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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2006-11-29
══════════════════【立報】═══════════════════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6-11-29》

本期內容
  ◎教育論壇:積極迎戰教師法修法 兼談立法程序與國會遊說 上 
  ◎英語充電站:英文能力、國際宏觀與人文素養:與孫康宜教授談余英時大師 
  ◎吾思吾師 找回教師熱情與尊嚴徵文比賽 



教育論壇:積極迎戰教師法修法 兼談立法程序與國會遊說 上
  羅德水(教師)
近期以來,有關教師法修法(王淑慧委員版)之爭議,引起許多教師同仁廣泛的討論,部分縣市教師會除已發動會員連署抗議教師法惡修外,更發起全教會會員代表連署,由於連署已達法定門檻,全國教師會已確定將於12月3日假台中市召開第4屆第5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個人完全認同此次修法攸關教師權益的看法,也理解部分教師同仁以高標準要求全教會的心境,惟從各方的討論過程觀察,迄今為止,關於教師法之修法動態與所謂相關權責之追究,基本上仍處於各說各話的局面。

「資訊落差」導致信任危機

究竟全教會與縣市教師會如何看待此次修法呢?相同的是,雙方對於應全力阻擋教師法惡修具有高度共識,不同之處為:部分縣市教師會嚴詞抨擊全教會,認為讓不利組織與教師權益的教師法修法版本一讀通過簡直就是「喪權辱會」,亦有部分縣市會務幹部對於全教會未能將危機於第一時間告知會員表示不滿;全教會對於遭致會員質疑則頗為喪氣,大嘆幹部難為。檢視雙方爭點,或許可以這樣說,「資訊落差」已然造成組織內部的信任危機。

進一步分析,對本案而言,所謂的資訊落差有二層意義,第一層指的是取得資訊的時間落差,無可諱言,全教會掌握相關修法資訊的時間點向來早於大多數縣市教師會,問題在於,全教會是如何處理這些訊息?是否如同部分縣市教師會批評的「刻意壟斷資訊」或「未於第一時間告知會員」?筆者以為,此一部份只需由全教會主事者提出證明,即可平息紛爭,若全教會果真隱瞞資訊,理應接受會員最嚴厲的監督與譴責。

或許真正值得關注的是所謂資訊落差的第二層意義,也就是「正確解讀資訊」的能力,何以必須強調「正確解讀資訊」的重要性呢?從全教會與部分縣市教師會對「教師法一讀通過」此一訊息之解讀全然不同即可得知,毫無疑問,就本案而言,要能「正確解讀資訊」,必須先行理解國會立法程序。

我們以為,無論各方意見如何,此次教師法修法在組織內部所引起的紛擾,反映的正是三級教師會分工尚待強化與組織幹部不諳國會立法程序的老問題,值得所有會務同仁深切反省。

關於王淑慧版教師法修正草案,吾人已於日前對其加速處理所謂不適任教師之修法意旨嚴加批判(詳參「誤診病因開錯藥──關於不適任教師問題的幾點澄清」),至於有關教師評鑑入法之爭議,限於篇幅,容日後再予討論。以下僅從目前教師法修法動態,分別探討國會立法程序與三級教師會因應修法時的任務與分工。

淺談國會立法程序

首先討論國會立法程序,基本上,法律的修正程序同於制定程序,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茲依序分述如下:

一、提案:

提案是立法的第一個步驟。除政府提案外(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立法委員亦可提案,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8條之規定,「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有30人以上之連署;其他提案,除另有規定外,應有20人以上之連署。」另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5條規定,「符合立法院組織法第33條規定之黨團,除憲法另有規定外,得以黨團名義提案,不受本法有關連署或附議人數之限制。」黨團之重要性可見一班。

二、排入程序委員會:

提案由立法院議事處編擬議事日程後,交由程序委員會審定。依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規定,「程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置委員三十六人,由各政黨(團)依其在院會席次之比例分配之。但每一政黨(團)至少一人。」程序委員會的任務是負責審定提案手續是否完備,以及議案之合併、分類及其次序之變更。一般而言,除非是具有高度政治性或爭議性的法案,提案基本上都會順利完成程序委員會審定,排進院會一讀程序,少數高度政治性法案則例外,例如,行政院版「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即因為國民黨黨團的強力杯葛,歷經102次闖關失敗,直至95年10月24日才經程序委員會通過排入院會一讀。

三、第一讀會:

提案經程序委員會審定後,即提報院會一讀,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20條之規定,院會於每週二、週五開會,必要時經院會議決,得增減會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條則規定,「第一讀會,由主席將議案宣付朗讀行之。政府機關提出之議案或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朗讀標題後,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但有出席委員提議,40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逕付二讀。立法委員提出之其他議案,於朗讀標題後,得由提案人說明其旨趣,經大體討論,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易言之,法案只需於「院會朗讀標題」後即完成法案一讀程序,之後大多數法案會交付相關委員會審查,少數則經表決通過後逕付二讀。惟必須強調的是,就算一讀通過也不等於最終可以完成三讀程序,這些一讀通過最終卻未走完立法程序的法案,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3條之規定,「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以此觀之「第一讀會」在整個立法程序中並非處於關鍵地位,在一讀前的「排入程序委員會」與完成一讀後的「委員會審查」對法案完成立法程序反而更具影響性。

四、委員會審查:

雖然一、二、三讀都在院會進行,但是介於一讀與二讀間的委員會審查程序,無疑是現行立法程序中的重要關卡。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之相關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席次以21席為最高額。」、「各黨團在委員會席次,依政黨比例分配之。」、「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3人,由各委員會委員互選。」、「各委員會會議,以召集委員一人為主席,由各召集委員輪流擔任。」、「各委員會之議程,應由召集委員議決之。」由於每週二、五為院會時間,週三為黨團協商時間,因此各委員會通常於週一、週四召開會議。

法律案交付審查後,性質相同者可以併案審查;但已逐條討論通過之條文,不能因併案而再行討論。議案審查完竣後,應就該議案是否交由黨團協商,予以議決;院會討論各委員會議決不須黨團協商之議案,得經院會同意,不須討論,逕依審查意見處理。各委員會為審查院會交付之議案,得依規定舉行公聽會,邀請正、反意見相當比例之政府官員及相關利害關係人出席表達意見,並交立院全體委員及出席者,作為審查該議案之參考。(委員會相關運作事宜詳參立法院網站)

從以上說明可知,我國立法院各委員會之重要性雖不如美日等國國會,但對整個立法程序而言,委員會的相關決議仍扮演極重要之角色。

五、黨團協商: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10-1條之規定,「各委員會於議案審查完畢後,應就該議案應否交由黨團協商,予以議決。」因此,黨團協商可說是法案進入二讀會前的重要步驟。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為協商議案或解決爭議事項,得由院長或各黨團向院長請求進行黨團協商。各委員會審查議案遇有爭議時,主席得裁決進行協商。」、「黨團協商會議,由院長、副院長及各黨團負責人或黨鞭出席參加;並由院長主持,院長因故不能主持時,由副院長主持。」、「黨團協商經各黨團代表達成共識後,應即簽名,作成協商結論,並經各黨團負責人簽名,於院會宣讀後,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關於黨團協商(即朝野協商),在未完成法制化前僅是一非正式程序,目前則已成為法案送院會二讀前正式且必要之程序,可謂實質的二讀會。因此,雖然「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1-1條規定,「議案自交黨團協商逾4個月無法達成共識者,由院會定期處理。」(亦即可逕送院會二、三讀表決)不過,依目前立法院生態與實際運作狀況,未完成朝野協商的法案,欲完成立法程序之難度頗高。

(下週續)
(回目錄)



英語充電站:英文能力、國際宏觀與人文素養:與孫康宜教授談余英時大師
  李振清(世新大學英語系教授)
得知我國中央研究院院士暨著名的歷史學家余英時教授,將於今(2006)年12月獲頒「克魯格人文與社會科學終身成就獎」(Kluge Prize for the Study of Humanity)後,筆者腦海裡一直迴盪著1996年2月7日,陪同余教授在美東馬里蘭大學發表題為「Confucianism and the Chinese Diaspora」(儒家思想與華人流散族群)的演講之溫馨回憶。記得筆者自華盛頓的聯合火車站(Union Station, Washington, D.C.)接了余英時教授後,我們一路上就不停地討論著全球化趨勢,與台灣社會的變遷,以及儒家思想、華人、華語與英語在千禧年後的21世紀裡將扮演的重要角色。其中,具有高效度的英語文溝通能力、國際宏觀,與全球性思維的人文素養,是華人與世界結合的指標。

聽余英時教授細述21世紀人類發展的軌跡,我們也同時想到亞太與全球各地華人圈的發展與未來。筆者想到的是台灣的民主化發展與蓬勃的願景。因為在1993年到1996年這一段期間,余英時教授跟他的學生孫康宜教授,影響筆者至深,尤其是在英語文溝通、國際宏觀,與全球性思維的人文素養方面。

余英時教授對中西學術思想研究之淵博,堪稱近代史上繼胡適和錢穆後最偉大的華人思想家。自1962年從哈佛大學獲得歷史學博士後,余英時教授以他精通中西史學與思想史的才學,先後獲聘執教於哈佛、耶魯,與普林斯敦大學。他在西方世界,可謂桃李滿天下,而且均位居學術要津。

余英時教授在2001年以講座教授自普林斯敦大學退休。就在這時間點上,美國國會圖書館為慶祝建館200週年,在2000年實現了館長畢林頓(James H. Billington)的最大夢想:成立了「克魯格中心」(John W. Kluge Center),邀聘全世界最偉大的思想家聚集於一堂,研究全球最大的圖書館(美國國會圖書館)所典藏的最珍貴之人類思想與歷史等知識。(Librarian of Congress James H. Billington's dream of making the Library of Congress a place where the "world's leading thinkers make greater use of the world's greatest collection of human knowledge" took a major step forward on October 5, 2000.)畢林頓館長曾親自到普林斯敦余英時教授的家中,禮聘余教授為這人類最高知識殿堂的研究成員。這是國際學術思想界中,華人學者中最高的殊榮。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和三聯書店在相繼出版多種余英時教授著作時特別強調,「繼『錢穆熱』之後,中國讀書界興起了『余英時熱』」,因為「在沒有胡適之的時代,至少還有余英時。」可見余英時教授不但在當代西方受到高度尊崇,在華人世界更是一盞希望的明燈,尤其是當前的台灣與中國大陸。

筆者與博古通今的余英時教授初次認識是在美國亞洲學會的年會上。在爾後數次的學術會議中,又有緣以駐美代表處文化參事兼組長的身份,與余英時教授、丁大衛(David Dean)、許倬雲、高英茂(時為Brown University教授)、丘宏達、劉遵義(原為史丹福大學經濟系講座教授,現為香港中文大學校長)、羅然(Olga Lomova,捷克查爾斯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等,在「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的海外會議中,也多次討論及台灣學術發展與高等教育的問題。

然而,令筆者對余英時教授印象最深的,倒是他送給孫康宜教授的一幅墨寶:「看盡興亡目失明;殘詩和淚寫孤貞。」

回想1993年10月26日,筆者應耶魯大學之邀,前往發表以「Linguistic Evolution and Strategies of Learning Chinese as a Second Language」(語言進化與華語文學習的策略)為題的演講後,回到東亞系主任孫康宜教授的辦公室參觀。這幅余英時教授感懷時代與華人社會的詩句,也許是他長居美國的原因。然而,從他頻繁來回於美國、台灣與香港提攜後進的情懷,我們不能不感謝這麼一位偉大的思想家。若把他的「看盡興亡目失明;殘詩和淚寫孤貞。」翻譯成文,更能透視余英時教授令人敬佩的內心世界:

Blind from having witnessed civilization's rises and falls,

Celebrating true virtue in fragments of tear-stained verse.

耶魯大學當然也因有余英時教授在校任教為榮。與孫康宜教授私交甚篤的Richard C. Levin 校長,也對余英時教授念念不忘。其實,在Richard C. Levin 校長的睿智領航下,今天的耶魯大學特別重視人文思想與倫理教育。同時,對新進的大一新生,更規劃有系統化的人文啟蒙,與諾貝爾獎、國家科學院院士等「大師引導大新鮮人」教學與輔導措施。目前,一流學府如哈佛、加州理工學院(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北卡的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等,也都一一跟進。同時,Richard C. Levin校長更在近年來,撥出巨額專款,用以整建具人文意涵的校園建築和古蹟,頗得師生與國人的一致好評。專業為經濟學的Richard C. Levin校長,在耶魯的這一切人文宏觀與國際高等教育成就,若說帶有余英時教授人文思想的影子,其實也不為過。

在全球大學綜合排名僅次於哈佛的耶魯大學,卻在今年8月21日的《新聞週刊》(Newsweek)中,獲得青睞,刊載Richard C. Levin校長有關高等教育邁向國際化與全球交流合作的人文精神。(Universities Branch Out: From their student bodies to their research practices, universities are becoming more global.)這篇具有21世紀高等教育發展指標性的文章。同時也成為《新聞週刊》的「封面主題」(cover story)。

對台灣來說,余英時教授的思想,以及耶魯大學Richard C. Levin校長的新人文作為,在在是當前台灣高等教育發展的指標。可惜,當前的台灣高教政策,令人深深體會到余英時院士書贈孫康宜教授詩中的感慨。

余英時教授對美國未來的人文思想發展,可以從國會圖書館對他的仰賴與重視看出。今年11月3日,余英時教授已經在「克魯格中心」發表了題為「Despotism, Market and Confucianism in the Age of Wang Yang-Ming(1472-1529)」之演講。這次「王陽明時代(1472~1529)君主專政、市場與儒家思想」的專題演說,想必吸引了不少華府及美東地區政、經、文、教界的決策者前往聆聽。是項專題,更讓筆者回憶起1996年2月7日在馬里蘭大學的「Confucianism and the Chinese Diaspora」(儒家思想與華人流散族群),及1993年10月27日在耶魯大學與孫康宜教授、Richard C. Levin校長暢談人文教育與余英時教授的難忘時光。寄語國內的政府領導人,及高等學府作育英才的校長們,也多學習余英時教授的國際思維與人文精神。
(回目錄)



吾思吾師 找回教師熱情與尊嚴徵文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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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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