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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
無/報主.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

本期內容:
編輯室報告--日常生活中的專家
媒大事精選
媒改鬥陣:
社運鬥陣:

編輯室報告--日常生活中的專家


1997年,美國賓州州立大學的兩位教授Robinson與Godbey在如此區分一個當代典型的人類生活區段:支薪的工作(paid work)、不支薪的工作(unpaid work)、自我照護 (self-care)以及空閒時間(free time);人們的休閒生活往往發生在空閒時間。不論你同不同意這樣的分法,在我們生活的世代,生活模式絕對與農工時代的人們不同,根據瑞士洛桑管理學院公布的《世界競爭力年報》,台灣人去年平均工時已經超過2300個小時,居全球之冠;當然,如此勤奮努力工作的結果,也讓台灣在世界經濟論壇 (WEF)最新發布的《2004-2005年全球競爭力報告》調查中,排名全球第四。

人在工作之餘是需要休息的,而在休息的時日,人們去休閒;認真 (serious)通常是指工作,休閒通常是快樂的,是人們努力追求金錢及追求職位地位之後的快樂避難所。但是這個觀點目前似乎要失去立場,在當代資本主義社會,工作與休閒的價值與行為類型顯示出休閒的「認真」導向,且佔休閒明顯比例,且比例在未來有持續爬升的趨勢;人們不單單只是「隨意休閒」,甚至在他們的生活中分別出「認真的休閒」的時段;一開始,娛樂化的隨意休閒被工作中排除,然後又從休閒時段中排除,最後剩下的只有最佳化後的認真休閒時間。Witold Rybczynski在《等待週末》一書中舉了一個例子來說明這個轉變:「人們以前『玩』網球,現在則是『苦練』他們的反手拍」。而今年暢銷書大前研一的《OFF學》則是表達了另外一種工作取向的休閒方式,即練習一些有助於工作的技能,能夠在星期一來臨時以最佳狀態繼續投入工作。

這樣的休閒典範明示了追求資訊的熱情,即有別於大眾傳播媒體餵食的定製內容;脫離工作,每個人都是自己日常生活中的專家 (Master of life),閱聽人可以關掉電視在網際網路上尋求自己生活中的休閒資訊;或是投入自己的興趣社群中進行資訊的取得與分享,可以不完全受到議題設定的威脅,與使用與滿足理論不同的是,閱聽人不只是暴露(expose)、近用(access)在媒體面前,更進一步的企圖取得資訊標的物(object)、以及自行組織資訊的意義。以籌備旅遊計劃而言,一群退休婦女也許容易對電視台定製的行程充滿興趣、價格亦看似合理;但大學生情侶也許願意追求更不受拘束的自由而決定自己規劃行程。

往往我們憂心的是公共議題受到結構層次的操弄,知識或文化產品受到同一個所有權的壟斷,在全民近用的大眾媒體面前,失去了多元的議題選擇,在Web 2.0時代這個全民參與、庶民集體智慧抬頭的風潮下,網際網路不能確保弱勢聲音不會消失,但是站在閱聽人的立場來看,日常生活的休閒為他們的自主,爭取了很多機會;至於意識型態層次的討論不在此。



媒大事精選


台中市長胡志強和夫人邵曉鈴18日晚間發生重大車禍,隔天蘋果日報立刻以頭版刊登邵曉鈴在車禍現場鮮血淋漓照片,此舉引起許多社運兒福團體的抗議,認為蘋果日報此舉,已經嚴重侵害到個人的隱私以及人權,並在24日集結於蘋果日報門口前大聲抗議,這次參與抗議的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台少盟、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等十幾個社運團體,在聲明稿中指出,1125是聯合國國際防暴日,蘋果日報的媒體暴力除了道歉之外,更應該發誓從此不再犯。

小編:蘋果日報發生侵害人權的新聞,這次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之前蘋果日報也曾為了這樣的行為道歉,但是看看現在這樣的行為依然繼續出現,每次頭版總是喜歡刊登死者的照片、或是車禍的照片,這種不尊重人權的行為,我們呼籲,如果蘋果日報繼續這樣下去,大家要勇敢的向蘋果日報說不,拒買他們的報紙,讓蘋果日報知道,我們並不喜歡這樣的新聞出現。

 

 在日前,民進黨兩位立委林濁水以及李文忠宣布辭去立委職務,為政壇投下一顆震撼彈,而就在11月14日當天的東森新聞中,東森記者把這兩位得辭去立委職務的新聞,把它當成「退黨」來報導,新聞當中這樣報導:「和林濁水一起退黨的,還有民進黨立委李文忠,兩個人都是來自埔里山城的小孩,….」,這樣的錯誤新聞報導也造成了新聞上的笑話。

小編:雖然電視新聞要求速度,造成新聞在查證上有許多不可避免的錯誤會發生,但是記者把辭去立委與退黨劃上等號的新聞報導,實在是令人啼笑皆非,並且突顯出新聞播報時的粗糙守門現象,這樣的電視新聞品質除了令人發笑,真的是不敢令人不敢恭維。



媒改鬥陣:


「有線電視頻道變更與進退場機制」民間公聽會

http://0rz.tw/522bv

打開有線電視,一般觀眾可以收看八、九十個電視頻道,不過,你知道嗎,其實,有些頻道雖然取得營運執照,但卻在有線電視上看不到!業者都說,頻道很多,要看什麼自己選,但我們真的有多元選擇? 您或許也會感到奇怪,有線電視頻道已經進行區塊化規劃,為何「購物頻道」仍然散落各地? CNN及BBC World 等等著名的國外新聞頻道卻在「新聞區塊」之外?難道,他們不是「新聞頻道」?而且,還只能待在「雪花台」?

 有線電視市場表面上看似競爭激烈,實際上卻像一灘不動的死水,新的頻道若無足夠的財力,或不屬於特定媒體集團,便難以進入市場,舊的頻道在既有結構的保障下,繼續保有優勢地位,消費者如同遭到綁架,只是幾個集團談判時的籌碼,不具有真正選擇頻道的權利。 我們認為,電視頻道的經營不僅是商業機制,也攸關消費者權益、多元文化、多元享受、多元欣賞。因此,政府有責任和業者以及公民共同營造一套良性競爭的上頻和進退場機制,提升節目品質,贏得觀眾的信賴與肯定。 希望您一起來關心「有線電視頻道變更與進退場機制」的議題,為了維護觀眾的收視權益,為了提升整體文化視界與多元選擇,我們必須打破長期以來的有線電視壟斷現象,我們亟需一套公平合理的機制。

討論題綱: 1. 有線電視頻道規劃的基本原則為何?頻道進退場機制該如何建立?需具備那些標準與原則?如何規劃頻道、建立進退場機制以健全產業秩序、促進有效競爭、保障消費者收視權益? 2. 有線電視頻道變更及進退場機制,如何引進公民評鑑,促成公民參與?NCC於此過程應扮演何種角色?使其發揮媒體管理機構應有的職能。

主辦單位: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協辦單位:當代新聞與數位媒體研究中心 時間: 2006年12 月8日 上午10:00-12:00 地點:台北 NGO會館:中正區青島東路8號 主持人:管中祥(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擬邀單位: 公民團體:王正彤(婦女新知教育與媒體部主任)、媒改社、王育敏(兒福聯盟秘書長) … 業者代表: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陳繼業理事長)、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鍾瑞昌秘書長)、新頻道代表(新唐人電視台)、獨立頻道代表(好消息)... 主管機關: NCC(李祖源委員、林東泰委員)、消保會(劉清芳委員) 學者專家:柯舜智(玄奘大學助理教授)、張錦華(台大新聞所教授)、陳炳宏(師大大傳所教授) 現場開放、紀錄全程上網,歡迎公民踴躍參加!

 

團結勞動媒希望 傳播教育更寬廣 – 「媒希望聲明」

http://www.wretch.cc/blog/mediahope&article_id=8539246

1990年初開始,隨著高等教育的膨脹,在短短10年之間,本地也新增了49
個傳播相關系所。大眾媒體方面,電子媒體自由放任,大量籌設,24小時的新
聞台,雨後春筍般,紛紛冒出。

與此同時,大眾媒體卻也出現諸多異象:新聞內容娛樂化、置入行銷頻率高、 報社裁員又倒閉、勞動條件日日糟。媒體問題一籮筐,不滿現狀意圖改變結構 者,如要求成立且擴大公共廣電集團的規模;或強調個人途徑者,呼籲記者反 叛,在主流媒體中激進。

前述方法都將產生不同效果,也都可能成為媒體改革動力。但一個較少人關注 的現實是:本地媒體工作者普遍缺乏勞工意識,也無團結權觀念,擁有或參與 工會者稀稀落落,鳳毛麟角,即便繳了會員費,也幾乎沒有進入工會組織,參 與實際運作,更遑論團結。

我們認為,如不重視媒體工作者的團結權,如何奢求改善勞動條件以及堅持專 業義理?如果媒體工作者不能體認其勞工身分,仍然自許為「高級白領人才」, 則任何反叛行為,將流於個人層次,無助於改變整體惡劣環境。

政客官員和媒體主,或可共謀無語,傳播系所學生教員和媒體工作者,卻不能、 也不應該毫無想像。站在前述基礎上,我們於2006年11和12月,籌辦了媒 希望影展,廣邀傳媒和影像工作者,巡迴校園,與傳播學者及學生共同座談。

因此,除了期待這是媒體改革的開端,我們也同時與全國傳播系所學生組織接 觸連繫,對本地傳播教育的現狀,提出看法。目的在於讓傳播系所學生踏入職 場前,能有更多機會武裝思想、體察現實。

我們認為,傳播教育課程提供的種種技術課程固然需要,但勞動者在職場上所 面臨的不僅是技術問題,而且也需要勞動意識的自覺與反省、勞動權益的保障 與爭取,以及勞動者結盟的相關知識與經驗等。然而,這樣的訓練在傳播教育 的課程中卻始終缺席。

我們認為,傳播高教課程嚴重缺乏對現實傳媒工作場域勞動條件的認知,也沒 有檢討現狀是否合理的探討,更對任何未來彼此團結一致,凝聚共識、甚至進 一步組織發聲的可能,毫無想像。

我們因此呼籲,台灣當前的傳播教育,應有大力調整:

1.      傳播教育應培養媒體工作者即是勞工之認同。
傳播教育應使學生明白:媒體工作者和媒體主之間是僱佣關係,他們必須主
動捍衛自己應有的勞工權益,而非僅以握有第四權之無冕王自居。


2.      傳播教育應增加關於勞動意識的課程比重。
傳播教育應該講專業操守,重視新聞倫理,鼓勵媒體工作者充實自身以求發揮 更高的個人影響力,固然是必須;但從結構面上看來,專業義理的實踐有賴於 工作權的確保、勞動條件的改善等,而這都需要媒體工作者透過集體行動的方式產生影響,與資方抗衡。因此,傳播教育更有其必要從勞動意識出發,以促 進學生未來進入職場,以集體力量悍衛專業義理、實踐新聞倫理。

3.      技術課程與業界實習應重視反思與批判性。
技術課程培養學生勝任媒體工作的能力;實習課程使學生提早體驗媒體工
作環境。但在賦予能力和就近觀察之外,應該引導學生反思和批判現今
媒體勞動條件不良的現實狀態,培養積極改革的能動性,在「同流合污」
與「拂袖而去」中,尋求其他可能。

4.      強化傳播教育中的媒體素養(識讀)課程。
媒體素養(識讀)除了揭示媒體商業邏輯的概念,教導閱聽人該如何辨識
真假新聞外,應該更細膩地描繪媒體工作者的勞動環境,分析他們所面
對的可能剝削與龐大壓力,從勞工的角度看待媒體工作者。如此一來,
方能改變將媒體問題直接歸咎於第一線媒體工作者的情形。

本地媒體現狀招致不滿,並非一日之寒。我們認為「媒體改造,希望無窮」, 應該從基本傳播教育著手,才共同集結以發表聲明方式,提出看法,期待拋磚, 能夠引玉,為傳播教育的變革,貢獻心力,共同建構更寬廣的康莊大道。

共同聲明單位:
媒希望工作團隊、傳播學生鬥陣

 

 



 

社運鬥陣:


學生反高竟被判有罪,12月6日學運需要大家站出來相挺

詳情見-----http://0rz.tw/4e2c0

【集會遊行惡法修法聯盟】新聞稿一審無罪!陳情學生二審卻受有罪判決拒絕惡法判決 

集盟要求集遊惡法釋憲與修法 

去年七月間針對高學費政策前往教育部陳情的政大研究生林柏儀,事後遭警方與檢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一審判決雖然已經宣判林同學無罪,但一審判決後檢方卻堅持提起上訴,二審(終審)於11月28日上午卻判林柏儀易科新台幣三萬六千元、緩刑兩年。此案為近年首樁被起訴違反集遊法,一審無罪卻遭檢方上訴的指標性案 件。

由社運團體組成的集會遊行惡法修法聯盟(集盟),與林柏儀今日於台灣高等法院門口召開記者會,發表「拒絕惡法判決,集遊法違憲聲明」,表示:民間團體並不接受這樣的惡法判決,將一同協力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宣告現行集會遊行法過度侵害人民言論、集會自由而違憲。並要求立院立刻修法,將惡法送入歷史。罰金部分,也將對社會大眾與社運團體進行募款,成立基金。 集盟認為,此為一指標性案例,倘若學生的和平陳情舉 動還被視為有罪,往後人民的任何陳情、請願活動,不知會被如何對待!?何況,地方法院法官於一審判決書中已指出:「當日警察的舉牌與命令解散動作,不符合『比例原則』,所以當事人無罪。

其中一、二次舉牌時,高教司司長皆已安全離開現場,不符合警方所稱的舉牌是為了保護司長所為。並且,依集遊法第二十六條,命令解散需考量到集會當事人之集會自由,應採取最小侵害的管制手段。所以警方如認為一場集會有妨礙交通 ,還是不可任意命令解散,而應先以交通罰款開單、或其他勸告、制止手段為之,才能平衡保障集會自由。」然而,做為終審法院的高等法院,卻做出如此退步判決,導致只是希望向官方陳情、辯論高學費問題的學生,遭受威權時代遺毒集遊惡法的迫害。 集盟成員認為:集遊法有不少內容根本是威權時代的遺毒,應當立即修法與釋憲。其中包括:集會遊行活動需要受政府批准的「許可制」規定、不合比例原則的「禁制區」規定、不受任何規範標準的「警察解散命令權」,與集遊法第二十九條「命令解散不解散之首謀者」和三十條「侮辱公署者」得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行政刑罰」規定,甚至第四條仍保留「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明顯侵犯人民集會自由與言論自由,應立即修改,將集遊法「解嚴」。否則,將有更多人受其不當箝制、迫害。

此外,集盟草擬定之民間版『集會遊行保障法』修法版本已正式跨過立院提案門檻,集盟正陸續拜會內政委員會委員,以期浩0在此一會期內儘速通過民間版本集遊保障法,真正保障言論自由、落實人權立國的目標!             新聞聯絡人:陳柏謙(0911-678-400)

 


 



報主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