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個禮拜五立委李永萍召開了一場公共電視公聽會,公聽會現場遭到原民台員工要求保障工作權的抗議。在同一個禮拜,12月19日也是公視的「節目製播準則」實施滿一週年的日子,在這滿週年的日子裡,我們看到公廣集團所報導的新聞以及新聞性節目,更是出現許多違反「公共電視節目製播準則」的情況,以上這些狀況的發生,顯示公共電視的公共性價值正遭逢巨大危機,卻不見公共電視有任何公開的檢討或具體行動表示。 從10月底的「都蘭文化區遊客亂搞居民氣」錯誤新聞報導之後,在11月7日公視在採訪王建民回國的新聞事件時,再度錯誤新聞報導,因為公視用攝影機追逐著不願露面的王建民老阿媽,讓老阿媽在小巷在子裡被攝影機追著跑,邊跑邊說拜託不要拍我啦,最後老阿媽似乎被追到牆角,她老人家用手摀著臉接受公視以及其他記者七嘴八舌的詢問時說:「王建民回來,我當然高興」,而這則不尊重老阿媽的新聞,竟也登上了公視晚間新聞的頭條新聞。 都蘭文化區及王建民新聞,光這兩則新聞,就已經明確違反公共電視的「節目製播準則」中的「正確」、「尊重」兩項原則,「正確」原則是公視所有節目都應重視正確,但都蘭文化區的事件卻用移花接木的方式扭曲報導了這新聞。 而「尊重」原則是公視秉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尊重人性尊嚴,不以新聞自由為名,蓄意侵犯個人人權,避免帶來無謂的冒犯與傷害,而用攝影機追逐王老阿媽的公視攝影記者,無視老人家不願面對鏡頭的新聞作法,也已經違反這一項製播準則。 另外在製播準則的第十章「政治與選舉」開頭一段這樣寫:「媒體作為第四權的社會公器,也應儘可能促成理性的公共論壇,協助每一個公民獲得資訊,進而做出理性的判斷。」然而,而在這次公視舉辦的「公民審議辯論會」,也是違反這一製播準則,公視利用民調便宜行事,邀請民調當中前三名候選人上電視侃侃而談,而對於後三名的候選人就不邀請,這樣的舉動不但是帶有濃濃的歧視、並且直接抹煞了另外三名候選人提出政見辯論的機會,這樣具有歧視意味的摒除,不但形成候選人之間的棄保效應,公共電視更是放棄了作為「公共領域」的媒體責任,相當嚴重地違反製播準則。 公共電視的節目製播準則,是去年公共電視在檢討羅大佑風波之後,所訂下媒體自律公約,但是從以上幾個案例,可以發現公廣集團無視自己所訂下的媒體自律準則。另外在與華視以及原民台成為公廣集團過程中,卻見到華視總經理小野也痛批公視矮化華視,讓華視已成非公非商的「四不像」,以及原民台員工抗議公視違背先前承諾、侵害工作權。 面對這些荒腔走板的現象,公視(以及公廣集團)應正視這個嚴重問題,並確實、努力遵守自己所訂下的「節目製播準則」,並且立刻檢討各種錯誤、建立一個公開回應大眾的機制,並且負起公共媒體所應該做到的自我陳諾,如才對得全國的納稅民眾。
Our Questions: 1.你平常有固定收看公共電視製播的新聞節目嗎?你認為公視的新聞是否要有別於其它家媒體的表現? 2.對於明年即將正式成形的公共廣電集團(包含華視、客家、原民),你希望新的公廣集團給我們呈現出什麼新面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