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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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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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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學術社群危機
「菸防法」禁止孕婦抽菸



【社論】
學術社群危機
 
 

近來,台灣學界的論文抄襲事件頻傳,其中最嚴重者當屬由台大某內科醫師投稿到國際知名期刊《癌症》(Cancer)而遭退稿一事,同為掛名作者尚有現任國科會主委與新科中研院士。根據國科會的統計,自從1999年《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公佈實施後,已有27件、超過30名學者及研究生被裁定違反學術倫理。

學術造假從來就不是新鮮事。本社論擬討論兩個核心問題:首先,學術造假與當前高等教育環境的關係為何?其次,過去被人們視為理應自律、自治的學術社群能否繼續擔負起維護學術倫理的重責大任?

針對第一個問題,我們認為,當今高等教育的市場化、產業化相當程度為學術造假提供了不可忽視的制度性誘因。由於當今高等教育的「改革」目標是不斷把競爭、績效、利潤等機制澆灌其中,故大從政府的補助金額、學校的招生行銷,小至學術工作者的聘任、升遷皆與論文發表數量、計畫接案多寡產生了連結。榮獲SSCI期刊刊登便給獎金、不出版便走路的胡蘿蔔與棍棒策略,因此成為多數學術工作者另類生死簿。於是乎,無論是出於無奈自保,抑或貪圖晉升,鋌而走險的浮士德戲碼恐怕將是高等教育市場化的必然之惡。

第二個問題,也是更重要的問題則是:傳統的學術社群能否在市場化的高教環境裡繼續扮演一個維護學術倫理的自清機制?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恐怕得先瞭解學術社群所被賦予的自律性與自治能力依據為何?由歷史看,學術社群之所以有此特殊性,是沿襲、模仿歐洲中世紀的基爾特(Guild)這個手工業者的同業組合所致。基爾特具有高度的自律性,舉凡資格認可、徒弟招募與訓練、再到彼此之間的競業規則皆為其所轄。換言之,基爾特雖有競爭,但仍透過合作來駕馭,因此,遂成一具有高度自治性的「法人團體」。

唯有瞭解這點,我們才能理解學術社群所倡議的「學術自由」真諦為何。所謂不受外力干涉的學術自由,說穿了便是抵禦國家權威與市場機制的支配,以保全同業社群的完整,並據其職業倫理進行內部獎懲與評價。問題是,當高等教育市場化、產業化後,卻也注定了學術社群的昔日理想只是今日夢想,學術社群內部同仁之間的自律更逐漸被來自於國家與市場的他律所取代。在這樣的趨勢下,倫理行規縱使有也名存實亡;傳統猶在,但也只供膜拜。

我們是否該為學術社群的殞落而悲?就某個角度來看,確實應該。畢竟高等教育產業化所發生的各種荒腔走板亂象,證明了這是一場社會悲劇與鬧劇。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們似乎也無須為學術社群的殭屍化過份哀悼。就像基爾特毀於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一樣,那畢竟是難以挽回的現實。除非,我們的學術社群意識到資本主義的摧毀性,而願與之對抗。但若如此,則學術工作者勢必得有意識地激進化、左傾化,把他們視為可欲的同業倫理與社會變革的目標緊緊聯繫。

遺憾的是,我們迄今還未在學術社群內部聽到有類似的集體自省,而只把學術造假視為個別性的弊案對待。但可以預期的是,這種鋸箭療法只能暫時止痛罷了。

(回目錄)



【左右看】「菸防法」禁止孕婦抽菸

【左看】
又見殺戮的催生法
李子紅/研究生

從之前令人咋舌的行政院版本的《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規定人工流產婦女須有3到6天的思考期,到日前的《菸害防治法修正草案》,禁止孕婦抽菸與許多鼓勵生育的辦法來看,執政者似乎要努力催生下一代,可惜這些條例都未能對症下藥,或者只是下藥加速死亡速度而已。

人工流產以及抽菸都會直接與間接造成胎兒死亡,是否該禁的確有商榷的空間,但更根本的問題是不敢生,徹底斷根,這是鐵一般的事實,任憑再強的台灣人意識形態也喚不回的。在現今的社會關係中,生育問題是個人問題,生了之後必須面對慘酷的現實問題,養不活就睜眼看悲劇上演,自我了斷,這不是喊爽的《正統本土台灣人》就能消解與掩蓋的。執政者有著許多政策或哄、或騙、或威嚇婦女上產台,要我們乖乖地履行再生產的功能,卻不負責培育,無疑是硬生生將產台變成戰場,一場生活的戰爭,催生的越緊,殺戮就越重,血流成海,畢竟我們並非王公貴族與顏清標後代之流,如何狂生而面不改色呢?

既然執政者催生的政策與法律都無法改變絕種的事實,那如何期待禁止已懷孕的婦女人工流產與禁菸能解決呢?




【右看】
無嚇阻作用的法條
紀建志/文字工作者

立法院諸公二讀通過菸害防治法修正草案部分條例,除了明文規定18歲以下的青少年若抽菸,父母需要連坐處罰的條例外,還通過另一個重要條例,亦即孕婦禁止吸菸。

增訂這種的條例用意非常良善,但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既然要禁止孕婦抽菸,為何沒有罰則,反倒只針對青少年呢?衛生署辯稱這種做法是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但筆者極其不以為然。要知道,菸雖然並非法律禁止的毒品卻也對身體有著不小的危害,孕婦抽會導致流產,胎兒營養不良等許多負面影響,而且沒有嬰兒,哪來的青少年?這種條例充其量只是治標,不能達到治本的目的。

再說,菸有讓人上癮的尼古丁成分,要完全戒除需要外力的幫忙。雖然市面上有一些產品可以輔助戒除,但我們若再明文規定罰責,不也是一種方法。否則,孕婦抽菸若被執法人員發現只能道德勸導,能否起到嚇阻效用,都還是未知數啊!

台灣人民因為經濟不景氣,很多人不敢生,現在有婦女願意為生養下一代,政府就應該傾全力幫助,而非作作樣子,並說具有宣示意義,這是沒有用的,請衛生署與立法委員三思!

(回目錄)



 
吾思吾師 找回教師熱情與尊嚴徵文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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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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