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7-02-13》 |
本期內容 | |
◎傳播線上:2006傳鬥年度媒大事(上) | |
◎認養國道209 |
傳播線上:2006傳鬥年度媒大事(上) | |
傳播學生鬥陣 | |
違憲NCC 表現不及格 2006年1月12日,立法院通過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名單,並從3月1日以後NCC開始掛牌運作,新聞局廣電處正式走入歷史,成為專職作為政府發言人的角色,其他媒體監督管理、證照核發業務等業務皆移撥交由NCC。 雖NCC是獨立媒體主管機關,但NCC組成過程當中,立法院所通過的NCC組織法透過政黨比例組成,充滿政黨介入痕跡,以立法權侵犯行政權,使得NCC是否能獨立自主地專業運作,讓社會大眾充滿疑惑,此時包括國民黨推薦的交大電信系教授林一平及行政院推薦的台大電信研究所所長陳銘憲、政大新聞系教授翁秀琪,紛紛向行政院遞出辭呈,行政院也向大法官提出釋憲案,最後在7月26日大法官判定NCC組織法違憲。 判定NCC組織法違憲的大法官釋憲的釋字613號解釋文當中,大法官認為通傳會(NCC)所監督之通訊傳播媒體有形成公共意見,以監督政府及政黨之功能,且人民對通傳會能超越政治之公正性之信賴,也是通傳會賴以生存的最重要養分。因此通訊傳播自由對通傳會之應超越政治考量,免於政治干擾有更強烈要求,是立法者設計通傳會之組成,即有義務降低政治力之影響,進而建立人民對通傳會得以公正執法之信賴。也基於上述理由對立院所通過的NCC組織法判定違憲。 面對大法官判定NCC組織法違憲,NCC主委蘇永欽對外表示將留任2008年1月底,在此期間NCC將忍辱負重、負起國內龐大的通訊傳播監理業務。然此段時間以來,NCC對國內媒體環境作為竟與之前新聞局相差無幾,都是媒體內容的處罰行為,包括對《白色巨塔》、《愛殺十七》等等皆是,然而對國內媒體環境影響相當重大的各項廣電媒體的交易,卻都保持緘默以及消極的不做為態度。 在一場「NCC與新聞局都不及格」的記者會上,與會學者皆表示NCC除了在廣電媒體的內容管制上,做出跟過去新聞局類似的行政決定之外,在廣電媒體產業與市場的管理上,包括外資大舉進駐有線電視系統產業,以及國民黨黨營與官股控制之廣電媒體的處理方面,卻是非常消極甚至無能。 對此,NCC做為國家媒體主管機關,對於國內媒體亂相叢生弊病,應負起國家機關管理不周之責,而作為媒體的國家主管機關,傳學鬥呼籲NCC:(一)應積極推動修法使媒體產權結構透明化之政策推動,任何一個媒體企業之本身產權結構、以及買賣過程,我們要求必須透明、可受社會檢視、公評;(二)並積極投入國內媒體產業的研究調查,建立相關研究資料庫,NCC,應責無旁貸負起媒體產業調查的重擔,有計畫且詳細地深入調查台灣目前的媒體產業狀況,進而促進我國媒體產業之健全發展。 海外私募基金買進台灣有線電視系統 2006年一年之內,台灣的有線電視三大系統「台灣寬頻」、「東森」、「中嘉」,陸續分別由海外私募基金麥格里(Macquarie)、凱雷(Carlyle)與安博凱(MBK)以高出過去交易行情的價格,取得過半數股份。這意味著台灣有線電視系統產業,有超過六成的市場由外資所主導。外資買進的資金,是透過在台大量舉債的方式籌措,三筆交易金額總計超過千億新台幣。 外資入主後,台灣寬頻與東森都傳出人事精簡、業務外包的消息,中嘉與東森也都宣布推出了整合收視、話務與上網的整合性服務,並加緊採買數位機上盒,首要目標在分食中華電信的寬頻上網市場。 除了積極裁員與搶攻寬頻市場,我們並沒有看到外資入主後在有線電視產業上的除弊革新。收視戶月繳近6百元的收視費,過半數仍被股東占取或成為新興市場(話務、上網)的投資準備,其餘才投入到電視節目產業的生產流程,於是電視節目依舊粗製濫造,依舊為人詬病。外資大舉進入,除了意味著產業除了日益往壟斷方向前進,更是電視產業與社會責任與在地文化加速脫勾的表現。 李安《斷背山》名揚四海 台灣電影前途茫茫 台灣導演李安可謂2006年全球最風光的華人導演,其執導的《斷背山》先後在英美多個影展與競賽中奪得最佳影片等大獎,本人則在奧斯卡榮膺最佳導演獎殊榮,可謂實至名歸。 去年五月李安應新聞局邀請回台參加台灣電影座談會,席間他指台灣雖然電影的人才資金技術都齊備,但是欠缺整合,台灣政府也不像韓國法國一樣積極與執行力,使得電影長久以來積弱不振。當時在台下的行政院長蘇貞長點頭稱是,但事後官方也未見有新的作為。 與李安的風光對照,年底舉辦的第43屆金馬獎,入圍名單照例以港片居多,台灣電影最後贏回最佳視覺效果、最佳剪輯、最佳男女配角等8個獎項,其中囊括最佳紀錄片與創作短片等獎。雖然成績較往年突出,但是仍有影評人藉本屆同在台灣舉辦的亞太影展的觀摩經驗,指伊朗、南韓、印尼諸亞太國家的電影水平進步可觀,而台灣電影的得獎則創歷年新低,是電影產業弱化又一警訊。 台灣政府樂於呼喊本土價值,希望李安在振興台灣電影產業上的諄諄告誡,能在政策上積極落實,成為這一口號的實質補充。 公廣集團親家變冤家 怠忽職守誰之過? 公共廣電集團(TBS)於2006年7月1日掛牌運作。原先各界期待華視的加入,將能益助公廣集團全方位發展,怎料這樁喜事,卻讓華視與公事從親家變冤家。華視總經理小野坦承,加入公廣集團後,以前能做的置入性行銷案子,現在都不能做了,估計因此少了3億元廣告費。除了金費短缺外,新聞部的人事、資源分配等諸多問題,終讓小野大罵:「公視把華視搞得四不像!」而於元旦加入的原民台更是糾紛不斷。先是內部員工不滿公視決定續聘與否的評鑑機制,串連抗議;後是由公廣集團遴選出的原民台台長虞戡平,因被原住民團體抗議不具原住民身份,而自動請辭。至於客家台與宏觀電視,雖未聽說有激烈的抗爭活動,然在多頭馬車的新團隊中如何分工合作也是一大問題。 對於公廣集團頻臨破局之情勢,媒體改造學社指出,新聞局在《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公告後不但未提出相關政策規畫,就連華視轉型所需要之資金也未挹注;加之公共電視法遲未修正,才致使問題日益嚴重。 民進黨政府年年喊媒體改革,卻是雷聲大雨點小,說的比做的多。去年同時,新聞局一度思量將台、華視全數民營化,幸幾經民間社遊團說,才留得一公一民的折中方案。但新聞局苦功不肯下,竟是出歪招。不論是搶救國片,還是兩年92億投資公廣集團、打造境外頻道,沒一項政策有徹底執行。主管單位怠惰不作為,每逢節慶喊個改革口號居然也成為一種常態?(3月6日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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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認養國道209 | |
黑狗(國中教師) | |
今天是寒假輔導最後一天了,下午是本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今天的會議,我準備提出臨時動議。 早上,打了一通電話給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也就是這兩天新聞報導捕獲國道209,還遭國道警察隊罰鍰的社會團體。做什麼呢?認養國道209。 幾天下來,小黑狗躍上各大媒體版面,成為超人氣的明星犬。如此大的名氣,有意願認養的民眾當然不計其數,如此一來,能夠得到協會青睞,雀屏中選的人,當然一定要能提供小黑狗無微不至的照顧才行,我可以嗎? 當然不可以。我住在公寓大樓,把狗養在公寓裡對於習慣自由的國道209而言不啻是一種折磨。那麼,我憑什麼認養牠呢?我的想法是:將小黑狗引進校園,讓牠成為本校校犬,並依照本校社團成立辦法,成立社團,姑且將它稱為「國道209後援會」,由本校有愛心的師生自願擔任社團志工,透過協會的協助,訓練社團師生,建立一套適合本校與小黑狗習性的管理機制,讓小黑狗從此在校園裡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當我將自己的想法告知協會,電話的另一頭,傳來高度的喜悅,並要我留下姓名與聯絡電話,還說:「若校方同意認養,請儘速回覆協會。」我想:「這樣應該有希望了。」 不過,真正的困難才正要開始:以上只是我個人一廂情願的想法,不知學校老師與同學怎麼想呢?我假設:「同學將會非常樂意接下這個照顧小黑狗的任務,真正的問題,應該是校方,尤其是總務處跟學務處,以他們對於學校事務管理的立場應該是反對,那麼,我該如何說服這些行政主管,讓他們接納小黑狗進校園呢?」 今天有兩節國三的課,因為進度已經上完了,剩下的時間,我就提出我的看法,以腦力激盪的方式,請班上同學列出「贊成的理由」與「不贊成的理由」,然後我們再一一來克服這些問題。結果,問題丟出去之後,隨即得知一件令人沮喪的事實,有同學說:「老師,其實,我們學校之前曾經飼養流浪狗,可是因為有兩條流浪狗咬傷來學校運動的社區居民,引起抗議,導致環保局來捕狗,這是一年前剛發生的事。」接下來,全班吵成一團,可喜的是,贊成票形成壓倒性勝利(人人都愛209)同學們說:「贊成!有狗,隨便!」「狗很可憐,要有愛心!」「養狗可以咬壞人!」「做好事!積陰德!」「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不養狗,我們還是人嗎?」還有人說:「這樣我們就可以成為慈善學校!」跟「我愛國道209!我是認真的!老師你一定要幫大家爭取喔!」等等,贊成養狗的理由,族繁不及備載。不過也有一些同學悲觀的說:「不可能啦,之前那幾隻才被送走,學校怎麼可能讓我們再養一隻國道209?老師你太天真了。」也有人說:「我怕狗,不要比較好。」 同學方面大致沒問題了,多數學生巴不得學校可以養一隻狗來玩一玩比較不會無聊,這個不用問我也知道,但是,問題在「大人」啊!我們都知道養狗沒這麼簡單,玩玩可以,真的要每天好好照顧牠又是另外一回事,這件事要是在下午的校務會議提出來,免不了又要引發一場大戰,反對的人一定覺得我的想法過於天真,所以我得先做一番功課,找出應對的答案才行。 於是,我就開始打電話,上網找資料,先把學生提出來的問題,一一想過一遍,尋找答案,他們想得到的我多半都有解決辦法,例如食、衣、住、行、吃、喝、拉、撒,運動等等……這些根本不是問題,學校裡多的是有人要陪209(我們要成立「209後援會」呀,如果沒人要當指導老師的話就由我來擔任會長職務),撿大便(多掃幾坨狗大便是會死喔?又不是叫你吃下去,更何況狗可以訓練大小便),吃飯(學生吃不完的剩菜就很夠了,吃到胖嘟嘟,以後要減肥還比較需要擔心),買狗籠(沒人出錢就我出,夠乾脆吧)。 可是,有一個問題始終無解,那就是:「萬一狗又咬傷人怎麼辦?誰負責?醫藥費,精神撫慰金誰來賠?」這是最麻煩的問題。其實,流浪狗在校園,本身就是一顆不定時炸彈,多數學校不願意承擔這樣的責任,除非是特別愛狗,特別有愛心的人在學校當主管,否則在校務會議上提出臨時動議討論:「要不要養狗?」這種事根本就是一槍打死:「別傻了,養狗自找麻煩!」也對,人跟人之間都有很多的不瞭解了,更何況是狗?原本乖乖的誰知道哪天牠突然想不開跑去咬路人,那就慘了……我是無所謂,被瘋狗咬到當作消業障,下次遇到牠閃遠一點就好,可是有些人不這麼想,被狗咬到跟被車撞到一樣嚴重,明明只是皮肉傷卻拗成重傷,獅子大開口,硬要學校賠個幾十萬,不然就鬧上媒體,遇到這種事,怎麼辦? 此題無解嗎?我想:「最不得已的方式,就是由我來當認養人,每天帶牠回家,上班就帶來學校。萬一有人被咬到要賠,就由我來負責。」可是,我能負責嗎?可以的,我想到用保險的方式來解決,保險公司什麼都可以保,連偶像明星咪咪頭凹進去這種事都可以保,保一條流浪狗不咬人應該很容易,每年保險費就由我來繳,若有保險公司要打知名度,要他們全額負擔也不無可能。提出這樣的意見,學校就應該沒話說了吧?為了增加說服力,我還上網列印一本「校犬管理資源手冊」,裡面有各校養狗的成功案例,包括許多溫馨的小故事──其實,讓學校師生在照顧動物的過程裡培養愛心與耐心,本身就是最好的生命教育。 不過,這一切都只是我美好的想像。在私下詢問辦公室老師,行政主管等人,得到的答案,總是悲觀:「有愛心是很好,但是養狗很麻煩,學校不會同意的。」即便我提出解決的方法,並表示願意為這條狗的一切行為負責,得到的答案還是:「這不是負不負責的問題,而是狗萬一出事,很多狀況不是學校可以承擔的,更何況牠又是這麼有名的狗,我們學校承擔不起。」 學校立場,我瞭解,雖然無奈也只能接受,所以,最後我並沒有在校務會議上提出臨時動議,以免造成大家的困擾(同學對不起,老師已經努力過了==)。只是,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要為這條素昧平生的狗做這麼多事?想這麼多辦法?流浪狗到處都是,為何獨鍾「國道209」? 國道209,獸醫說她兩歲多了……才兩歲多啊,意思就是,一出生就開始獨自在高速公路上討生活了,多麼令人不捨的遭遇。而我會這麼努力爭取,或許只是為了回應「她」的期望;也或許,是因為我在「209」身上看到自己兩年多以來的影子吧:) 國道209,祝福妳可以找到願意用心照顧妳的好人家(好學校)……妳這麼有名,沒問題的(就算不能留妳在身邊,我也會繼續幫妳想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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