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媽媽基金會「2006年弱勢個案居住扶助輔導員訓練課程」已在2006年12月21、22日圓滿結束,雖然活動時間接近聖誕節假期,但報名狀況熱烈、得到80多位社工員與相關工作人員的支持、參與,學員與崔媽媽基金會的講師群們在兩天中創造了良好、互動的學習氣氛,高達九成五的滿意度,為這次的課程畫下完美句點。
居住本來就是民生需求,任何人都需要擋風遮雨的地方,但是弱勢朋友總是在租房子過程遇上大大小小的問題。在崔媽媽2002年的統計中,發現只有不到一成的房東願意接受弱勢房客,大部分的弱勢房客仍是要在茫茫屋海中尋找房子,但是,單親家庭因為只有一份收入,很難租到空間合適孩子活動的住家、肢體障礙朋友遇到沒有無障礙空間的大樓、許多家庭找不到合適租金的房子、視障朋友沒有信賴的人帶著找屋看屋……,在服務過程中遇到這些問題,也促使我們以「如何看房子?」、「租屋的法律知識」兩大主題發想,舉辦了這次的居住輔導員課程,邀請大台北地區從事社會福利相關工作的社工員、居服員、志工等一同參加這次訓練課程。
「契約」是租屋法律中,相當重要的一個觀念,由於租賃關係是採私法自治原則,除非違反強制禁止規定,房東與房客的權利義務都會在契約中規範;所以當定金怎麼付、如何終止租約、修繕問題誰處理諸如此類等問題發生時,契約會是很重要的參考依據。在這次基礎與進階的法律課程中,高全國律師與陳君漢律師以他們在崔媽媽基金會服務多年的經驗,告訴學員們:「事先了解租屋法律如何規範房東、房客,了解契約內容,可以事先避免掉糾紛的發生」。尤其,弱勢房客由於經濟、社會資源較為欠缺,遇到嚴峻的法律文字,或是不合理的要求,通常會不知如何處理,適當的法律諮詢、租屋意見提醒、糾紛協助處理就非常的急迫且重要!陳君漢律師說:「認識租屋法律,其實是讓大家知道武器在什麼地方…」更是點出了重要性。
對長輩、視障、肢體障礙朋友等而言,一間房子潛藏的問題在哪?面對不同狀況的扶助對象,「如何協助」也是本次課程的特色之一。視障朋友可以用身體感覺房子,也需要有人用眼睛來說明;獨居長輩不只是一個人,更有社工員、居服員、志工的陪伴;從破碎婚姻中走出來的婦女,勇敢離開暴力的家庭外,也需要有人協助他們面對未知的人生;從事服務中,傾聽扶助對象的需求、仔細檢查房屋內外環境、陪伴觀察、回應房東的擔心或誤解。本會資深陪同看屋輔導員郭寶珍老師說的好:「在租屋過程中,巧妙的平衡雙方第一次見面的尷尬與衝擊,協助看屋過程順利,是我們輔導角色存在的原因」!
2006年弱勢個案居住扶助輔導員課程在年末精采的落幕,本會也獲得了相當多的回饋:「內容精采、充實,有助於租屋資訊的了解…」、「藉由例子思考討論,澄清許多疑問,也增加很多法律概念…」、「把租房子的秘訣跟我們分享,讓我對協助找房子更了解、也更清楚租屋注意事項…」、「說明租屋引導細節,又透過演練,收穫很多…」。知識的效益因為活用而擴大,藉由每年舉辦課程,崔媽媽基金會希望能創造更多活用的知識、充沛社工員的能量,讓大台北地區更多的弱勢朋友能夠在居住轉換過程中得到協助與資源、順利地度過。
2006年弱勢個案居住扶助輔導員訓練課程內容
基礎課程 |
講師 |
基本租屋法律常識認識與培養 |
崔媽媽義務法服律師 高全國律師 |
陪同看屋前中後準備工作 |
崔媽媽基金會 黃舒那、陳怡君 |
進階課程 |
弱勢租屋糾紛案例法律及相關解決途徑之研討 |
崔媽媽義務法服律師 陳君漢律師 |
租屋扶助過程中社工員協商技巧及自保方式 |
崔媽媽基金會 郭寶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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