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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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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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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基本工資調漲前途多舛
中國勞教的「轉型正義」



【社論】
基本工資調漲前途多舛
 
 

隨著年假結束,勞委會主委李應元在2月初拋出將於農曆年後審議調高基本工資的風向球,就要開始兌現。不過這半個多月來,經建部門及資方利用各種管道,紛紛表達強烈反對之意,我們認為基本工資的調高,最後的結果不是胎死腹中,就是會有附帶條件,勞工必須審慎因應。

在台灣政府怠惰及資方壓力下,基本工資將近10年未調,原本附有的政府主動藉由拉高底層勞工薪資以帶動整體勞工工資提高的目標,已經漸漸被勞動力市場價格機制所取代。2006年11月台灣勞工的平均薪資為3萬9,273元,按照國際勞工組織最低工資底線,不能低於各國平均工資的3分之2的標準,基本工資應當為2,6182元,這10年來,不僅僅台灣的基本工資被嚴重低估,甚至還因為基本工資固定未調,加上經濟衰退,連帶使得實質薪資在這幾年有不升反降的情形。而資方則因為工資被低估、勞動成長率年年高昇,享盡超額利潤。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近20年來,一方面世界各國在所謂自由化、全球化的影響下或多或少必須進行勞動力價格競爭,另一方面則由於工會力量巨幅衰退,不僅要求政府調高最低基本工資力有未逮,平常的與資方進行工資鬥爭更是力不從心。這是美國自1996年後,也已超過10年未調整最低工資的重要原因,美國雖然在民主黨掌握參眾兩院後立即進行調高最低工資的立法,不過在參議院內,仍然因為是否相應給中小企業免稅而使得立法延宕。

但台灣的狀況又與歐美國家不同,美國調整最低工資的誘因,在於部分大企業公開表態,期待工資提升後的擴大消費,但台灣目前還是內需不足、外銷導向為主的經濟體,企業根本不在乎提升工資後增加的內需市場,只在意勞動力成本提高後帶來國際價格競爭力下降,尤其基本工資一調高,將成按照幅度爭取調薪的連鎖效應,並和勞健保、勞退等社會福利提繳薪資連動,再加上又與外勞實質薪資掛勾,牽一髮動全身,這是目前經建部門及資方強力反彈的主要因素。

就連美國調整最低工資都不免給予資方好處,在台灣官方最想要推動的,則是將基本工資由現有的月薪制改為時薪或週薪制,在去年的經續會期間,也獲得現任經建會主委何美玥的認可,因為基本工資時薪制將會讓資方大為得利,讓邊緣及外籍勞工,甚至部分正職勞工薪資不升反降,按照目前台灣勞工及工會的羸弱及官方的行政怠惰,絕對無法如勞委會所說,加班費、假日薪資資方仍會給付。台灣在未來幾個月審議調高基本工資,勞工要高度注意勞委會是否會針對經建部門及資方的「損失」提出相對應的優惠方案。

(回目錄)



【左右看】中國勞教的「轉型正義」

【左看】
是轉向進步或倒退
王俊凱/文教工作者

中國的勞動教育常被抨擊為「違反人權的強制勞動」,中國政府因而有意提出轉型,據聞全國人大也在研擬取代勞教的新法案,以降低勞教政策所引來的爭議。

但弔詭的是,若中國的勞動教育屬於「強迫勞動」,則苛扣工資、要求無給加班、限制工會活動,乃至各種不合理的勞雇契約等存在於資本主義世界中的現象,又何嘗不是剝奪人權、奴役勞工的「強迫勞動」?何以我們能夠輕易地看見「美國政府呼籲中國取消勞教、尊重人權」的消息,但卻無法從Google找到「小布希警告NIKE限期關閉血汗工廠」、「陳總統呼籲竹科廠商善待勞工」之類的消息?

再者,經過證實後發現:相較於1979年前中國所採行的、將犯罪者分發至生產工作機構、並同時學習與一般人民保持社會互動的「勞動教育與社會生活相結合」原則,資本主義世界各國實施多年的、將犯罪者囚於獄中集中勞動的監獄制度,事實上卻無法使犯罪者體認自身行為對社會利益的危害,因此仍無法有效降低累犯率。

因此,過去的社會主義中國所採行的勞動教育,非但不違反人權,恰恰是結合了勞動、教育,更是使犯罪者直接融入社會生活、免除「更生人輔導」的進步制度。而中國政府正在構思的「轉型計畫」究竟會將勞教制度轉向進步或無效化,值得拭目以待。




【右看】
制度化有助民主化
江仰德/文字工作者

鑑於「勞動教育」制度再三引發人權爭議,傳聞中國當局計畫將推動勞教政策轉型:包括將勞教更名為類似「更生中心」的特殊教育計畫、並將勞動教育時間減半等等。

持平地就效果而言,「勞動」確實能夠使勞動者透過工作過程掌握工作技術、學習相關知識;亦能在心理上為勞動者帶來成就感、甚至達到強身健體之效。這也正是世界各國皆普遍地要求監獄囚犯從事部份勞動工作的用意。然而從事勞動的正面效果雖多,但若不能以自願自主為前提,則將淪為無意義的強迫勞動。

長年以來,中國的勞動教育(即一般習稱的勞改)政策向來以違反人權著稱,加以勞教懲處不必經過法院審判認可,只需行政單位片面決定即可執行。由此便不難想像,中國的「勞動教育」雖有教育之名,卻反而易淪為被當局人士鎮壓人民或報復政敵的工具。站在接受勞教者的立場,在這樣的背景下從事勞動,如何可能使其由衷地感受到勞動所能帶來的正面效果?

吾人並不反對要求罪犯從事合理的勞動。但當中國行政部門單方掌握勞教的對象決定權與執行權,不僅接受勞教者人權受損,司法與人民的力量亦無從監督。是可預見,中國當局對勞動教育的轉型計畫,將為中國當前的民主運動人士提供一塊新的土壤。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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