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婦女新知雜誌社成立,被視為婦運在解嚴前唯一的正式組織。1987年解嚴,改組為婦女新知基金會,以當時募集的60萬微薄基金,克難運作至今。回首來時路,我們從那樣保守的苦悶年代,竟也走了25個年頭,走到了解嚴後婦運百花齊放的豐收年代。
在這25年當中,我們從無中生有,各項性別平權、體制改造的龐大工程,我們必須從一磚一瓦開始,從零做起。
1984年尚在戒嚴之下,我們就將154位婦女聯合簽署之意見書,送入立法院,在當時政府力圖控制人口的時機下,成功促使立院通過「優生保健法」,使台灣女性得到起碼的生育自主權。
為保障女性工作權益、開創性別平等的職場環境,1987年我們召集律師學者,開始草擬台灣第一部由民間提出的「男女工作平等法草案」,這可說是前無古人的創舉,到1990年將草案送入立法院,遠遠先於行政院1999年才提出相對版本,我們歷經十多年的艱苦遊說,終於在2001年底立法院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消除職場中的性別歧視、不公平的單身條款和禁孕條款,建立職場性騷擾的申訴處理機制,提供育嬰假、育嬰津貼、陪產假、生理假、職場托育和哺乳設施等。
而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法律保障,我們則從民法親屬編的修法運動著手,與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合作,提出各項修正條文草案。如1996年 廢除「親權行使父權獨大」條款,子女監護權改以子女最佳利益為依歸。1998 年廢除「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條款,夫妻住所改以共同約定為原則;並廢除「妻冠夫姓」,夫妻可各自保有本姓。最關鍵的夫妻財產制條文,則歷經十一年的奮戰,2002年終於在男多女少的立法院通過。目前尚待努力的民法修正條文,還有子女姓氏(從母姓的權利)、收養(單身者權利)等。
另外,1999年起至今,我們成立「家事事件法」研擬小組,針對家庭及婚姻所產生的各種紛爭之處理程序及效果,草擬家事審判法及推動成立家事法院;目前草案已完成第一輪的討論。
從以上各項法律改革的艱難,我們意識到鼓勵女性參政、開創平等參與決策的機會,也是相當重要的改革之路。因此我們早在1989年就開始針對台灣民主化之後的歷次選舉,呼籲政黨多提名女性人才,提出各項婦女政見、邀請候選人簽署承諾。近年來亦積極推動政府落實「性別主流化」,要求行政院設立性別平等委員會,使性別平等觀點融入各項政策活動。
在性別教育的推廣和社會文化的改革,我們也投入甚久甚深,在1988年就扮演開路先鋒,檢視中小學教科書中性別刻板角色,開始巡迴演講性別平等教育,直至今日仍在各學校和社區默默耕耘演說。這些年來聲援多起校園性騷擾事件,與其他團體共同成立「性別平等教育法」民間推動聯盟,歷經四年研擬,2004年立法院終於通過此法,建立校園性騷擾的申訴處理機制,並使各校每學期進行四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等。
我們又從民法的修法行動延伸,培訓大量女性志工,在1994年成立「民法諮詢熱線」,提供對一般婦女的免費法律服務,至今服務人次已高達43757以上。2001年開始培訓「女人戲法行動劇團」,安排志工到各地巡演,開創向社區婦女宣傳法律知識的活潑作法。因此在2005年我們志工團隊的優秀表現,得到內政部頒獎的全國20個績優隊伍的其中之一(不分名次),以及台北市政府評鑑志工服務的第一名!
我們也長期關切大眾媒體中的性別問題,為一勞永逸,建立民間與媒體和政府的對話平台,2005年我們與其他67個民間團體共組「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藉由多場記者會、公聽會的壓力,已成功要求各家新聞台制訂自律公約和執行規範,並與政府溝通媒體政策。同時我們也培訓志工監看性別新聞,進行對各家電視新聞的觀察記錄。
我們一直關切弱勢女性處境,早在1987、1988年,與其他團體共同發起兩次關懷雛妓大遊行,引起社會重視人口販賣議題。1994年聲援受暴婦女鄧如雯殺夫案,後來接受政府委託研究家庭暴力防治問題。2000年成立原住民工作小組,走進部落舉辦營隊和座談,培力原住民婦女組織工作者。
由於近年來東南亞籍和大陸籍的移民女性增多,我們開始關注移民女性人權議題,提倡族群平等和多元文化。2003年我們與其他團體組成「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以監督移民政策和法令,2005年完成民間版「入出國及移民法」提案送入立法院,其中包括「防止家庭暴力」居留權條款、「婚姻媒合不應營利化」條款,目前都在艱苦遊說中。
這只是簡單描述我們25年來的成績單,還有很多很多成果,我們無法在此一一列舉。
如果妳/你有興趣繼續認識我們,歡迎訂閱我們的通訊,或是訂購我們其他的出版品。
如果妳/你願意支持這樣認真做事又不易募款的民間團體,繼續走下一個25年的話,請定期的捐款給我們,讓我們能夠為台灣性別平權的改造工程,持續打拼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