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正忠(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秘書長)
京都議定書生效之際,碳成為21
世紀一項可交易的資產,已成不爭的事實。企業版圖的擴張、併購或出脫、競爭優勢、甚至根本的營運許可,都將會受到碳排放的顯著衝擊。不管台灣是不是聯合國成員或公約締約國,只要我們要與全世界做生意,台灣的企業在溫室氣體減量的遊戲中,絕對沒有僥倖的機會。本文就從這些角度來說明及早踏實地建立產業因應溫室氣體減量之能力的重要性,希望喚起公私部門對於這樣一個議題有更宏觀的視野。
沒有僥倖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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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南認為,氣候變化已接近不可挽回的臨界點(照片來源:聯合國網站) |
我們沒有其他的選擇,此刻就面臨受碳限制的宿命。而且被忽略的是,早在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制定於1992
年的里約地球高峰會,當1997 年制定京都議定書時,各國開始談判的目標管制期,是平均13 年後的2008-2012 年,為什麼?而排放的盤查、交易、減量投資、配額分配方法的發展等,為何先進國家早都開始運籌帷幄好幾年?美國雖然拒絕回到談判桌,可是為什麼仍積極發展新能源與企業自願性減量?其實答案並不難理解,因為對抗全球暖化與溫室氣體減量是一項長期抗戰,將會發展成人類歷史上空前的能源革命,一旦能源供應系統改變,許多新科技與產品將因應而生,全球將因為投入防止氣候變遷的努力,而邁入科技文明與生活型態的新紀元,也將撼動著未來世界科技與經濟勢力重新分配的結果。正因為氣候變遷攸關全球生存的機會,所以重視;就因為減緩全球暖化的壓力在未來將成為尾大不掉的挑戰,所以重視;就因為以目前新科技發展的速度,未來需要20
至50 年的時間,才有足夠的能力替代80%目前以化石燃料為主的能源供應系統,所以被重視。
京都議定書開始生效,進入「後京都時期」(也就是已開發國家2012 年第一階段承諾減量的目標年之後)
:已開發國家的減量目標進行討論,同時也要開始商議開發中國家的減量承諾。因此,台灣遲早會面臨正式的國際減量要求,是我們必要的認識之一。
新能源科技的發展將會擺脫是否擁有化石能源的限制,對於化石能源幾乎完全仰賴進口的台灣來說,是一個在新能源經濟開端發展競爭力的契機,是我們必要的認識之二。
新能源供應系統與低碳科技的發展,需要長期耐心的投入,而且絕對是先跑先贏的戰爭,是我們必要的認識之三。
溫室氣體是全球第一個總量管制的物質,從今而後,誰掌握排放權,誰就掌握競爭力。因此國力與企業實力重要基石之一,就是對溫室氣體風險的控管,是我們必要的認識之四。
這些都是已開發國家的政府與企業無不積極尋求解方的原因,他們都希望在受碳限制的未來中,成為主宰者。台灣呢?有做好準備的眼光與企圖了嗎?有做好準備的能力了嗎? 【全文請見】
【延伸閱讀】生態足跡: 計算生態足跡程式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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