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光蓉、李根政、文魯彬、郭鴻裕、周晉澄、詹順貴(環保署第六屆環評委員)
近一年來,行政院視環評委員為投資障礙、絆腳石,在政商密切合作之下,加以財經報紙傳遞片面資訊,環評委員頓時成為眾矢之的。近日更於行政院財經小組中,直指目前的環評審議令其「無法忍受」,給予環保署空前壓力,赤裸裸介入環評審議,為大財團排除開發障礙,要求簡化環評程序、限縮委員審議範疇,快速通過環評。同時,更進一步宣稱雲林離島工業區早在1995年已通過二階環評,因此台塑大煉鋼廠、國光石化可免實施環評,本次送審僅是「以昭公信」,依經建部門的邏輯,如果環評會願意配合、妥協成為開發案之背書工具,則言必尊重其專業;反之,委員如果堅持依法審議、嚴格把關,則成經濟發展罪人,大呼意識形態凌駕專業。
對於這項擺明了把環評會當成開發案的橡皮圖章的行政干預,我們認為已損及環評制度僅存的一點社會信賴,對於制度的傷害遠勝於對委員形象的負面影響。
為了讓社會能進一步了解我們的堅持和審議的考量,乃針對較關鍵的「二氧化碳」、「水資源」、「中部空品」三大項問題提出說明,以正社會視聽,同時提供全民及相關單位思考。
一、根據本屆委員統計從2005年9月開始審議至今,已通過、審查中的主要案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發現一個驚人的事實,如果這些案件都通過的話,台灣二氧化碳排放量將比2005年總排放量再增加43.44%!這些貢獻主要來自電力業、煉鋼和石化業,電力部分包括台電深澳電廠、林口火力發電廠、大林火力發電廠、龍風火力發電廠、和平火力發電廠,全部都是產生二氧化碳最高的「燃煤」電廠。如果這些都通過,三年內將增量71,440千噸,增加比率超過四分之一,達27.9%;煉鋼業則送進中龍鋼鐵和台塑大煉鋼廠,這二個案子將使台灣增量26,202千噸,增加率達10.23%;石化業則是國光石化科技公司與大林廠擴增計畫為最大增量排放源,二案合計達8,724千噸,增加率為3.4%。但偏偏行政院經建部門所推動的重點開發,卻以高污染、高耗能產業為大宗。
據環保署的說法,台灣每創造100萬美元的GDP,就要製造850噸的二氧化碳,比污染大國中國高40%,竟然跟石油產地中東不相上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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