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校園體罰狀況調查報告記者會新聞稿】
孩子難管嗎?-------老師更難!
◎人本教育基金會
多年來,人本教育基金會都針對校園體罰狀況進行調查,藉此清楚校園體罰現象,並向社會大眾報告,歷年之調查結果如下:
1999年,83.4%中小學生在學校被體罰。
2001年,70.9%國中小學生在該學期被體罰。
2004年,台北縣市、台中縣市、高雄縣市六大縣市中有69.6%的中小學生在學校被體罰。
2005年,全國有64%的中小學生,該學年度中曾在校被體罰。
因此,2006年12月27日在總統公布新修訂後的教育基本法中,明訂『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之侵害』,台灣成為全世界第109個立法禁止校園體罰的國家。
然而,這個保護學生人權、落實友善校園的修法精神是否真能落實於校園?實為各界關心未來教育發展者所高度關切。本次調查乃立法禁止學校體罰後的第一次調查,進行期間是2007年4月下旬到5月底,調查範圍是離島除外的全國22縣市,由本會派出持證訪員抵達抽樣學校隨機抽訪學生,就學生所見所受呈現校園體罰現況,國中小學生樣本數共計2779個。
從這次調查我們發現:
一、通過立法第一個學期,仍有超過半數學生(52.8%)曾被體罰。
以全國國中、小學生人數275萬人計算,也就是有145萬個中小學生,曾在這個學期,被學校教師施以體罰。
二、體罰率持續下降
體罰率這幾年一直呈現下降趨勢,今年的比率則由2005年時的64%降為52.8%。
三、「直接打」的比率下降,由2005年的51%降到27.3%。
四、「罰站」比例上升
2005年時「罰站」比例為9.7%,如今上升為35%。
五、學生普遍知道體罰違法,但並不懂得如何拒絕體罰
71.7%的學生表示知道立法已經通過,但只有11%的學生懂得拒絕體罰。
整體來說,立法仍然發揮了導正效果,雖然還有老師不顧法律,使得體罰比率還高達52.8%,會讓人感慨:「老師都這麼難被管教了,要怎麼管教小孩使小孩守規矩?」
但是,「直接打」陡降而「罰站」猛升的現象從某個角度來看也算是一項有意義的進步,這顯示多數基層教師有遵守法令的意願,在還不知道正面管教方法之前,他們多數都避開了傷害性較為嚴重的手段。
我們訴求:
一、 各縣市首長應將『協助教師發展正面管教能力』列為該縣市教育局長之工作績效指標。
二、 教育部應將各縣市政府協助教師發展正面管教能力之工作列為地方教育視導重點,並訂定鼓勵辦法。
三、 教育部與教育局應加強對學生及家長的宣導,宣導內容應包括:
體罰是違法的、學生可拒絕體罰、如遭受體罰可提出申訴,並應說明申訴機制。
四、各級政府應督導所屬學校儘速成立申訴評議委員會,提供學生有效公平之申訴管道。
五、教育部應檢視所有表彰教師之機制,並明令有體罰行為之教師不得角逐任何表彰優良教師之獎項。
六、教育部應該清楚宣示立場,所公佈之配套措施,不得為體罰留後路。
七、各縣市如訂定輔導與管教辦法之範本,亦不得為體罰開後門,以免該縣市教師有所誤會。
我們的行動:
即日起徵求“杜絕校園體罰督察員”,與本會共同督察各校落實零體罰
(人本教育基金會20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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