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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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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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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基本工資定案背後
智財權底下沒有新鮮事



【社論】
基本工資定案背後
 
 

喧騰多月的基本工資調漲於上週三定案,行政院院會核定自今年7月1日起,基本工資調升為17,280元,時薪則調為95元,調整幅度9.09%。但勞委會在經建部門及資方的壓力下,公佈了五大配套措施,說法是為了減輕中小企業的壓力,避免邊際勞工間接受害。但仔細觀察,這次基本工資的調漲,從勞委會前任主委李應元於新春記者會中主動提出後,就有強烈的政治主導意味在,舉凡調幅、配套、與外勞脫勾與否,勞委會多有既定立場,勞資雙方其實在黑箱作業下,都表達強烈不滿,只是雇主團體有經建部門撐腰,致使基本工資的調整,在補貼資方、犧牲外勞的喊價中收場。
基本工資10年未調,這次的調升可以說是遲來的正義。事實上,工資的升降除了市場決定之外,還牽涉到兩個重要因素,第一是勞工運動的強弱,第二則是基本工資所起的帶頭效果。自從民進黨執政以來,勞工運動在藍綠統獨的切割下不進反退,而偏偏基本工資又在勞委會的毫不處理下,連續10年未有挪動。不論從這幾年勞動生產力的增幅,或是物價上漲指數來看,資方獲得的好處老早就是難以計數。現在勞委會才想到調漲,幅度再大,都還不清之前不作為的罪孽。
但就算佔了便宜,可以想見資方還是會賣乖。勞委會作為勞工政策的主管機關,既然主動提出調漲方案,更該對於這幾年來的不公平現象為勞工據理力爭。不過從李應元開始,就屈從於資方的壓力,開始研擬配套措施,遺憾的是勞工出身的新任主委盧天麟,不僅沒有換一套思考方式,還「李規盧隨」,最後拍板定案的配套措施,令人遺憾。
這次基本工資調整政策,必須由調幅與配套一起搭配來看,才能窺其全貌。第一,勞委會雖然信誓旦旦時薪與月薪的計算方式並未脫勾,但不論從其計算方式,或是最後獨厚時薪的補貼,其實都已經扭曲原本的由月薪換算成時薪的精神,尤其兩大時薪制勞工的補貼方案,會不會造成雇主轉雇時薪制勞工,值得密切注意。第二,勞委會將外勞膳宿費由4千元調成5千元,並且明確表態將看護類外勞排除於調漲範圍之外,進一步將外勞工資與基本薪資脫勾。
勞工運動多年來力爭穩定工作、反對臨時性就業,而對於外勞,則希望其勞動條件能漸次提升,避免資方只愛用廉價勞工。但就這次基本工資調升的邏輯來看,雖有給勞工一點調升的糖吃,但讓勞工失去了更多的東西,資方看似吃虧,實是大佔便宜,這是在基本工資調漲定案後,資方哀鴻遍野、勞委會自我貼金的表面下,勞工必須認清的事實。

(回目錄)



【左右看】智財權底下沒有新鮮事

【左看】
國某企業在其豆漿產品說明上,宣稱韓國是豆漿的發源地,引發大陸民眾的憤怒。
繼韓劇《大長今》扭曲事實,堅稱麻醉術係為韓國發明後(事實上是東漢華陀所發明),再度被大陸網友踢爆,韓國某企業在其豆漿產品說明上,宣稱韓國是豆漿的發源地,引發大陸民眾的憤怒。

其實這幾年中韓關於文化遺產的爭論不少,除了端午節爭議外,大陸聯合北韓將高句麗王陵古墓群申請為中朝共有的文化遺產,也引發自認為是高句麗後裔的韓國人一陣撻伐,甚至大量製播以高句麗為時代背景的韓劇《朱蒙》、《淵蓋蘇文》、《大祚榮》作為文化上的反駁。
回過頭來看,如此「文化專利權」的爭奪戰豈是今日才有?其實,自資本主義「發明」智財權此一概念後,這樣的問題便層出不窮,甚至比豆漿身世之謎更為「離譜」的案件,更是無時無刻在發生。
以各國賴以維生、甚至結合傳統文化的糧食作物種子為例,根據非政府組織RAFI以及澳洲的HSCA所出版的調查報告Plant Breeder's Wrong(RAFI and HSCA,1998)指出,至少有140個案例顯示:種原庫的材料被某些種苗公司剽竊,沒有經過改良,直接當作自己所育出的品種,而拿去申請植物品種權利,且獲得各國主管機構的授與權利。其中以澳洲的案件最多,高達111件,其餘美國11件、紐西蘭9件、南非7件、以色列2件、義大利2件。從這個事實看來,「豆漿戰爭」其實早就開打,只是過去這些跨國企業挑釁的是第三世界,而今不過是將矛頭對向「崛起中的中國」。
除此之外,在智財權的「觀念倡導」與保護下,有更多無名英雄的真正發明家,在沒有資本的壓力下,不得不出讓自己的「智慧」給雇主,更是不爭的事實。我們只能說,當「智慧」在論斤論兩出售的同時,也就離整體人類的利益越來越遠,更遑論與發明者漸行漸遠。只要智財權存在,豆漿爭論豈又何足怪哉?




【右看】
逆向思考:應向韓國人學習
王淑芬/退休教員

大陸網友在日本超市中赫然發現,某韓國企業聲稱豆漿是韓國人所發明,更引韓劇《大長今》畫面將之稱為「韓國國飲」,此舉再度引爆眾怒,不但兩岸媒體多以「離譜」為名大肆撻伐,更有大陸民眾憤而發起拒看韓劇行動。
或許有人認為韓國人這樣做未免有失國格,強佔他國文化遺產引為自家寶物,更因此爆發鄰國不滿,顏面豈能有光?亦或許有人從民族主義的角度出發,認為如此強盜行為,不但凸顯出大韓民族的劣性,更為本國文化遺產遭他人侵奪而抱屈。
然而,從文化的角度來看,縱使端午節確實源自中國,然韓國人早已承襲多年,稱之為韓國的文化遺產,哪裡有愧?再者,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第17屆會議於1972年11月16日在巴黎通過著名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其目的是為了藉由國際合作的方式,解決世界重要遺產的保護問題。假使此一文化確有其重要性,只要有人願意加以保護,又何必如此緊張其文化的從屬問題?若能去除虛假的本位主義,豈不應樂見端午節所呈現的跨國影響力,甚至仿效高句麗王陵一案,爭取聯合國將端午節視為東亞地區共同文化遺產?
再者,從智財權的角度看,向來不論誰是實際發明者,而是論誰為最先登記人。對韓國而言,不過是依循資本主義社會的智財權遊戲規則與精神,盡全力打一場漂亮的戰役,不但成功捍衛韓國的文化精粹,更賺得國際間的免費宣傳。遑論近來發表的所有「發明」,哪一個不是用到各國先賢的「智慧」?難不成個個都要追本溯源,才能確認「智慧」的所有人?如果台灣與大陸不能現實地瞭解,更積極的學習此一韓國精神,那麼哪天華人變為韓國人的後裔,也就不足為奇了。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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