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7-06-26》 |
本期內容 | |
◎傳播線上:地下電台的現代意義 從海洋之聲被抄台談起 | |
◎魔鬼的豔舞? 媒體處理王令麟涉弊新聞的省思 | |
◎環境前線:農村改建是誰的利多? |
傳播線上:地下電台的現代意義 從海洋之聲被抄台談起 | |
傳播學生鬥陣 | |
台灣自80年代末解嚴以來,收束在威權政體手上的無線電波分配權利,漸漸地對市民社會釋放。但如同政治民主化的進程絕不能用執政者的善意良心來理解,電波自由化的進程也絕不能由主管機關的效率、開明來理解。若非90年代以降此起彼落的異議電台、地下電台持續地宣傳另類主張,鼓動社會力集結向僵硬的國家機器進行鬥爭,言論自由便無可能在3、5年間透過電波開放而實現。這期間中,除了與不同的政治勢力互通聲氣的地下電台為大宗外,更有以性別、環保、次文化、鄉里事務議題為主的聲音在空中四散流佈,這些都是不見容於主流秩序的「異議」。 若說威權政體壓制了市民的言論自由以及限縮了頻譜分配的空間,是地下電台存續興盛的立基,則台灣朝向正常化國家(成熟的代議政治)前進的過程,地下電台理應隨之凋零。然而事實相反,自1993年起,廣播頻譜經歷了10梯次的開放申設(最後兩梯次在陳水扁上台後的2001年執行),且民進黨執政經年,承載「異議」的地下電台至今仍在,而且數量較巔峰時期猶有勝之(註1)。對此現象的成因,一說是台灣容或在國家正常化的轉型期間,前朝遺緒不可能在政權輪替後一夕消滅,因此執政的民進黨與地下電台藕斷絲連,或暗地襄助,是有可能。日前,位於台中開台13年的「海洋之聲」電台,因無照播音遭NCC會同電信警察抄台,沒入設備。「始終堅持挺台灣、綠色執政從不改變」的海洋之聲事後發表聲明,自稱歷經多次抄台,「只為保有一片自由發聲的天地」,可作這個解釋的例證。 但此說可能是一隅之見(或說,從台北看天下)。據業者所稱,地下電台的政治立場藍綠皆有(而且可能勢均力敵),急獨急統的政治意見各有聽眾。況且民進黨當朝掌握政治經濟資源,表態支持的合法媒體勢力不可謂弱,透過地下電台發聲動機不如當年,何以地下電台數量還逆勢成長? 如果遵守秩序是合法的前提,則違背秩序的地下電台促使我們重新思考所謂「合法」的意義。官方的管制意見,向來從飛航安全的維護、軍警通訊的必要,頻譜配用的正常化與效率化、合法業者的財產權保障、消費者權益(偽劣藥品的管制)等角度來認定電台的合法性。管制原則從一而終,地下電台的「非法」可無疑義,但是地下電台的非正式合法性(informal legitimacy)前後似有不同。通說認為,早年的地下電台是為對抗威權體制而發聲,訴求與行動皆有進步性,因此儘管李登輝執政時期,時任行政院長的連戰稱「取締地下電台要『不竟全功,絕不中止』」,但在野黨立委仍有斡旋緩和取締行動的空間,輿論還以言論自由的標準衡度取締行為;然而近年來隨著政治爭議事件激化,地下電台在國會與主流媒體上愈益成為民進黨的地下洗腦機器,其主要意見市場在台灣中南部,聽眾則屬低教育水平的工農階層,同時與「節目廣告化」、「販售偽劣藥品食品」等負面行象畫上等號,最終成為破壞民主遊戲規則的原罪。這些輿論意見,一方面作為政爭的結果或表現,另方面則作為官方發動管制權力的出發點。僅管在民進黨的掩護下掃蕩之勢不若過去雷厲風行,但是掃蕩一經發動,地下電台已不若過去還有外力奧援(當今有誰主張地下電台的合法性呢?)。 我們不能主張地下電台的合法性,或許正因為我們囿於當前的政治框架中來理解地下電台的立基。脫離這個框架的起點來理解地下電台至今不衰的原因,可以從地下電台的聽眾開始。 意思是,我們應當把握,當主流媒體稱地下電台的支持者多為中南部低教育水平的工農階層時,其中透露出的階級性質:一面是自詡文明人的都市資產階級的傲慢,這是進步知識份子應該深以為戒之所在;另一面是工農階級的身影在特定的媒體形式中現身,是進步知識份子應該加以瞭解並與其進行有機聯繫之所在。地下電台與人民的親近關係,是當代任何主流媒體(形式)所不能契及的。其間蘊含著的人民的生活秩序、人際關係、生命需要以及文化土壤,都應該重新被認識並被主張有合法性。 然而我們已經知道,開放10梯次的電波使得電台跨區聯播盛行、節目多元性限縮、小功率的社區電台/公益電台經營困難(前些年寶島新聲TNT由中部的大千電台接手可為顯例),已經是普遍現實。在大資本電台以節目廣告化為資本主義再生產添加柴火、小資本經營的電台以節目廣告化只求生存之時,我們當然不能率爾主張販售偽劣藥品食品的電台的進步性。但是如同威權政體時代的異議,直指國民黨政權一樣;當代地下電台的異議,間接地控訴了資本主義下主流媒體的霸道與無良,方式是與不具消費力、被主流媒體拋棄的工農階級為伍,作為他們的傳播平台與發聲工具。 地下電台的合法性變遷,說明了台灣社會性質由黨國資本主義過渡到成熟的工商資本主義社會的歷史(註2)。我們應當主張的是這個異議的合法性,在於不見容於資本主義的運作邏輯,從而反省主流批評中的階級歧視,重新認識群眾/媒體的性質與能動性,並積極思考可能的破口。 註1:1997年7月,官方確定由電信總局負起取締非法電台之責,並以電波偵側方式測得共103家未立案電台。但到2006年中NCC因「刺馬言論事件」表示要嚴查地下電台之時,未立案電台聯盟表示全台共有203家地下電台,其中有120餘台正常運作,估計聽眾有6、70萬人。 註2:台灣社會性質的定性問題,應有更精確說法。然筆者所知有限,請讀者原諒我用這種通說。 媒大事 國民黨要告蔡正元侵佔中影 在6月12日,媒體大幅報導國民黨要告蔡正元侵佔中影,也因如此這次的中影交易問題再次浮上台面,而國民黨「三中媒體交易案」過程始終在黑箱中,中影從榮麗回賣中投,又轉賣給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胞弟郭台強,卻遭兼國民黨中常委的立委蔡正元介入,爆發掏空糾紛,這過程被知情人士形容精采程度不亞於SOGO股權交易案。 小編媒批:隨著國民黨提告蔡正元,才讓外界一窺中影交易的黑幕以及黑箱作業是多麼的嚴重,而除了目前的中影問題之外,國民黨的其他媒體買賣,是否也依然存在問題呢?我們希望做為國民黨,也應該向社會大眾清楚地說明,這些在以前是不當取得的媒體資產,是如何被交易以及買賣。 檢調嚴查王令麟資金流向 同樣6月12日,調查局大規模東森購物總部,帶回數箱資料,以釐清力霸淘空案的案情,檢調偵辦東森集團案,經蒐證東森集團相關帳證資料,發現去年力霸集團財務出現危機時,財務比父兄寬鬆的王令麟,何以竟大手筆出脫本人及東森國際等東森媒體科技6成持股給美商凱雷。檢調發現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的關係人交易紊亂、資金龐雜,懷疑他長期涉及掏空、利益輸送。檢調已在行政院金管會的全面協助、提供東森集團有關的查核報告下,積極清查王令麟的資金流向,有無涉及境外洗錢。 小編媒批:雖然力霸發生淘空案時,東森為避免被延燒,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極力與力霸切割,強調東森與力霸無關,且積極把東森脫手賣給外資,也臭罵老父無恥,以致被外界形容為「完美切割」,而檢調現在調查、搜索東森,做一次徹底的調查,該辦的就辦,該還清白的地方就還,讓社會也可清楚瞭解東森是如何運作,對東森及社會都會是一個正面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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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魔鬼的豔舞? 媒體處理王令麟涉弊新聞的省思 | |
劉坤鱧(師大政研所博士班學生) | |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因涉及多項掏空與假交易弊案,由億元交保到抗告,其間王所透露出的委屈無奈狀,彷彿極力向國人陳述清白,表現十足煽情。然而,隨著案情發展,相關報導的失焦,王令麟面露無辜地走出拘留所,媒體助其粉飾的畫面,小人物看到的,只是對社會正義的持續戕害,卻無任何公道可討! 搜索聲押事件以來,「東森媒體」所屬的東森新聞報ETTODAY(www.ettoday.com)網路媒體,以及東森新聞台,採取「避重就輕」的方式處理新聞,對一個新聞系學生來講,無疑是最壞的示範,說明了凡是擁有「第四權」的「嫌疑人」皆有福了,他隨時可以運用有形或無形的影響力來指揮媒體,或者讓媒體自我設限。 以ETTODAY為例,網路讀者在網站輸入「王令麟」等相關字,不僅看不到案子的來龍去脈,14筆新聞中,盡是「主動配合司法調查」、「盼還東森清白」等字眼,輕描淡寫而過,整個事件從搜索、偵訊、聲押、交保、抗告的來龍去脈,皆採取閃避的態度,這無疑是扼殺讀者知的權利,更是媒體受制於財團的負面教材。 東森集團媒體對於王老闆的「配合調查」與「澄清事實」的誠意極力報導,如此媒體「公器私用」,違反新聞專業的行為,新聞評議單位,或者主管的NCC若不插手,而任由魔鬼操弄神器,不斷出現偏頗與不公,是否也有協助袒護與遮掩之嫌?對於新聞從業人員,乃至新聞系學生,威信亦將蕩然無存。 除了東森繼續運用自有媒體力量來模糊是非外,部份新聞媒體的報導也有失焦之嫌,例如,東森高幹幫王令麟「籌措一億保金」,好讓王令麟交保,這又豈是英雄事蹟?最起碼檢方已認定王是被告,然而報導重點放在王的「財大勢大」,難道是想凸顯王令麟「魔高一丈」的優勢?某大日報用「淚灑法庭」來做主標題,是否會誤導社會,對財大勢大的王總裁多那麼一份同情? 回顧今年一月份,力霸掏空案爆發以來,王令麟當時種種脫鉤的說詞,「父子恩斷義絕」的做作表現,讓他逃過嚴厲的社會批判,然而所謂「超完美切割」終究是紙包不住火,持續、間接介入亞太固網與友聯的經營已有所聞,檢調大動作盯上,並不足為奇,媒體太過著墨王令麟的脫身法寶與搏取同情的小動作,不過是教壞囝仔大小而已,忘卻了匡正社會風氣的重要責任。 如今幾位重要關係人遭押,東森涉及弊案幾有可證,王令麟亦非置身事外,在押與不押之間,那些被掏空集團的受害者,如亞太固網無助的廣大小股東,背後那些血淚與憤慨,那一股不滿的心聲,媒體又可曾給予相對應的平衡報導?何以目光的焦點,不能在無助的凡人,非得集結於「魔鬼的豔舞」?王令麟操弄媒體並非特例,但問題一再發生,實在值得媒體、新聞從業人員,以及新聞相關科系的學生,進一步來深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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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環境前線:農村改建是誰的利多? | |
劉惠敏 | |
陳總統特赦了「白米炸彈客」楊儒門,不過本人以及聲援的社運團體似乎不怎麼「領情」。楊儒門欲憑一己之力,透過自製白米炸彈之方,提醒執政者、社會大眾重視農業問題,其後農民、社運等支持者,透過聲援、要求特赦亦是抗議農業政策之不公、不義,抗議自由貿易全球化對台灣農業的步步剝削,對台灣農民、農地環境的層層傷害。然而今天一紙「特赦令」並沒有解除台灣農業的禁錮,幾年下來也不見從人民、土地、生存出發的農業改革,反倒是一再將農地視為資本利益,透過各樣便利大資本經濟開發之條例,侵吞了土地的真正價值。叫人家怎麼領情呢? 因應水稻出口限制、加入WTO,歷年增加的休耕農地已大於種稻土地面積,政府透過補貼、輕視農業價值、缺乏環境管理之政策,撕裂人們與土地的依賴與情感;復以鄰近工業區之污染,大量廢耕農地被盜取砂石,任意傾倒廢棄物,造成嚴重農地污染,不僅難以農作運用,無數的坑洞形成處處陷阱,危及農村居民生命安全,土地、地下水的污染,更是禍延子孫。去年經濟部還進一步提出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容許採取土石的審查作業要點,為採取砂石大開方便大門,規避土石採取的環評,以利砂石業者明目張膽地入侵山坡地、平地農牧用地;立法院修正農業發展條例,鬆綁農地使用管制以及便利農地移轉,以利大財團、企業炒作土地。就在特赦楊儒門同時,行政院提出爭議的農村改建條例,成立農村改建基金一千億元,明訂釋出特定農地、開發田園住宅,要給農民大利多。 農村改建條例草案真是農民的利多嗎?所謂放寬「有發展潛力」之農地使用限制,在「交通方便」、「設備完善」兩大條件下,最重要的開發標的當是面積25公頃以上之高鐵站、科學園區鄰近農地,最有利者當屬已有大筆土地之財團企業、以及少數高鐵鄰近地主,加上房地產業者透過土地增值、投機事業以及田園住宅補助發財,一般農民少有大面積之農地,也無條件興建條例規範之田園住宅,此類發展計畫倒像是服膺開發業者的需求而來,而中央授權地方政府研究減免房屋稅、地價稅,再度為富人們減少稅支,更是居心叵測。 我們的農業改革完全脫離農業精神、環境倫理,卻一再的以土地開發的經濟利益為趨向,可見政府一貫「數大便是美」之思維,不過此「大」是指大型的開發、高額的資本、大財團的利益,是農地鬆綁、文化景觀商業化的美感,不但小農無土地利益可圖,國家再次利用農地商業化、營利化思維,吞噬傳統聚落文化;農村改建政策美言為「樂活」生活,卻毫無生態環境保育之規劃,試問當我們失去了涵養水源、滋養人民的稻田,換來了毒水、廢土,或是搭配幾棵行道樹、經濟花卉的大型住宅,還有什麼「健康與永續的生活」呢? 出獄後的楊儒門,說道政府不如多關注農民與孩子,如此單純的願望也是我們大多數人的期望,然而一切以資本利益為主的農改政策,卻是犧牲了農民與孩子的生活、我們共同的生存環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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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長期徵稿啟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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