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觀點】
民主
democracy
【摘 自】大英百科全書
【中文詞條】民主
【外文詞條】democracy
知識分類:政治
英語此詞源出希臘文demos(人民)和kratos(統治),因而從字面上講即是「人民統治」。在當代的用法上,民主有三種不同的意義︰1.由全體公民依照多數裁決程序直接行使政治決定權的政體,通常稱為直接民主;2.公民透過由他們選出並對其負責的代表去行使同樣權利的政體,稱為代議制民主;3.另一種政體,它通常也是代議制,多數人在保證全體公民享受某些個人或集體權利,諸如言論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憲法約束的架構內行使權力,稱為自由民主或憲政民主。
民主起源於古希臘的某些城邦,在這些城邦,立法機構由全體公民組成,這種制度之所以可行,是因為一個城邦的人口鮮有超過1萬者,其中女子和奴隸又無政治權利。公民有資格擔任各種行政及司法職務,有些通過選舉,其他則通過抽籤指派。分權制並不存在,一切官吏都向人民大會完全負責,人民大會有權在行政及司法乃至立法問題上採取行動。
希臘的民主制度是短暫的歷史插曲,它對現代國家的實踐幾乎沒有什麼直接影響。從希臘城邦的衰落到現代憲政的興起,民主的實踐有2,000年之久的間隔。
現代民主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形成於中世紀的思想和制度,特別是關於以神授法、自然法和習慣法制約權力之運用的觀念。歐洲的各國國王往往諮詢在國內不同「等級」(即不同利益集團),以爭取他們支持國王的政策,包括徵稅的權利,民主實踐也從這種情況得到發展,把這些利益集團的代表人物召集起來開會,是現代議會和立法機構的起源。第一份應用這種觀念的文件是英王約翰於1215年頒布的《大憲章》(Magna Carta)。許多深刻的思想及社會演變,主要是在啟蒙運動時代和美國獨立戰爭及法國革命時期所興起的關於天賦權利及政治平等的觀念,也促進了議會及立法機構的產生。這個時期重要的兩份文件是《美國獨立宣言》(1776)和《法國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1789)。參閱獨立宣言(Independence, Declaration of)、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 Declaration of the)各條。通過自由普選而產生的代議制議會,在19、20世紀成為民主政體的主要機構。在許多國家,民主的含義還包括競選公職、言論和出版自由以及法治。
共產黨在20世紀對民主的定義與此頗不相同,不通過競爭而根據單一的黨內指定候選人名單「選舉」官員。他們的說詞是︰政治上的一致和生產資料的集體所有制,足以保證人民的意志得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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