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管教 禁止體罰立法通過了
◎ 馮喬蘭(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
2006年12月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第八條修正案,使台灣成為世界第109個明文立法禁止學校體罰學生的國家,國外的友人紛紛來電致賀,對於剛在11月26~27日主辦「終止體罰國際研討會」,邀請多國友人來台灣交流經驗的人本基金會而言,可說是喜上加喜。
反體罰正式立法後,國內出現多種有趣的爭議,譬如教師會立即傳出所謂「要侵害身心的才算體罰,才被禁止」的荒謬詮釋,但隨後迅速遭教師會正式否認。而另一個說法是:「在教育部沒有跟全國教師會協商出立法配套共識之前,該法不具效力。」在校園中以訛傳傳訛,許多老師信以為真。
立法了還需配套?
反體罰立法當然不必等到配套出現才生效,但是教師對於「能不能體罰」的焦慮,卻使「配套措施該當如何」的議論甚囂塵上。對他們來說,所謂配套措施,並不是如何有效能地提升教學能力,或是如何健全輔導制度等等,而是在琢磨「可以罰到哪裡不犯法」,就如同一位教師會的朋友總是會說:「你把紅線畫下來嘛!畫了我們就遵守,你不能只說禁止體罰呀,就算我可以懂,很多基層不是這樣阿。」
這種來自教師界的呼聲,使我們的外國友人大開眼界。早在立法通過之前,我們就料到「配套措施」將會是主張體罰者爭議的重點,因此向各國的先行者請教,在他們的國家,禁止體罰立法後的配套為何?而他們總是滿臉困惑,回問說:「配套措施?不是立法了嗎?就是不准體罰阿!」
我想,若這些外國友人知道竟還有立委在促成「設立懲戒室,由專人進行懲戒。」想必會十分同情我們未來的艱辛路途。然而話說回來,瑞典反體罰立法已通過半世紀,台灣還沒滿週歲呢,所以「同志仍須努力」,也是必然的。
而立法後教育界表示很困擾,其實也是一種進步,是文明社會尊重學生權利的好傾向:過去大家無須問「怎麼辦」,認為學生有狀況,鞭子、棍子等就揍下去了,教師好像只會動手不會動腦,現在大家要問怎麼辦?要問配套?要問紅線?…太好啦。
那條紅色的線…
為了配合禁止體罰的立法,基金會多管齊下,一邊翻譯發行聯合國出版的《正面管教法》提供教師索取,一邊進行體罰調查監督現狀,也同時舉辦教師營,協助教師成長。我們更參加了教育部擬定「輔導與管教辦法」的會議,該會議的決議,將是教育部與全國教師會協商的藍本,有點像是個「畫紅線會議」。
在會議中,大家為了「跑操場是體罰還是體能訓練」爭議了許久。就人本以及幾位法界朋友的觀點,跑操場當然是體罰,在國際上也這樣認定,但與會的其他朋友卻不斷提醒我們:「基層老師總要有管教的工具呀,所以…」。?當這個咒語出現,我們便不斷鼓勵他們:「若要給老師真正的好工具、好能力,就要用正面管教呀,這才是教育專業。」這樣來來回回地討論,終於列出個「什麼不能做」的表格,也就是紅線在哪裡。
會議中,我們主張不能罰站,這一點也爭議極大,咒語又滿場飛了,與會人士都接受「站立反省」這個名詞,於是人本只好聲明「不同意見書」。另外,搜書包也引起爭議,這反映了校園中師生關係相當緊張,不搜不安心,雖然搜了也是白搜,但似乎一定要搜一搜,聊勝於無;這點最後依法辦理,校方沒有明確證據,是不准搜書包的。
比起在會議中畫紅線,我們寧可多做些建設性的事,諸如多辦些教師營,將正面管教的態度與方法推廣出去。但誰也沒把握那條紅線會被畫在哪裡,我們當然必須繼續去影響畫線的筆和手。現在,反體罰立法要邁向第二年了,我們還是咬緊牙根,繼續多管齊下,希望路途越來越平順,不打小孩,會成為新台灣人的共同願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