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蓓(作者為台北大學社工系副教授)
在修行的過程中,
我們常會為自己的執著和操控,
給些冠冕堂皇的理由。
其實,唯有真誠的態度,
心口合一,不戴面具,
才能找到自己。
當人覺知所謂正常行為的操控階段之後,會進入一個成長性的自我,也就開始進入到面對自己的階段。面對自己是一個會操控的人,面對自己是一個討好的人,面對自己是一個超理智的人,面對自己是扮演著種種不同角色面具的人。當他開始誠實面對自我時,其實已經往自己的內在探看,當自己可以處理的部分愈來愈多,接納自己的部分也會愈來愈多。
Rollow May曾說:「誠實面對自我,便是孤獨的開端。」這時候,慢慢地面對他自己內在世界的孤單寂寞,開始去建構一個真實的自我的一個狀態。用比較溫暖的心態去貼近自己的內心世界,那是走向孤獨的一個開端。
人總在辛苦地完成心中的圖
舉一個日常生活的例子,有一位朋友住在紐約,時常有客人來訪並借住家裡,每當一有人來,她就很緊張,要把家裡整理得很乾淨,然後要照顧客人食住,還要克盡地主之誼,陪客人聊天,做所有標準賢妻良母應該做的事,而她的大嫂卻完全相反,有人拜訪她家,她可能床舖都沒有整理,也不特別準備什麼菜,可能臨時抓條毛巾丟給客人,要客人自理。相較之下,這位朋友覺得壓力很大,她發現「自己」不知道放在哪裡了,感覺好累喔!很無奈的是,理智上她不能不這樣子做,因為她認為這是應該的,不能改變。她也發現自己力求完美的自我期許,不但沒辦法改變,有時候還對大嫂的做法有些微詞。
其實,這位朋友心中早有一幅「認為主人該是什麼樣子」的圖畫,然後希望客人到家裡來時,對這個家產生某種印象。因為有一幅圖畫,有一個主觀的標準,所以付出這麼多心力,只為了去完成那幅圖畫。在人的心中,不知曾幾何時,早存在了各種圖畫。
當她付出這麼多時,是為自己?還是為誰而做?某種程度上,是為了「賓至如歸」而做,其實也是為了完成自己的「自我形象」而做。今天一位客人來拜訪時,由於「我」的付出,他會對「我」產生好感,對「我的家」產生好印象,那是維護自己美好的形象,也正因為如此,才會感覺累,才會感到有壓力。
如果能進一步來反問自己是否需要做這麼多,而答案仍是必須的話,那就很誠實且明白地告訴自己:「沒辦法!我這個人就是那麼希望別人對我有這樣的好印象。」誠實,給自己更多力量去承擔壓力,為什麼?因為,這是自己要的,因此,即使在乎別人的看法,也自知是自己找的。這是生存的一個根本:我為了我自己,因此我要去做什麼。然而有些人根本就不知道是為了自己,所以回過頭來,還會去挑剔客人的不知感恩,甚至還會批評大嫂的作法。所以,她的高標準成為自己的壓力,也給別人帶來壓力。
在操控中看見自己的執著
「放自己一馬,對自己好一點。」這件事情,不僅是對自己慈悲,同時也是對別人慈悲。誠實地面對自己對自己的要求,才不會把要求強加諸在別人身上,彼此之間就沒有太多束縛,會相處得更自在,親密感才會出現。
然而,大多數時間,我們都會自認自己是一個這麼正常的人,怎麼可能有操控行為,還覺得這樣做,其實是社會上所讚許的。要不然就是,搬出「我這樣做是為你好」的理由,雖然目的是好的,只是出發點和方法都不太單純。如果人可以擺脫掉覺得操控行為是醜陋的認知,人的自我覺察,就已經開始了,而且還可以很深入、很迅速地進行。於是從操控行為中,不但可以看到自己的執著,也可以看到自己真正的需求。
朋友、客人來拜訪,很有壓力地去扮演一個做主人的角色,是執著!執著於主人該是什麼樣子,雖然它不是一件壞事,可是執著還是存在。其實如果誠實面對自己,給自己也給別人更多的彈性和空間,允許自己可以誠實地告訴客人說:「我的狀況其實不是很好,有些地方不週到,請您告訴我。」
如果從操控行為裡,可以看見自己執著的是什麼,操控就變成是一個修行的橋樑。否則,從親密的角度而言,沒有辦法看見自己跟人之間的不一致;從孤獨的角度來講,把自己又更進一步地邊緣化。
誠實面對自己讓心口合一
在修行的過程中,有時候,並未看到自己的執著;有的時候,甚至用一些強迫的行為,模糊掉執著,這都是徒勞無功的。就拿拜佛來講,有人一天拜三百拜、五百拜,可是在禮拜的過程中,心不在焉地只求數字圓滿;可是另一個人每天只拜三十拜,可是心完完全全在這三十拜上,徹徹底底的反省自己,後者效果可能更大,因為重點在於心行一致。在修正自己行為的過程當中,常常看不見自己真正的操控、需求,甚至給自己的執著一些很冠冕堂皇的理由,這樣對自己的心是沒有任何作用的。
這情形其實和我們想要與人親密是一樣的,明明就很想與人在心靈上能相遇相知,可是所做的行為卻是背道而馳,忽略了自己心底的真實面,因此在追求親密的過程,週而復始地白費力氣!因為誠實,雖然有時候讓自己顯得脆弱,但卻真誠、表裡合一,讓人的心與心得以交會,即使某些情境不得不操控,也因為誠實,情緒比較不容易浮躁,人的關係可以較親近。所以真正的用心「觀」自己的操控,可以誠實面對自己,真誠面對別人,對親密關係的建立很有幫助。(待續)
本文摘錄自《人生雜誌第25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