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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2007-10-02
══════════════════【立報】═══════════════════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7-10-02》

本期內容
  ◎環境前線:誰在使用淡水河? 
  ◎生質能源作物種植與全球暖化 



環境前線:誰在使用淡水河?
  陳威志(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執行秘書)
1980年代末期,韓國因為舉辦漢城奧運之故,大刀闊斧地整治漢江污染,時當台灣與韓國等其他三地同居亞洲四小龍之列,於是國內有人喊出「韓國能,為什麼台灣不能?」,進而發出對首都第一大河──淡水河──的搶救呼聲,完成了百萬人搶救淡水河的連署。除了這個外部因素,另一方面,經濟起飛之後,大台北地區人民也確實深受環境污染之害,以前不管是步行或騎乘車輛跨越台北縣市的橋樑時,都會聞到下方的淡水河傳來陣陣惡臭。

時過境遷,現在的淡水河至少惡臭不再,2006年的北市長選舉,淡水河變成選戰焦點之一,前任的馬英九市長認為自己整治淡水河已有成效,而當選的郝龍斌先生認為接下來將繼續推動污染整治,並著手進行「活化」淡水河的工作,暫且不論外界一頭霧水的「活化」一詞到底代表什麼,今年6月「大河之戀皇后號」啟航之日,到場剪綵的郝龍斌市長歡欣鼓舞地表示近年來整治淡水河有成,使得民眾得以享受淡水河美景,並期望皇后號能帶領淡水河航向更美麗的未來;於此同時,我們卻也注意到報紙的其他版面,從去年8月到現在,淡水河系在關渡、華中橋、中正橋已經發生好幾起魚類大量死亡的事件,引起漁民及環保人士的高度關注。然而這些死魚事件,並不直接影響市民的生活(因為看不到),似乎沒有影響到遊客的興致,週休二日到河邊乘坐渡輪的人潮依舊,前些日子甚至還有上萬人在河濱烤肉歡度中秋。由此推敲,問題是出在,使用淡水河的方式不同,因此有了不同的標準和期待。

誰在使用淡水河,不就是居住在河兩岸的市民嗎?對一般人而言,使用河川的方式就是休閒或遊憩,只要它不臭就好,但在繁華的台北市邊緣,我們忘了市民不是只有製造業或是服務業,在看紀錄片《河口人》之後,才知道直到現在台北市仍有人從事第一級產業──漁業,從前靠一條河可以養一家人,但如今淡水河污染嚴重,魚蝦銳減,讓漁民的生活越來越苦,他們不只要水不臭,還需要水質乾淨,不然魚蝦貝類無法生存。

其實大台北地區,許多城鎮是因為河運而興起,卻因為泥沙淤積而衰敗,2005年以來,一些社區大學的學員從文史及生態關懷入手,跨越了他們本身的「使用傾向」,而來關心水質問題,參與河川巡守工作,然而卻在這幾年來的河川巡守工作當中,遇到很多挫折和困境。有些污染河段跟公部門通報很多次,卻還是抓不到污染源;或者因為河川相關事權分散龐雜,不是跟水質污染直接相關的事務,比如盜採砂石,就不知道要找誰報案等問題。

9月14,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辦了「淡水河系污染整治論壇」,讓不同的民間意見能與公部門對談,希望能整合出多元而平等的淡水河污染整治願景,統整會中意見,第一線的河川巡守義工最是辛苦,我們必須給予河川巡守義工多一點掌聲,若不是他們不辭辛勞、干犯眾怒、甚至危及自身安全的巡守,以民間機動性補足公部門的效率不彰,很多事業單位未必能被舉發。

但另一方面,河川巡守義工目前碰到的最大困擾,就是通報之後未必能找到污染源並舉發肇事業者,這讓義工們深感挫折,但其實河川污染並不像表面這麼單純,長期的經驗讓我們不得不去了解,事業單位偷排廢水後面通常都牽涉到複雜的結構性問題,諸如廠商與民代的關係、整體國土規劃及產業政策等問題(污染的工廠多在台北縣而非台北市)。

巡守→紀錄→報案→有人被舉發,當然是最理想的狀況,但若不能獲得立即直接處理,也屬社會現實,非一蹴可及;因此論壇中的初步共識,是希望日後公部門應該將所面對的「壓力」,坦然地、在適當的場合與民眾說明,才不會讓進步熱情的民間力量灰心,失去當初輔導義工的初衷;進步的河川巡守員,也得形成某種自覺,一方面試著了解污染地區居民的想法,並主動挖掘公部門之所以不能處理的根本原因(比如預算不足、民代阻礙),進而也把力量投注在「後端處理」,如此方有機會,從愛鄉愛土行動,提升到公民參與污染整治政策的下一步。

從論壇中各方的分析來看,河川水質問題牽涉甚廣,其實涵蓋整個水資源政策。比如河川基本流量過少(被水庫和截流站截走)使得河川失去自淨能力,但是管理水庫水量的是經濟部水利署,不是環保署;淡水河底泥污濁有毒物沉澱,但管底泥的卻是水利單位。水資源部門,分散龐雜,也許是造成河川水質問題未能改善的主因。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是水污費的徵收,法條在多年前就已三讀通過,但是每年都在利益團體及某些立委的施壓下,歲入被編為零(意思就是不能收);民間社會經過評析之後,若覺得徵收水污費有助水質改善,應該將力道放在這邊,方能促成體制外、體制內齊頭並進。

目前家庭廢水的處理,我們好像只能靜靜等待延宕50多年之久的民生基礎建設──污水下水道完成,台北市政府甚至以此說明,因為基礎建設未完成,所以現在不是「淡水河活化小組」納入民間力量的時機。乍聽之下似有理,但若回歸到前提問題,對於河川的諸種問題,我們一直是以「整治」的態度來看待,而整治背後隱藏的就是以工程來解決問題,工程牽涉到的專業與技術,先天就排除了一般民眾的參與;若我們改採「經營管理」的概念來看待河川問題,以「區域管理」跳脫現有的公部門科層組織,那麼身為河川關係人的市民,理所當然應被囊括在其中,無論是台北市政府的「活化淡水河小組」或環保署的「淡水河系污染整治計畫推動小組」,都應開放讓民間參加,如此,相信會能更有效凝聚共識、化除誤解。

誰在使用淡水河?淡水河怎麼用?這當中因為市民的階級、職業屬性不同,牽涉到不同面向,我們是否有可能於焉重建市民生活與河川生態的新倫理關係。每個人在淡水河輸入了什麼(比如家庭廢水)?因此淡水河會輸出什麼(比如臭又髒的河川)?於此檢視至少在個人行為上,能夠為淡水河做些什麼?
(回目錄)



生質能源作物種植與全球暖化
  倪世傑
有鑑於歐美國家政府近些年來大力推展生質燃料,台灣當局有樣學樣,農委會自2006年推動「建立能源作物產銷體系」計畫,在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及屏東等縣為示範推廣地區,輔導栽培大豆、油菜及向日葵三種能源作物,供生質柴油製造廠使用,積極發展綠色能源產業。有鑑於當前國內仍有20多萬公頃休耕田地,未來生質柴油產業在台灣的確有發展的空間。

在上週我們提到生質燃料的大量使用不僅無助解決溫室氣體的排放,還會造成供應民眾食用糧食作物的短缺,但較不為人知的是,大量栽種生質能源作物,同樣會促成大量的溫室氣體排放。

2006年元月號的《科學》(Science)期刊中,Alexander E. Farrell等6位學者在「生質酒精得將有助於達成能源與環境目標」(Ethanol Can Contribute to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Goals)一文即使仍站在支持生質酒精的立場,但也明確指出利用穀物製成的燃料酒精,其中仍包含74%至95%石化能源的投入,這是因為在煉製過程中,燃燒時含碳量最高的煤仍然是最頻繁使用的燃料。換言之,即使就表面上生質酒精可以省下些微的石化能源,但無法忽略煉製過程本身卻是消耗大量石化能源。

除二氧化碳外,造成全球暖化「元兇」尚有「沼氣」與「氧化亞氮」(nitrous oxide, N2O)。根據「史登報告」(Stern Review),燃燒石化燃料造成大約佔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2/3,另外1/3可分為兩個部分,農業部門(14%)以及森林的砍伐(18%)。也就是說,因為生質能源帶來的農地擴張,對第三世界國家而言,將無可避免地造成森林過度砍伐,直接摧毀森林此一重要的吸碳庫。不僅如此,摧毀之後的林地往往流於單一生質能源作物的種植,在缺乏生物多樣性的環境下,無可避免的將使用大量的化肥與殺蟲劑,農藥會產生大量的氧化亞氮,而先前的可恢復性的生態體系也將一去不復返,這又以亞馬遜雨林為最,亞洲亦不落人後,熱帶雨林每天都被焚燬作為農地。除農藥外,種植豆科植物(像是黃豆)以及分解有機殘留物等過程也證明會排出氧化亞氮。

硝酸鹽類化肥的大量使用,同樣也會對生態體系造成不可忽視的危機。經過熱帶豪雨沖刷土壤,這些肥料往往隨著地下水、地表水匯入河川、海洋,「聯合國環境保護組織」(UNEP)早已警告,因為硝酸鹽類化肥的排放,海洋中缺氧的死亡區域正迅速擴大中,屬於淡水的湖川生態系也因為磷、氮等化肥污染導致藻類急速繁殖,消耗水中的氧氣,導致魚類大量缺氧而死亡。

讓我們再回到全球暖化。瑞典藉的Hakan Rydin教授所進行的研究指出,在泥炭層所包含的碳相當於大氣中碳含量的40%至50%,構成泥炭層最重要的植物是一種生活在泥沼中的苔癬(bog mosses),只要空氣中的含氮量衝高,這些苔癬便會釋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直接造成大氣中溫室氣體的增加。這些都還只是初步的研究,因為現在對於土壤如何在大量的化肥下排放氧化亞氮的狀況還瞭解仍十分有限。即使如此,根據「跨政府氣候變遷小組」(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的研究估計,從天然植被轉化到作物種植,土壤的碳排放量每公頃會多3公噸,只要更多的天然植被被摧毀用做耕地,溫室氣體的排放或許將更雪上加霜。

支持生質能源的論者認為,推廣能源作物種植,可大幅提高農業「綠色產值」,而且具有經濟效益及市場化基礎,可創造能源、農業、環保「三贏」。但這些經濟學人,是否曾經思考過,為何當前環運界一直主張建立有機的農業生態體系,不僅在於有機,而在於多樣,利用自然界物物相剋相生的原理,促進潔淨、可再生農業的發展。單一作物種植區或許符合經濟計算上的效益,但對地力耗損、甚至反促成溫室氣體排放,完全沒「算」進去,更何況「種樹」往往才是吸碳的正途。

最後建議農委會,休耕地還是多種樹,如否,「建立能源作物產銷體系」計畫至少應在下述的限制下進行:一、國際性對土壤排碳的研究已漸次展開,該計畫應該同時進行能源作物土壤排碳調查,並定時公布調查程序與結果;二、切莫因此屬非食用級作物而放任化肥大量、超量使用;三、同時需顧及種源安全性與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杜絕基因改造作物栽種。
(回目錄)



長期徵稿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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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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