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揹黑鍋的人死了,世界如常運轉。現實人生中,有太多法院無法審理、判決的痛處, ︾︾︾︾︾︾︾︾︾︾︾︾︾︾︾︾︾︾︾︾︾︾︾︾︾︾︾︾︾︾︾︾︾︾︾︾︾ *本期內容* ◎近期活動預告
◎出版快訊
◎國內人權新聞摘要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人權文選
◎人權活動新聞 ========================================================================
*** 近期活動預告 *** 2nd Murder by Numbers Film Festival ☆2007年10月12~14日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台北市仁愛路一段17號6樓國際會議廳 ) ☆主辦單位: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Taiwan Alliance to End the Death Penalty ☆協辦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民主基金會、法務部、文建會、台北律師公會、法國在台協會、高雄市電影圖書館、新聞局、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輔大和平研究中心、東吳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公共電視、龍祥育樂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義大利經濟貿易文化推廣辦事處、五南文化事業
三個無辜生命十六年來輾轉磨難而仍命運未卜,唯有集結全民的良知力量,才有機會拯救他們,才能鬆動台灣積累已久的司法惡習。蘇案一日不平反,你和我就都可能是司法體制下的被害人。我們在此呼籲全民一同加入蘇案平反行動大隊,攜手為平反蘇案、終結司法專斷而奮鬥。 一、死刑案件應採最嚴謹的刑事訴訟程序,最高法院針對本案應舉行言詞辯論庭、公開審理。 ☆連署網站:http://www.hsichih-trio.url.tw/index.php?load=read&id=11 ˙連署人/團體: ˙電話 / 傳真:
*** 出版快訊 *** 解放天刑記載樂生療養院攝影作品集,自2006年7月份發行至今,獲得熱烈支持與迴響,因此,於2007年4月份再版,全國僅發行1000本,為目前記載樂生「唯一」出版品。 作 者:張蒼松 ◎解放天刑如欲購買,請洽台灣人權促進會02-23639787,建議售價380元。
文/邱毓斌 人權概念發展之初,著重的是人民應享有自由權利,來抵抗國家對個人的侵害與壓制,國際社會所倡議的第一、第二代人權都是基於個人權利而出發。然而,基於個人權益而架構的人權觀念,並不足以解決當代社會所面臨的問題。第三代人權觀念逐漸成為近代人權議題的新發展,跳脫以個人為基礎的相關權利,在人權價值中加入集體的新詮釋概念,然而,號稱第三代人權的集體權,相較於個人權益則鮮少被社會大眾 認識與關注,因此本期人權雜誌特別製作「漫談集體權專題」,希望從原住民族的人權觀點,為脫序的社會注入多元的人權概念。 ◎台權會雜誌在晶晶書庫、唐山書店、女書店頗受好評熱賣中,才99元而已喔~ ☆歡迎洽購☆ ◎ 如果您對於相關人權主題也有文章想要投稿,或是意見交流,歡迎您投稿至台權會。 ▓ 人權雜誌一年四期,單購一期定價九十九元,訂閱一年四期三百元(含郵資)。
台權會年度書籍『人權讀本』,翻譯日本經典人權叢書,內容非常生動,以報導文學的手法說出多方面的人權議題,一本售價200元, 歡迎購買~! ▓『人權讀本』在說些什麼? 主編:鎌田 慧 譯者:王淑華
本期專題:醫療、身體與人權 醫療,從來就不只是生病了去看醫生,然後把病治好,這麼簡單的一件事情。醫療的對象是人,而不僅是人的身體的某一器官而已。但是在醫學院的知識系統裡面,似乎往往充斥了自然科學知識,而非關於「人」、「倫理」、「人權」的討論與知識。當一個人生病的時候,所要面對的,往往並不只是身體病痛的折磨,更多是關於人際關係的轉變。 當資本主義社會的分工越來越細密,我們只曉得把生病的人丟給醫院,卻往往忽略了他們可能還需要更多其他的支持系統。在現實生活中,一個慢性病患者要痊癒,需要非常漫長的等待。然而,這個社會對待病人的方式,是把他們當作可憐、無知、需要被隱藏或是消滅的一群人,而不是認為他們其實可能比任何人都更清楚我們這個社會的醫療問題。 前衛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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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內容 ﹡﹡﹡﹡﹡﹡﹡﹡﹡﹡﹡﹡﹡﹡﹡﹡﹡ ◎ 台灣人權新聞摘要 《蘇建和案 律師聲援 仿CSI現場:3人殺人不合理 》(09.03) 纏訟16年的汐止吳銘漢夫婦命案,今年6月再更一審宣判,蘇建和等三名嫌犯又被判處死刑。替蘇建和等三人辯護的義務律師團與社運人士決定再提上訴,9月2日特別仿效美國電視影集「CSI犯罪現場」,布置了一座兇殺案現場的原尺寸模型,來顯示檢方指控三人犯案的不合理。
諸多冤案顯示,「檢警的第一次偵訊欠缺律師在場」,是關鍵所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為保障被告的人權,與檢、警機關協商後已獲致初步結論,未來檢警第一次偵訊時,律師除了陪同在場外,也能積極提出異議並審閱筆錄。
聯合國大會9月13日剛通過「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台灣關注原住民族權利的原住民族團體與族群代表於9月20日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積極推動入聯的同時,要自比為聯合國成員,負擔起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的責任,落實台灣的原住民族基本法。
《太狼狽? 師大教授無故遭盤查》(09.25)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二審有罪 堅持上訴到底》(10.08)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全球暖化影響迫使地圖權威英國「泰晤士世界地圖全集」的製圖師必須重新繪製陸地海岸線,與對土地型態重新歸類。地圖全集總編艾胥沃斯表示︰「可以說環境災難就攤在我們眼前,我們真的憂心不久的將來一些著名地景地貌將永遠消失。」
《美多位國會議員 挺台入聯》(09.21)
緬甸由僧侶帶頭的示威遊行已邁入一星期,由於不斷有新血加入;25日遊行人數暴增至10萬多人。遊行群眾將象徵僧袍的深紅色帶子別在衣服上,表達對僧侶的支持,由於聲勢浩大,英國《泰晤士報》引述外國人權組織之說,開始稱之為「番紅花革命(Saffron Revolution)」。
(以上新聞摘要節錄自中國電子報、聯合新聞網、自由時報電子新聞網等等參考網站) ﹍﹍﹍﹍﹍﹍﹍﹍﹍﹍﹍﹍﹍﹍﹍﹍﹍﹍﹍﹍﹍﹍﹍﹍﹍﹍﹍﹍﹍﹍﹍﹍﹍﹍﹍﹍ ★《揹黑鍋的人》(黑暗中漫舞影評)⊙文/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 顧玉玲 初看「在黑暗中漫舞」,搖晃不定的鏡頭、沒能精確打光的畫面、零碎的對話,都不免讓被好萊塢電影工業伺候妥當的觀眾們,感到十分不習慣。但很快的,冰島女歌手碧玉天真明亮的歌聲、工廠機器撞擊的奇妙節奏、穿著工作服的肢體與律動、關門聲甚至腳踏聲所帶動的旋律….. 牽引我們的呼吸,勾動我們的情緒。女主角莎瑪(碧玉飾)的笑容多麼無邪,但她的歌曲這樣憂傷,眼看她一步步走向無法阻擋的悲劇,我們忍不住在黑暗的戲院中淚流滿面。 「在黑暗中漫舞」有顯赫的得獎記錄、及超強卡司的演員陣容,這裡我就不一一細述了。本片描述1946年一名捷克女子莎瑪帶著十二歲兒子移民美國,住在拖車裡,拼命工作以存錢為兒子治療眼疾,最後卻因為美國房東偷走她的存款,犯下持槍殺人的重罪。故事最終結束在莎瑪接受絞刑身亡的靜止畫面。 移民的身份,底層的生活,階級與種族、性別的弱勢,構成了這部悲劇的主軸。但導演以莎瑪的內在世界建構了純真有力的歌舞劇,工廠、鐵軌、拖車、殺人後的比爾家、法庭、監獄...一旦現實的重量超乎莎瑪的負荷,她就進入白日夢,從中獲得一點安慰與解脫。影片中,現實生活中搖晃、慘白冷漠的鏡頭,與想像中的歌舞、暖色系畫面,交錯編織了底層生活的處境,與幽微的心思。 故事一開始,剛下工的莎瑪,教訓逃學的兒子:「你一定要去學校,要去學習!」這是所有新移民的夢想,讓下一代受教育、出人頭地、得見光明(不要像我這一代活在黑暗中)。莎瑪很辛苦,但導演並未將她塑造成可憐的人,她有真摯的朋友、社區劇場的排演,她的眼睛漸漸看不見,但還是堅持獨立行走,她有主張,有夢想,她的身形甚至在獨行的路途中,顯得巨大昂揚。一如我所認識的很多離鄉背景的移民,充滿膽識、懷抱夢想。 從這個對比來看美國夢的載體,比爾。莎瑪與兒子住在洋房花園裡一輛拖車上,房東比爾是美國警察,他的家有唱機、巧克力、金髮老婆,花園裡揚著美國國旗,但這一切象徵著美國夢的意象都來自一個苦撐不下去的破產經濟。故事的轉折,來自於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安慰,比爾流著淚向莎瑪揭露他自己再無力繳交房貸、即將破產的真相,而莎瑪回饋予自己就要失明、存錢為兒子治療遺傳性眼疾的秘密。最後,比爾狠心偷走莎瑪為兒子攢積的手術錢。 這個黑鍋,毋寧更是指向那個慘酷的結構罷? 法庭裡,「這女人投奔我國,得到友誼,卻回報以背叛、射殺..」、「她說共產主義更適合人!」、「她說歌舞劇是美國唯一的好東西」...所有的指責,個人的、社會的、體制的,都反映了移民接收國對新移民普遍的疑慮與不信任,判決早在法庭之前就設定好了:莎瑪說謊、缺錢,她當然是殺人犯!但莎瑪一直保持她對比爾的諾言,絕口不說出比爾的破產秘密。只能在審理過程中,神遊到踼踏舞的友善世界。 現實的美國,就像那個琳達饋贈的糖果盒。莎瑪把每日、每夜工作現領的幾張紙鈔,都收集到這個華美的糖果盒裡,累積了二千多元的手術費,像是帶領兒子邁向光明的燈塔,不料糖果盒最後卻成為拉扯她步入悲劇的引信。 揹黑鍋的人死了,世界如常運轉。現實人生中,有太多法院無法審理、判決的痛處,而多少死刑犯都在這個以秩序為名的殺戮中,失去辯解的機會? ★《如果蘇建和等人被判無罪》⊙文/姚人多〈台權會執行委員〉 六月二十九日上午九點,台北的太陽很大。我跟一群人從立法院旁的濟南教會一路陪著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步行到高等法院。這一條路我們走了將近四十分鐘,可是沒人喊累。因為我們都知道,這短短幾公里的路蘇建和這三個人走了十六年,他們身上承受了無以倫比的苦痛與冤屈,他們的堅強讓我們這群陪著他的朋友除了心疼還是心疼。快到法院之前,我刻意走到蘇建和旁邊,我低頭跟他說:「我今天特別來陪你走這一段通往自由的路。」不過,令人憤怒與無奈的是,十點五分左右,法庭裡卻傳來宣判三人死刑的消息。 法院之外的現場頓時陷入一片悲戚、憤怒與失望。當時,我看著這個據說是要公正莊嚴專業的法院大樓,我心裡面不禁泛起一個大問號:事情為什麼會這樣? 這三個人的冤屈到底什麼時候可以洗清?非常遺憾,我沒有答案。我甚至沒有把握我能夠找到答案。十六年了,這個體系裡什麼也沒變。我們偉大的法官們依然根據被告在刑求之下的自白判人死刑;依然在被告無直接涉案的證據下,不根據「無罪推定原則」,不根據證據判案,卻根據不知道從哪裡來的主觀標準,粗暴恣意地要奪走人寶貴的生命。這就是我們的司法。 在憤怒之餘,我又想起另外一個問題:如果蘇建和等人被判無罪,這有什麼象徵意義?首先,這代表之前十幾年來,承辦的幾十位法官全部都錯了。顯而易見的,今天高等法院的判決不願意見到司法受到如此的打擊,而選擇了一條最安全最鄉愿的路走。然而,這些承辦的法官搞不清楚一件事,他們自以為在捍衛司法尊嚴,不過事實上,卻再一次把好不容易有改善跡象的司法推進死亡,同時,更嚴重的是,它還拉著三條寶貴的性命與之陪葬。 其次,這代表我們的檢警根本是草菅人命,胡亂抓人,甚至羅織罪名,官官相護,一再說謊。事實上,蘇建和的案子不是台灣的警方第一次抓錯人,之前有許多冤獄的例子一再證明,警方與檢調系統很有可能會犯錯。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設計獨立的法院來公平審判的原因。然而,在今天蘇建和的案子上我們看到的是,檢、警、法院這三個體系狼狽為奸,死不認錯。這一群人是全台灣最沒有擔當的一群人,卻要擔負起決定人生死的大權,世界上還有比這個更荒唐、更可怕的事嗎? 為了一群司法人的面子,所以我們要殺掉這蘇建和三個人。為了要讓當初所犯的錯不被揭發,所以蘇建和等人必須被處死刑。這就道盡了是六月二十九日高等法院的荒謬判決的一切秘密。 我會永遠記得,判決出來之後,我握著莊林勳的手,告訴他不要放棄,他回答我:「我已經麻痺了,這十六年司法到底給了我什麼。」我也會永遠記得,我與蘇建和吃完中飯後,碰到一大群無釐頭的媒體記者,說上頭要求他們要跟拍蘇建和被判死刑之後的一天。我覺得,社會病得真的不輕。我心想,如果真的要跟拍,這群記者們應該去拍拍那些判人死刑的法官,看看他們是如何度過昧著良心的一天。 最後,我也會永遠記得蘇建和要我轉告大家的一句話:「司法可以這樣迫害我蘇建和沒關係,但是就讓蘇建和是台灣最後一個受害者,到我為止就好了」。當時,我看著蘇建和,我這一輩子從來沒覺得自己這麼渺小無力過。我終於瞭解,這三個人面對的是一隻大怪獸,一隻為所欲為而且神功護體的大怪獸。它吞噬了許多人的生命與自由卻不知悔改。 什麼時候這隻怪獸才會知道,如果蘇建和等三人判無罪,才叫做捍衛司法尊嚴?我知道這個社會需要有一大群人來告訴他這件事,我希望這篇文章只是一個起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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