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如同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這該是司法者的驕傲。只是,我們的司法是否也不容懷疑?行使司法權的核心人物─法官,到底值不值得我們信賴?這得看法官的審判品質。而影響審判品質的,大致上可分為法官操守、專業能力、辦案態度等面向。
google一些歷史新聞,可以看到前高院庭長在任內涉嫌收賄;梁柏薰案與周伯倫案引爆陳哲男向法官關說疑雲;法官遭網友爆料冒充律師性侵;法官因欠下大筆賭債落跑大陸。這是我們「少數」法官的操守。
我們看到蘇案在歷經16年後,最新判決仍然悖離刑事訴訟法的證據法則,以被告的自白以及難以稱得上證據的少得可憐的證物判決三人有罪。另外還有個「經典」案例「傳證物喇叭」—-性侵害案件被害人陳述被告要求吹喇叭,法官不解其意而要求傳證物。這是我們「少數」法官的專業能力。
「圈內人」都知道,許多法官或許是因為積案過多來不及結案,會叫法官助理寫判決,有的法官看都沒看過直接一字不改做成判決。也聽過二審上訴駁回的案件,直接「複製→貼上」一審判決,二審判決就完成了,連錯的地方都和一審判決一模一樣。這是我們「少數」法官的辦案態度。
於「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制訂前不久,我曾聽過司法院中資深法官出身的高層官員說,「卡債族有什麼好幫的,都是一群愛名牌亂刷卡的人,自作自受」。這是我們「少數」法官對於社會底層或弱勢族群的想法。
財團法人李江?台語文教基金會
2007年阿?(A-khioh)賞
[台語文學創作暨論文研究]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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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緣起:
本基金會成立至今,一直致力於推廣、宣揚母語傳承及書寫的事工,包括長期協助《台文罔報》與《台文通訊》等母語刊物的發行工作、辦理台語文基礎班、幫助各界人士培養母語讀寫能力、積極推動母語相關政策的落實,以挽救瀕臨滅絕的台灣各族母語。鼓勵台語文學創作,意在深掘母語文化的土壤,期待母語文化展開新的生命。近年各大學廣設台灣語文、台灣文學等相關系所,惟母語文學創作與研究尚在起步中,為獎勵社會各界投入母語文學創作、學子投入母語文學研究,特設[台語文學創作暨論文研究]獎勵金。
二、活動宗旨:
為鼓勵社會各界投入母語文學創作、學子投入母語文學研究,辦理2007年阿?(A-khioh)賞[台語文學創作暨研究論文] 獎勵金活動。
三、預期成效:
本基金會長期來一直積極推動各族群母語創作,Holo(福佬)語部份使用、創作人口與作品較顯著,本基金會這3~4年亦特別著力母語書寫與文學創作,2003年和2004年辦阿?賞台語文創作獎,2006年辦台語文學研究論文獎。鑒於母語文學研究尚在起步中,需要社會各界投入母語文學創作、各大學系所優秀學子投入母語文學研究,鼓舞族群文化及文學的重振,開啟母語書寫及文學研究的風潮,以加速活絡母語文化的能量和環境。
四、徵選對象:
1.台語文學研究論文組:國內各大學人文及社會科學各系所大學生及碩、博士班研究生,於2005年9月1日(即該學年度)以後經審核通過或教師推薦的台語文學研究相關主題並以台語文書寫註的論文。
2.台語文學創作學生組:國內各大學人文及社會科學各系所大學生及碩、博士班研究生。
3.台語文學創作社會組:從事台語文學創作的各界社會人士,沒有身份、國籍等的限制。
(註:台語文書寫指以福佬、客家、原住民等母語思考書寫而成者;台語文學指以上述母語創作的文學作品。)
五、錄取名額及獎勵金額:
1.研究論文大學生組:入選五篇,每篇八千元。
2.研究論文研究生組:入選五篇,每篇三萬元。
3.文學創作學生組:取3名,獎金各10,000元、7,000元、5,000元。
4.文學創作社會組:
小說組頭賞1名,獎金30,000 kho。
小說組二賞2名,獎金10,000 kho。
詩組頭賞1名,獎金10,000 kho。
詩組二賞2名,獎金5,000 kho。
以上得獎人並可獲得本會所頒發的<阿?賞>紙狀及獎牌;最後錄取名額由審查委員會決定。
六、 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2007年10月31日截止(郵戳為憑)。
(詳情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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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法官絕對不是沒有。但是,一位經常因為法條規定的疑義認真寫釋憲聲請書的法官,卻多被大法官形式不受理,甚至被部分法律人士以異樣眼光看待。一位預產期前十天還案牘勞形的法官,竟然流產。認真的法官也只是一個好公務員,可以受到好公務員的待遇;最多也就是「圈內人」知道,有一點小小的榮譽感,其他就沒有了。
對於法官操守,司法院打算用倫理「守則」的方式規範,效果如何?不知道。而對於法官的專業能力,「法官係獨立辦案,司法行政無法干預」。而法官對於社會底層或弱勢族群心態上的正確與否,則與法官養成教育有關。這些司法權所遇到的核心問題,卻都沒有透明公開的機制來檢驗。不曉得那些一邊罵法官不信任司法品質一邊又三不五時上法院告來告去的政府官員和立法委員,到底有沒有意識到這些個問題。
淘汰壞法官,獎勵好法官,才能確保審判品質。這麼簡單的道理,現行制度卻完全達不到這樣的效果。
我們迫切希望提高審判品質。而因為迫切需要有品質的審判,於是迫切需要因為不只是司法權,還涉及行政、考試及監察權所以喬不定;民間與官方研議了十多年,數次進出立法院結果也是只是喬不定,所以訂不下來的「法官法」。
為此,民間推動法官法行動聯盟在10月27日發動「我要法官法」大遊行活動,強烈呼籲立法院本會期通過法官法。不管是政府,或是立法院,請都不要再讓我們失望了。我們可不希望再有「少數法官」繼續戕害司法的貞操。
※ 「我要法官法!10.27大遊行」
10月27日大遊行,民間總動員,請加入我們的行列!
法官法為什麼重要?沒有法官法,人民對不適任法官一點辦法都沒有。而在現有的司法文化下,根本無法期待司法體制針對不適任法官有積極作為。所以,請站出來!如果你支持我們的訴求,您可以選擇下列的連署方式:
‧活動時間:10月27日(星期六)下午13:30(集合)~14:00(遊行出發)~16:00(結束)
‧集合地點:台灣民主紀念館(中正紀念堂)大中至正門前廣場
‧活動路線:中山南路(中正紀念堂大中至正門)→凱達格蘭大道→公園路→青島西路→中山南路→濟南路(立法院群賢樓)。
‧活動聯絡人:民間司改會執秘楊宗澧,(02)25231178 ext.16;行動電話:0918-51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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