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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2007-10-24
══════════════════【立報】═══════════════════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7-10-24》

本期內容
  ◎教育論壇:教師組織因應立委改選的幾點原則 
  ◎段考後的研習:讓惡夢不再無限蔓延 
  ◎娛樂電視 不被電視娛樂 



教育論壇:教師組織因應立委改選的幾點原則
  羅德水(教師)
上週,我們呼籲教師組織應積極因應即將到來的第7屆立委選舉,雖然過去幾年,部分縣市教師會已有過推荐優秀候選人與輔選的經驗,但總體而言,多數縣市教師會仍然缺乏因應選戰的實戰經驗,由於此次立委選舉改採單一選區兩票制進行投票,有意進行輔選的教師組織必須以更為審慎的作法,方能有效達成組織參與選戰的預期目標。

筆者建議,各縣市教師會在研擬優秀候選人推荐辦法或進行輔選時,務必注意以下原則。

一、只有組織利益,沒有個人立場:應該看到,組織幹部與成員各有其不同的政黨傾向與屬意的候選人,特別是會務幹部,多少曾有與特定候選人互動的經驗,情感上傾向支持現任民代並不讓人感到意外。不過,為了組織總體利益,我們以為,會務幹部參與選務時,應秉持「只有組織利益,沒有個人立場」的基本原則,進一步言,這樣的原則意味著:研擬推荐辦法時應公平公正,避免為特定候選人量身訂做;此外,就算推荐結果異於個人立場,組織成員亦應放棄成見,全力支持組織推荐的優秀人選。此一原則是否得以落實,攸關組織推荐作業之成敗,更何況此次選戰係以「單一選區兩票制」進行,組織成員若仍然依個人好惡投票,組織推荐作業無異形同破局。

當然,堅持形式上的公平原則,難免引來現任民代的微詞,組織要如何對現任友我民代「交代」?筆者以為,組織幹部應明確告知組織立場,並於推荐過程彙整、呈現各候選人與組織的互動關係,經驗顯示,絕大多數候選人均能理解並尊重組織對維持公平推荐方式的堅持,若候選人確實支持組織法案與教育政策,最終獲得組織推荐的機會仍然遠大於其他候選人。

二、鼓勵會員參與,促使教師自覺:教師組織參與選舉事務難免遇到來自會員的質疑,這也是部分縣市教師會之所以遲遲未曾進行輔選的根本原因。筆者以為,縣市教師會應跨出參與選務的第一步,並勇於接受來自會員的質疑與挑戰,組織運動的真正目的,並非於形式上參與選務,而是透過輔選過程,教育會員參與政治的正確態度,從而促成會員群眾的自覺。

以此觀之,來自會員的質疑正給了組織對外說明與教育會員的機會,組織幹部若無法化解會員質疑,就算煞有其事的進行候選人推荐作業,到頭來恐怕也只能行禮如儀的走過一遭。再以台北市教師會推荐優秀民代的經驗來看,經過一連幾次的實際作業,多數會員已經不會再問類似「為何要輔選?」、「為何不保持中立?」的問題,組織運動不可能一步到位,但千里遠行畢竟始於足下,第7屆立委改選正是絕佳的試金石,各縣市教師會應著手研擬推荐辦法、啟動輔選機制。

三、恪遵程序正義,避免黑箱作業:誠如前述,組織參與選舉活動,無可避免要面對會員的質疑,如何透過會內民主機制,凝聚組織集體意志,是推荐作業成敗的關鍵因素。而要凝聚會員共識、展現組織實力,決策過程尤應遵守程序正義,實際進行推荐作業時更應避免黑箱作業。

台北市教師會相關作業進度如下:96年6月9日即召開第8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討論第7屆立委選舉因應事宜,並做成授權理事會通盤因應的決議;96年9月21日第8屆第5次理事會推選成立「選舉因應小組」成員;並於96年10月12日第8屆第6次理事會討論確定推荐方式與作業期程。依「台北市教師會推荐第7屆立委候選人作業辦法」之規定,市教師會將於推荐作業前發行專刊,以向會員說明推荐立委候選人之作業方式、作業期程,並接受候選人刊登自費廣告;視情況擇期辦理分區座談會,邀各政黨、各候選人說明理念,並於96年12月21日召開候選人推荐大會;隨即於年底前發行第二本選舉專刊,全力輔選各選區被推荐的候選人。

四、衡酌組織實力,切忌得不償失:雖然壓力團體因應各項重大選舉,國際早有先例,也符合組織整體利益,不過,在進行推荐與輔選時,仍應衡酌主客觀環境,以符合組織實力的相應作法進行相關作業,以免得不償失。例如,組織是否做到教育會員的責任?組織相關推荐方式是否務實可行?是否符合組織動員能量?各黨候選人是否瞭解、認同組織推荐機制?凡此種種,都是各縣市教師會因應選舉時必須通盤考量的。
(回目錄)



段考後的研習:讓惡夢不再無限蔓延
  黑狗
昨天下午,學校學務處與輔導室辦了一場研習,主題是:「兒童及少年保護、性侵害及家庭暴力(含目睹兒童及少年)及強化兒少自我保護意識之輔導方案」(很長)。

主講者的輔導主任與學務主任,舉了一些真實發生的案例,有些是校外的例子,有些是畢業校友真實發生的例子,舉凡大人毆打小孩、父親性侵女兒、熟朋友性侵女兒……這些事,家裡面的人,例如:爺爺奶奶,弟弟妹妹,甚至「媽媽」,大家都知道,只是沒人敢講,也沒人出面阻止(應該說是無力阻止,原因是顧及顏面或者其他更為複雜的原因,例如:加害人是家裡重要的經濟支柱)。而這種事一旦東窗事發,根據有實務經驗的行政人員與教師的瞭解,犯行當事人通常矢口否認,推得一乾二淨,更扯的是家族成員也會出面維護加害人,抨擊被害人:「哎呀,那是小孩子不懂事,愛說謊啦,我們家怎麼可能會有這種事?」

聽到這裡,坐在我身邊的公民老師說:「這種事不是今天才有,其實不管在什麼時代,什麼社會,這樣的情況都存在,差別只是有沒有被其他人關心、注意而已。你可以想像一下,被親人家暴、性侵的孩子,即使罪證確鑿,犯行人接受法律制裁,對於受暴者而言,恐怕不是惡夢的結束,而是另一個開始,因為家裡其他大人會覺得:『如果妳不講出來,如果妳忍耐一下,不就沒事了?』想想看,事件即便走上法律途徑,之後被害人在家族的輿論下,又要承受多大的心理與生理的壓力?這種情況,恐怕不會比原本受暴時的日子好過……其實很多的家暴、性侵案件,都是因為這種情況被掩蓋掉了。學校老師,社工人員所不知道的『黑數』,事實上遠大於爆發出來的數目……」

聽到這些話,其實很心酸,很無力。我只能說:會發生這種事,原因很複雜,其實我也沒有處理過這種事。不過,一旦讓我知道有學生發生這樣的事,我會盡己所能,與學校行政單位配合,協助被害人。悲劇既然已經發生,就只能想辦法讓惡夢不再無限期蔓延;因為,國中生的妳,往後的人生還很長,會發生這種事,也絕對不是妳的錯,所以妳也沒有義務永無止境地承擔家庭所帶來的不幸。如果願意的話,找個妳可以相信的老師,把事情原原本本說出來,大家一起想辦法解決,妳的人生還有機會重新開始。(註:在充分瞭解整個情況,想好怎麼處理之前,學校會保密。事後也會聘請專業心理諮商人員,進行心理輔導。若有必要甚至會將被害當事人從原生家庭中抽離,安排中途學校或合適的寄養家庭。)

在民主法治社會,不管大人小孩,每個人的人權都應該被保障。如果,家裡的大人已經不能相信,不能依靠,那就試著相信法律,相信學校老師,相信「我們」吧……就算老師沒有能力處理到盡善盡美,也一定會靜靜陪伴妳走過這段人生最難過的時期。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這話隱含著很深的涵意。有很多事,是我當上老師以後,才開始慢慢瞭解的。過去,我有時候會覺得:「為什麼別人家的父母,感情這麼好,小孩這麼聰明乖巧,我們家卻是這樣?我卻是這樣?」可是,跟很多更為不幸的家庭、孩子比較起來,我就覺得我已經很幸運了。雖然長這麼大,我很少覺得自己是幸福的,不過現在的我卻覺得,腦筋不怎麼好卻可以當上老師的我,是幸福的。所以,我也願意幫助身邊與我有緣的人,離幸福可以更近些。
(回目錄)



娛樂電視 不被電視娛樂
  馮建三
「電視新聞……反交流……精神分裂……歌舞雜耍……民眾對漫無條理已經見怪不怪……娛樂得麻木不仁……」。這是在說21世紀的台灣電視嗎?不。是二十多年前的美國。

讀及這段文字,國人可能有兩種反應。一是備覺詫異:不說美國電視新聞很專業嗎?怎麼會在三大電視網寡佔的年代,美國電視就已經是這副德性?二是了然於胸。原因也許又有兩種。

責怪科技的人說,「天下烏鴉一般黑、電視這種形式本質就只能這樣」,往昔的美國今日的台灣,無足為奇。責怪商業的人說,利潤歸私的競爭動能,早晚逼使業界走向惡質,也就有此表現。2007年7月27日,美國鳳凰城兩地方台搶警察追逃車的新聞,直升機對撞,4人致死,只不過是電視的荒謬面向,最近一個悲哀也卑微的註腳。

本書(編按:《娛樂至死》)是歷史之作,約有10種語文譯本,脫胎於1984年書展講演,經擴充與提煉而成,作者藉由對比印刷閱讀與電視影像,推演主要觀點:「審查……令人反感,也必須反抗……影響卻微不足道……查禁……不會嚴重妨害……自由……電視……顯然笑裡藏刀……不妨害……還擴大……自由……電視經濟……聳動我們不斷收視……沒有人禁止我們自娛。」

雖然同屬「媒介環境學」(林文剛教授認為,這個譯詞比媒介生態學,更能傳達media ecology的含意)的重要啟發與援引來源,波士曼在很多地方與麥克魯漢,並不相同。假使只是說他「哀悼印刷術時代步入沒落,電視時代蒸蒸日上」(若這麼說,隨技術的不斷推陳出新,如網際網路,就會減損本書的經典成分),恐怕是錯失了作者的真正意圖。

在本書最後三章,波士曼所展現的人文與民主之啟蒙認知,格外明顯。

第一,作者破除了媒介環境學是科技決定論的印象。波士曼說,「電視節目可以刺激學習興趣」,這就是說,影音圖文各有適宜的寄託形式,人們所要傳達的內容不同,便應當各自尋覓相應的媒介,藉此才能達到最佳表達效果。然而,如果沒有注意這個最佳結合,得有制度配套,那麼情況將要走樣,變成「依循媒體商人指定的方式」,致使生活其間的人,走入「娛樂致死」的胡同,無法自拔,個人的遁逃空間將極其有限,群體的開創餘地,也見困難。

第二,既然要求有制度的配套,那麼,厭惡科技的人,不時作勢或憤怒發言,表示要將電視逐出生活之外(「消滅電視的四大論據」、「關電視機運動」等等),波士曼也就歉難同意了。「郵差」(作者姓氏的意譯)帶來的是希望、是努力的方向。他指陳的出路,就是吳翠珍、陳世敏與教育部所推動的「媒體素養教育」:向世人「示範如何看電視」,以及,回歸學校這個「美國人解決所有社會危機的傳統求助對象」。

歸根究底,媒體素養教育勢必得雙管齊下。其一是「修身」,讓人們真正耳聰目明,在傳媒形成的環境中,得以悠游而非滅頂。其次是「平天下」,此時,媒介環境學的翻譯,就比媒介生態學更可玩味。環境保育幾乎是普世價值,媒介的生產與消費也必須重視環保。媒介環保的內涵會是些什麼?以電視為例,是頻道減半,省下資源,投入當前所匱乏的節目之製作嗎?媒介環保的內涵有待討論,但若前例可以是內涵之一,卻又怎麼達成呢?波士曼提及的「商人指定」模式顯然不是答案,現狀正是它所造成。

媒體素養與媒體環境學所要導引的媒體批評,大概很難迴避這類問題的探討,乃至於知識澄清與擴散的行動規劃。美國「媒介環境學會」創設第4年、也是波士曼謝世的2003當年,睽違美國7、80載,有關(特別是電子)傳媒的結構改造運動再告「風起雲湧」。它的動能與成績,尚難高估,可以確知的是,這樣的運動需要波士曼這樣的書與識見、需要媒介環境學的投入與支援。

《娛樂至死:追求表象、歡笑和激情的電視時代》,Neil Postman著,蔡承志譯,貓頭鷹出版,2007年。本文為該書序。
(回目錄)



 

2007年法治教育向下紮根徵文比賽活動實施辦法

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於2003年與台北律師公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共同合作成立「法治教育向下紮根特別委員會」,透過美國公民教育中心

所授權翻譯出版之「民主基礎系列-<權威>、<隱私>、<責任>、<正義>」教材的推廣,期盼國人能學習思辨的智慧,並散播正義的種

子予下一代。為實現理想,各地扶輪社友紛紛出錢出力投入此一行列,並為徹底落實社區服務的精神,積極進入各個社區國民小學帶領活動。

推廣數年來,「法治教育向下紮根」的理念已獲得全國各縣市老師及家長熱烈的支持及迴響,至今已有超過數千名種子教師及志工,而受「人

權法治」觀念啟蒙的學子更是不計其數;我們樂觀期待台灣未來將培育出無數優質公民,並對長期以來無私奉獻的扶輪社友及熱心人士致最高

詳細辦法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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