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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馬電子報

2007-11-21

   本期主筆:溫暖,在暴力之下

    木馬新書搶先看:《 蓋布瑞爾的眼淚》

   木馬文化blog:王大閎台北國父紀念館巡迴展覽

溫暖,在暴力之下   羊

       

不久不久以前,某座山谷裡住了一對怪物母子,過著並不幸福快樂的日子。怪物母親既不親切也不美麗,偶爾還會失蹤個好幾天,怪物兒子(以他們這個種族的標準而言)既懦弱又無能,毫無謀生能力。但是故事才剛揭開序幕,這個看似懦弱無能的怪物主角竟然告訴我們:他掐死了一個叫做克里斯‧帕克的人類高中生。

他「借用」了克里斯的身體、克里斯的身分,進入人類生活的核心,遭遇人生中必須面對的許多難題:友情、愛情、親情、是非善惡的價值觀、生命叉路的抉擇。

小說圍繞著一個重要的主題:暴力。特別是在帕克一家,暴力行為更是顯著。自我們出生,家庭便是最早接觸的環境,同時也是形塑人格的重要場所,家庭幾乎是決定個人未來的關鍵。「我的家庭真可愛,整潔美滿又安康……」這段耳熟能詳的歌詞描繪的是一幅如夢似幻的家庭風景,小說裡的帕克一家卻恰恰相反:父親酗酒、粗話滿口、動不動便暴力相向;孩子為了暫時逃離暴力陰影,偷偷在地下室建立有許多玩偶相伴的小天地;母親對於父親施虐的行徑則是視若無睹,不願面對、不肯阻止,總是以各種方式逃避。

在這分崩離析的家庭裡,唯一挺身而出的卻是這名「外來者」。儘管「借用」身體的期限相當短暫,這個天性充滿暴力的怪物主角仍然不知不覺和這一家子產生相當深的情感聯繫。不同於所有人的逃避態度,他以自己的方式慢慢將這些人凝聚在一起。

小說利用莎士比亞的《馬克白》反覆來回地與幾個重要角色的舉止與心態互相比對,深入探討人性隱晦不明的一面,讀來相當有趣。經歷了故事裡一連串的暴力之後,闔上書本時餘下的卻是滿滿的溫暖哩。

蓋布瑞爾的眼淚》   大衛‧史塔勒二世

我必須殺你。我會看起來像你, 然後,代替你活下去……

妖怪和人一樣,有天真善良的妖怪,也有無惡不作的妖怪,當他們生活到人類世界又會面對到什麼樣的難題?天生善良的替身妖終於狠下新殺害高中生克里斯,並寄居在他身上取代他的身分,面對克里斯原本的女友、老師以及家庭關係和家庭暴力問題,替身妖該如何自處呢?

得獎‧推薦簡介

郝譽翔(國立東華大學中文系副教授)

蔡宜容(青少年文學評論者)

作者簡介

大衛‧史塔勒二世 David Stahler Jr.

是作家也是教師,教授英國文學。目前與妻兒住在佛蒙特州。

內文摘錄  第一章

我遇到安珀的前兩天,我才剛掐死她男朋友克里斯‧帕克。過了一星期,我們就墜入愛河。或者該這麼說,我先愛上她了。她則多花了一些時間。畢竟,她還以為我就是他。

  讓我解釋一下——我是個替身妖。

  問題在於替身妖彼此之間不太往來,這主要是因為我們並不太想這樣做。替身妖都是獨行俠。我們不保持聯絡。我們不打電話或者寄明信片。我們永遠不會互通e-mail。沒有替身妖年度大會、沒有替身妖大本營、也沒有家族大團圓。基本上,每個人都是孤獨一人,自己過自己的。所以你應該看得出來,如果你連世界上有多少你的同類都不知道,你很難對自己的種族有什麼更進一步的了解。

  或許本來就沒什麼好知道的。實際上,我們相當單純——你可能會覺得這叫做原始——長期以來我們就是這樣求生存的。我稱之為我們的迷咒,不過我們本身卻完全稱不上迷人。

  但是,我還是有幾件事可以告訴你。最重要的是我們是變形者。別問我這是怎麼辦到的,反正我們可以改變我們的外表,改變我們的聲音,甚至還可以變性,雖然通常我們寧願不要。就把我們想成變色龍吧,不過是進化版的。

  我只能說,還好我們是變形者,因為處於自然狀態下的我們醜得可怕。真的很嚇人,我們甚至很難忍受看到自己的樣子,更不要說是看到其他同類了,這或許足以解釋我們為何不太跟其他人打交道。

  我敢確定,你一定很難想像這種事——畢竟,一個人類母親就算是對自己最醜的孩子也會付出愛——但是對我們來說,這是千真萬確的。這種醜陋的自然狀態一定是某種演化的結果,或者諸如此類的玩意兒。如果是這麼回事,那麼這個機制運作得好極了——你很少看到我們處於自然狀態。我看到我媽媽披著她自己本然面目的次數,一隻手的手指就數得完了。不過誰知道啊,也許我只是拒絕記得她露出原狀的其他場合。在長著雜斑、幾乎透明的皮肉上,長著鼓脹突出的眼睛,還有一張看起來沒鼻子沒嘴巴、只有幾道黏呼呼裂縫的臉,把這些加起來,你就看到一個真正怪物的構造了。實際上,你知道那些「被外星人綁架」的傢伙畫下的外星人速寫嗎?那些長著雞蛋腦袋和細長手臂的東西不是外星人,他們是替身妖。還有那些認為自己被綁架的人,其實哪裡都沒去——他們只是夠幸運,能活著回來。總之,這是我的理論。

  說到這裡,就讓我想到另一件你有必要知道的替身妖習性。這件事我實在不是很想講,不過我不能就這樣跳過。到底這是關於我們最重要的一件事:我們都是殺手。也就是說,我們殺害人類。我們以你們這個物種為獵物:跟蹤你們,觀察你們的舉動,看你去什麼地方,弄清楚你的生活模式。然後,在我們覺得已經學得差不多的時候,我們會找個靜僻的小角落把你勒死,然後取代你。反正照理說應該要這樣發展,但生活並不總是這麼順遂。有時候狀況會變得有點混亂。但如果我們真的很在行,沒有人能夠分辨得出來替代者不是真正的你。我們看起來像你,聽起來像你,甚至行為舉止也像你一樣。我們奪去你的生命,然後代替你活下去。然後,如果我們開始覺得膩了,或者似乎有人快發現真相了,我們就換個地方。不過說實話,我們能夠保持某個外表不變的時間是一定的。要緊緊依附著某人的生活不放,是很費力的。過了一陣子以後,甚至還會開始變得滿痛苦的。

  你覺得這聽起來很恐怖嗎?我們是邪惡的生物嗎?是一群怪物嗎?我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在我長大到會產生疑問的時候,我就一直問自己這個問題,但我到現在也還沒想出答案。我媽媽會說沒這回事。有一部分的我傾向於相信她,或者至少我想相信,不過理由跟她常說的那一套不同。就她看來,我們這一族跟善或惡這類概念毫無關係。她有一次說這是「愚蠢的人類成規」。在她心裡,我們做這些事,是因為我們就是這種人。

  我記得我問過她一次。「我們是壞人嗎?」有一天下午我正在看著她扭斷一隻雞的脖子,好準備我們的晚餐,那時我這麼問她。我想那時候我八歲,而且剛剛了解到關於我們生存方式的真相。「我們因為殺人所以邪惡嗎?」

  她厭惡地看著我。「你看太多電視了。」她說著,把那隻毫無生氣的死鳥扔給我拔毛。「這是個蠢問題。人類才會問這種問題。」

  「喔,那我們到底壞不壞?」我繼續追問。

  「老虎殺斑馬的時候就很邪惡嗎?鯊魚咬水裡的動物,所以牠很惡毒嗎?蜜蜂螫人是出於惡意嗎?」她回道。

  從後見之明來看,我那時候該說「不是,可是那些動物至少有理由做那些事。可是我們的理由在哪?我們似乎不吃我們殺的人類啊。」可是那時我沒回答。我懂得她的意思。基本上她說的是,這是我們的天性——不多不少,就是如此。而且確實如此,我們替身妖並沒有想要稱霸世界或者奴役人類什麼的。差得遠了——我們寧願不露形跡地安靜生活。不過這個解釋還是讓我不安;並不是因為我不信,問題反而出在我真的相信。或者說,至少我相信一個替身妖就該像這樣子。你知道了吧,就是這一點讓我困擾。因為就算在那時候,我也不確定我有辦法靠殺戮維生。我不像她。我知道我有某種毛病,我只是不知道原因何在。

  無論如何,就是這樣。我現在想不出來有什麼你會想知道的替身妖小常識了。喔,可能還有一個例外。既然我們很孤僻,我們很少彼此相遇。但是當我們遇到同類的時候,我們會知道。就算我們披著另一個人的外型,我們還是分辨得出來。這就好像我們能夠嗅到彼此的味道或者其他的什麼。如果兩個同性的替身妖碰巧相遇,他們通常互不理會,各走各路。但如果一個男替身妖跟女替身妖相遇了,他們就會交配。實際上這是免不了的。我猜想,這是確保種族得以延續的自然之道,因為這種機緣巧合次數很少,錯過一次就要等很久。我媽在把我踢出家門之前不久,把關於這檔事的一切都告訴我了。

  「就算你不想——而且你不要——你還是會去配對。」她說:「然後她就會有個後代,就好像我把你這倒楣鬼生下來了。」

  「我爸爸是怎麼樣的人?」我問道。

  「軟弱。」她說。「男性都是這樣。不過他剛好在那裡,至少我們交配那天他在場。」

  「妳在我之前生過別的小孩嗎?」我問她。我一直想知道,而既然她難得開了話匣子,我想我該問問。

  「一次.很久以前了。」

  「男生還是女生?」

  「我幾乎不記得了。」

  如果你還沒注意到的話,提醒你:我媽媽實在不算是溫暖和氣的那一型。我不認為她是針對我。我知道反正她就是那樣。她告訴我,我們全都是那樣,而既然我從沒碰過另一個替身妖,我接受她的說法。

  就算她不告訴我,我也知道我只會礙事。且先不管實際上我丟人現眼兼前途黯淡(她經常這麼說),眼前擺明的事實是,過去十六年來她一直跟我窩在我們的小屋裡,幾乎不出門,只有在衝動太強烈、實在忍不住時才破例。那時候她就會消失個一天,或者甚至兩三天,然後變成另一個人的樣子回來。這樣足以讓她冷靜下來,但卻沒辦法讓她真正滿足。她希望能夠再度上路,而且是獨自一個人。但是有我這樣的累贅,她沒辦法離開我。雖然她的殺人慾望很強烈,確保自己有後代延續香火的慾望也同樣強烈。就這方面來講,自然界還真奇妙。

  這並不表示她不會明明白白地表達她對我的嫌惡,也不表示她不會全力設法盡快擺脫我。我還記得那一刻:某天晚上她準備出門的時候,把我叫到門廊去。

  「我要出去了。」她說著,在敞開門口的燈光下望著我。「在廚房餐檯上面有個包裹,裡面有些食物。夠你過個幾天了。等我回來的時候,你最好已經上路了。我把你當嬰兒照顧,已經照顧得夠久了。」她搖搖頭:「我在你現在這年紀的時候,已經換過三次皮了。」

  「我該去哪裡啊?」我問道。

  她聳聳肩。「隨便你想去哪——我才不在乎呢。別幹任何蠢事就好了。而且看在老天份上,別在大白天行動,至少在你弄到一張皮以前別這樣做。到現在我已經被迫看你看了十六年,可是每次我看到你,我還是想吐。」

  「所以,我想該說再見啦。」我說道。我試著要決定該不該向她道謝。

  「別多愁善感了。而且不用花力氣謝我了。」她這麼說,簡直像是能透視我的想法一樣。「我試過要教你一點東西,但是就我看來根本是浪費時間。你是我生命中唯一的一次失敗。你是個軟腳蝦,甚至比你爸爸還糟。」

  「我很抱歉。」我回答。

  「我也這麼覺得。我猜這是我的錯。我不應該讓你看那些電視的。我本來想電視可以讓你有點事做,可是結果只是讓你性格軟弱,就像人類一樣。不過,你一直都有你特有的那點聰明。誰知道啊,也許你能勉強過得去。」

  說著說著,她就走下了門廊台階。一分鐘以後她就開著車走了,此後我沒再見過她。

  我走進屋裡,然後看到餐檯上的那個小包。稍早一點,在下午的時候我曾經注意到它,不過沒去多想。但是它在那裡——我離巢的信號。這個小包一直都坐在我面前等待著。而現在是上路的時候了。

  不必替我難過。我離開了這間小屋;我到目前為止的生命中,離開小屋還有周遭鄰近地帶的次數只有區區六回。是該要換換環境了。而且說真的,那裡沒有多少我會想念的東西,最不可能想念的就是她。事實上,我甚至考慮過在我離開以前放把火燒了這個地方,就只是想給她難看,後來就理解到這樣做毫無意義。不知怎麼的,我就是知道她不會真的回來。此外,我並不想把電視給燒掉。在我離開以前,我看了電視機最後一眼——它是我唯一會想念的東西。過去七年來,我把大部分的時間都花在看電視上面。現在是什麼時段或者在放什麼節目——肥皂劇、卡通、劇情片、新聞——都不重要,我都照單全收。而她也很樂於讓我看——當然,這樣會讓她的日子更好過。

  我關掉所有的燈,鎖上門,然後離開。我並不真的知道要往哪去,不過我想往山下走是不錯的出發點,所以我沿著車道走了半哩左右通到主要道路,然後穿過道路進入森林,再繼續走。夜幕低垂,但這樣旅行倒是不壞——憑著我們暴凸的眼睛,替身妖們在夜晚的視力幾乎跟日光下一樣好。雨已經停了,而且樹林中實在相當平靜。夜行鳥類彼此互相呼應,而且我可以看到一對鹿兒在樹林中遊蕩,漸行漸遠。

  也許我可以就留在這裡,我這麼想。但我知道這是個蠢念頭。必要需求會驅使我走向文明世界。我已經可以感覺到那種需要在牽引我,就像重力,總朝向最低點。

 當我朝這個世界前進的時候,我對於未來會發生的事毫無概念。對於克里斯.帕克、他妹妹愛珂或者他父母,我一無所知。我對學校裡那些孩子、老師、教練或者任何人都一無所知。最重要的是,我對安珀一無所知,也不曉得在短短幾週裡我就會愛上她。我怎麼會知道呢?替身妖不該會談戀愛的。不過話說回來,就像我媽說的一樣,我一直有點與眾不同。唯一的問題是——我夠與眾不同嗎?

  如果你不曾聽說過我們,請別太介意。我們是滿低調的種族。實際上,是太過低調了。低調到我其實無法告訴你多少關於我們的事。這不是因為我不想講,只是因為我沒辦法。我知道的事情大多數都是從我媽那裡聽來的,而且還不是很多。我甚至沒辦法告訴你我叫什麼名字。我沒有名字,不管怎麼說,反正我出生的時候沒取。我們都沒有名字。我媽說我們不需要名字。我長大的整段時間裡,她就是她,我就是我,然後就沒別的了。

 

王大閎台北國父紀念館巡迴展覽
時間:2007.11/17-12/9
地點:國父紀念館

策展人 徐明松
這次在國父紀念館舉辦的國父紀念館建館35週年王大閎特展,是我們繼台中TADA CENTER首展後,重新整理,並增加了數十個模型,一本王大閎導覽書、文集,及針對國父紀念館的研究特刊,希望為兩年多的研究做一個初步總結;所有的這一切當然只是一個奠腳石,真正的想法是在王大閎一百歲生日時,做一個真正文獻式、完整的回顧,那才是我們應該努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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