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7-11-23》 |
本期內容 | |
◎國際專題:兒童也有人權── 國際兒童人權日 | |
◎孩子,認識你的權利Children, know your rights | |
◎亞洲兒童 賣到英國種大麻 |
國際專題:兒童也有人權── 國際兒童人權日 | |
策劃、編譯■陳銳嬪、陳玫伶 | |
每年的11月20日為國際兒童人權日,但是真正關心這個節日的人有多少? 兒童知道這個節日嗎?家長願意給孩子更多的自由與權利嗎? 教導孩子兒童人權,不是讓他們叛逆,只是讓他們懂得保護自己, 也讓他們在長大之後,有能力保護更多需要幫助的人。 |
|
(回目錄) |
孩子,認識你的權利Children, know your rights | |
  | |
1989年11月20日,世人聚在一起宣佈,兒童應該與成人一樣,擁有自己的權利。為了配合國際兒童人權日,馬來西亞《新海峽時報》記者專訪了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代表,讓大家對這個節日有更進一步的認識。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東亞與太平洋區域青年與夥伴計畫職員左忻‧特斯表示:「每個小孩,從出生那一刻開始,就被賦予人權──這是最基本的權利。兒童沒有表達的能力,所以他們暴露在更大的被虐待和被剝削的風險中。」 但是問題是,有多少在這個區域的小孩知道自己的權利? 「UNICEF保護兒童協會以及其他兒童權利團體已經和政府、教育部與媒體合作多年,以便在這個區域推廣兒童權利的醒覺。」 「對兒童權利的醒覺,普遍要看一個國家對人權的接受度與公民社會的力量。我會認為,菲律賓對兒童權利的覺醒度最高,而北韓是相對最低的。」 據特斯的觀察,這裡對兒童權利的醒覺不夠,主要是因為所有的決策都是以經濟為優先考量。在經濟術語中,保護孩童免受虐待與暴力、在公共決策中推廣兒童權利等字眼,不是消失就是不被理解的辭彙。 他說:「在這個區域,在教育方面的投資相對而言是很高的,因為政府也發現,投資素質教育對經濟與社會有長遠的利益。」 特斯有20年的國際經驗,他曾經在北非、中東與亞洲待過。從他的觀察發現,大馬社會一直強調孩子對父母的責任,卻很少提及兒童的權利。 他說:「同樣的,公民對社會的責任一直被強調,而不是人權。在接下來的幾十年,我們將會看到這個區域的個人爭取屬於他們的權利,他們將爭取身為消費者、工人、少數族群以及移民的權利。」 「這個區域有越來越多國家,在過去幾十年來已經建立獨立的人權組織,我們預計這個趨勢會繼續。UNICEF支持這個區域建立人權機制。」 特斯解釋說,知道個人權利是有幫助的。「知道個人的權利與自由是應有的公民權。獲得資訊的權利很重要,因為它可以讓你知道其他權利,例如生存、健康、發展與受保護的權利。例如,如果沒有安全性行為與愛滋病毒傳播過程的知識,兒童將會比較容易感染愛滋病與性病。」 他繼續指出,認識交通安全是現代社會必要的生存守則。「在1990年代中期,一個國際的兒童人權與福利組織為越南何志明市的街童編輯了一本口袋書。」 「這本小冊子使用漫畫來告訴孩童一些資訊,如兒童的權利、如何獲得健康、教育與社會福利。此外,書中也教導他們如何保護自己免受暴力與虐待。這是一個有力的例子,讓孩子可以知道自己的權利,並知道從那裡可以獲得協助。」 在過去7年,特斯派駐曼谷,他的工作範圍有與人權相關,也有兒童與青少年的發展與參與。他發現在一些國家,社區會套用學校的參與討論形式。 「我們必須從『聲音』發展到『選擇』。兒童有能力表達他們的看法,但是大人不會認真看待兒童的意見,也不會用兒童在意的方式對待他們。」 家長可以幫助兒童認識自己的權利。 「最好的起始點是自身成為一個好的模範。我們都是從一個人的行為,而不是語言學習的。如果我們用尊敬、聆聽的態度對待孩童,讓兒童參與決定,並讓他們遠離任何形式的暴力,我們其實是建立一個正面的模範,讓未來更加光明。」 (馬來西亞《新海峽時報》) On Nov 20, 1989, the world came together to declare that children have rights just as adults do. In conjunction with Universal Childr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