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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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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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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要用我們自己的語言
教師工會不得罷工 



【社論】
要用我們自己的語言
 
 

曾擔任哈佛大學教育學院顧問,於智利從事成人教育的巴西教育學家保羅‧弗勒雷(Paulo Freire),在他那冊銷售全世界超過75萬本的《受壓迫者教育學》中直言:「唯有藉著真實的字詞,人們才能進一步改造這個世界。為了要生存得更人性化,其實便是要去命名這個世界,去改變這個世界。……說出這些字詞,並不是少數人的特權,而是每個人的權利。」他認為窮人間存在著一種緘默文化,而這種無知與冷漠,其實是整個經濟、社會與政治宰制的結果,窮人只是犧牲品,教育體系則是維護緘默文化的主要工具。之後他在所著諸書中一再闡明,教育是具有意識形態的,是要將年輕一代整合進入現有體系,使之順應該體系。

麻薩諸塞大學人文與教育榮譽教授多納度‧馬賽多(Donaldo Macedo),也在該書30週年版寫序認同地說,所有人都可以發展出對於現存世界進行批判的力量,以此力量發現自己,不再視世界為靜態的實體,而是一個可以不斷進行改變的動態過程。馬賽多特別舉例,許多學者把塞爾維亞屠殺波士尼亞穆斯林的「種族滅絕」行為說成「種族淨化」,把伊拉克戰場說成「手術房」,把無辜百姓被炸說成是「聰明炸彈」的「間接損害」;所以每個人應該爭回自己的權利,用自己的話,去命名這個世界。

台灣的政客與御用學者們所用的混淆話語則更是「罄竹難書」了,我們勞苦大眾不得不睜大眼睛,保持腦筋清醒。其中民主與法治,就是兩項最混淆視聽的用語;20年前,所謂的「民主先生」接了獨裁者的棒當上總統,7年前所謂的「台灣之子」誇口向上提昇,當上總統,都沒有把「大中至正」牌匾改成「民主廣場」,現在面臨新立委與新總統的選舉,因為拿不出政績,忽然提出「轉型正義」,利用違反程序正義的手法,硬生生改了牌匾,我們則要點明,這就是選舉奧步,而且轉型正義只是轉向有利於統治者,絕非有利於被統治者,正義就是正義,無所謂轉型不轉型,我們要求的正義就是,做不好就下台,至少每8年政黨輪替一次。

以前國民黨執政時期,軍警、檢調全為獨裁者服務,法院也是國民黨開的,這是有目共睹;現在民進黨執政,我們彷彿又回到過去,軍警檢調司法全在為執政黨服務,中選會更插上一腳來輸誠,並擺出選後辦人的姿態,在在證明,司法是統治者壓迫被統治者的工具。勞苦大眾的語言就是,不管誰執政,我們要溫飽、要就業、要平安,不管什麼政治操作,我們的眼睛雪亮,能識破選前的司法奧步,像南韓這次的選舉一樣,把敗政敗德的執政者趕下台。

(回目錄)



【左右看】教師工會不得罷工 

【左看】
建軍未成,先遭繳械
厲卓正/學運工作者

本次工會法修正草案將教師納入籌組工會的適用對象。相較於修法前,承認教師組工會的團結權固是好事,但此份修法草案卻同時限制教師不得罷工,自動戳破了「尊重教師勞動權」的謊言。

勞資協商的內容之所以能夠實現,來自於協商雙方分別掌握了某些物質基礎,並且能據此迫使對方兌現其協商承諾。否則,倘若協商內容能夠憑空生效、自動兌現,則所謂的勞資協商究竟與一場咒語吟唱大賽何異?然而,相較於雇主所掌握的經濟甚至暴力等物質基礎,勞方唯一能掌握的有效籌碼只有「聯合停止提供勞動力」──亦即罷工一途。換言之,罷工不只是爭議手段之一,同時也是確保其它手段能夠成功的必要條件,如何能容許尚未成立工會即遭拔除?

此外,本次修法草案的更包含其它貌似進步、卻無涉問題根源的修法內容:例如以降低工會組成人數限制作為「提高勞工團結權」的象徵,卻未涉及改變中小企業「勞資貌似一家人」的特殊情境、未挑戰各種礙於勞工團結結社的非正式雇佣勞動。吾人如何能夠同意「阻擋修法的,是工運罪人」 這種說詞?

更何況,有識之士早已指出,這種選前才從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根本無助於工人階級意識的覺醒!




【右看】
回歸理性,師生雙贏
江仰德/文字工作者

上週立法院朝野協商工會法修正草案,確定將開放教師籌組工會,但同時明確禁止教師發動罷工,以免學生受教權受影響。相對於過去正反雙方在「教師是否可組工會」一事上爭議不休的僵局,此一協商結果顯然向前邁出了有創意的一步。

一般而言,除了教學工作外,基層教師通常需要同時負擔部份行政工作,工作壓力確實因而增加,故的確需要形成團結的組織來捍衛自身權益。但教師畢竟不同於製造業工人,組成工會後一旦發動罷工,勢必累及學生的受教權益,就算不追究如何補償學生在罷工期間所損失的受教權益,至少在罷工期間如何安置學生去處就是個大問題。

在此特殊背景下,立院朝野的「可組工會,但不得罷工」共識若能通過,除可避免學生受教權益受教師罷工波及外,更可敦促教師工會在行使協商權時,回到「理性互利」的基礎來與對手談判溝通,並且成為學生學習「理性協商」的良好活教材——若能談成,則是理性協商之果;若談判不成,則具體檢討協商條件以待再談。和樂而不為?

因此,吾人不僅應抱持樂觀態度支持此次修法,更應企盼這有助於培養理性和平素養的修法精神,能夠進一步擴及所有勞工法令,而非僅針對基層教師。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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