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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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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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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從《里斯本故事》看「申根東擴」
一或兩階段投票的爭議



【社論】
從《里斯本故事》看「申根東擴」
 
 

2007年耶誕節前5天,歐盟國家中的中歐、東歐等9國簽署加入《申根公約》,使這個公約擁有24國之多(歐盟目前為27國),被國際媒體形容為:繼「北約東擴」、「歐盟東擴」之後,又有一個「申根東擴」。

《申根公約》內容相當「簡單」,並且不像北約、歐盟那樣具有沈重的軍事、政治、國際經貿的壓力,它主要規定簽約各國完全撤銷邊界簽證檢查,任一國護照可以通行24國。這個看似尋常之舉,其實是歐盟的歐洲統合運動中最堅實的基礎,因為它從實際的民生上,保證了完全解除歐盟各國間的關稅與「障礙」。

如果以近幾年美國媒體用以形容中國大陸崛起的「軟權力」一詞而言,《申根公約》可說是近10幾年來全球最結實的「軟權力」,因為它把超大型超高級的國際政治權力結構轉型,落實到普通人民的日常生活之中,這才是最「軟」的「權力」。

申根的「軟權力」可以從另一個「軟」現象──電影文化思想中,窺得一斑。因為拍攝古巴爵士樂國寶樂手紀錄片《樂士浮生錄》在台灣走紅的德國名導演溫德斯,早在1995年7月《申根公約》初簽(僅7國)不久,就拍攝了一部小品級的思想電影《里斯本故事》,以十分柔軟、輕鬆、幽默而寓意深長的運鏡,闡述了申根精神。

以思想見長、常能融哲學境界於影像語言的溫德斯,30多年來以一以貫之的強烈個人風格,系列性地專拍「公路電影」(故事都發生在公路的旅途上),並以清冷透晰的鏡頭捕捉、玩味人生種種情境。而《里斯本故事》中略帶神秘色彩的公路運鏡,竟能在電影哲學之外,兼顧國際政治的申根精神,非超級大師的神來之筆莫屬。10年前《里》片在台灣影展界甚獲佳評,惜焦點卻被片中當時紅遍全球的葡萄牙聖母合唱團轉移了目標。

《里斯本故事》的內容如同其片名一樣簡單,一位德國事業電影配音師,突然接到失蹤多時的導演好友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的呼救函,於是急忙在腿傷未癒、打著石膏的情況下,開車從德國直駛里斯本,經過一番充滿小幽默的折騰,並偶然結識了聖母合唱團女主唱之後,腿傷痊癒除去石膏、找到好友,兩人並合作拍攝新片,探索電影哲學。

《里》片開頭的一段,男主角從德國直駛葡萄牙,雖然大腿上打著石膏模,行動極為不便,但卻因《申根公約》,駕車經過數國而未受任何通關檢查,暢行無阻;到了語言不同的葡萄牙里斯本,也像在自己家鄉般毫無外國異域之感。電影的另一個高明隱喻是:男主角到了「申根國家」葡萄牙,既有如德國統一似的找到了好友,又有如解除民族桎梏般地痊癒了腿傷;而德國的統一與民族復興,正是歐盟誕生、壯大的基礎,《申根公約》就是最佳的國際搭配架構。

(回目錄)



【左右看】一或兩階段投票的爭議

【左看】
一階段投票的政治利益
許若仁(社會評論者)

這次一階段或兩階段投票爭議焦點,不在於投票程序上而在於入聯公投這議題應否成案、應否與立委大選強行綁在一起的政治利益上。

即使入聯公投這議題有其客觀意義,如展現台灣渴望加入國際組織的自主民意,但對於民進黨集團來說,這議題更大的意義在於它能有效地引發相關的政治效應,從而轉化為選票利益。

如果成功地炒熱以台灣名義入聯並舉辦公投,而且這公投又與攸關民進黨政權能否繼續執政的立委大選綁在一起,則可想而知,入聯公投所引發的熱烈激情就會順理成章地轉嫁於民進黨立委選舉的選票上。

正是基於這現實的政治利益,民進黨集團才會卯足力氣要炒作入聯公投,即使面對美國強力反對、難以成案、毫無可能入聯等現實因素也在所不惜,硬幹到底。

其次,正因為入聯公投不是目的而是吸收選票的手段,所以這公投就非要與立委選舉綁在一起。這不僅是程序上的一階段、一體化,更是實質宣傳上的交錯互用。若能激起大家捍衛一階段投票的熱情,那就同時炒熱了民進黨各立委低迷不振的選情。

這入聯公投、一階段投票的程序爭議,乃是民進黨集團這次選舉不可分割的必要競選手段。若放棄這強力手段,則民進黨的立委選舉是非常不樂觀的。以此來看,民進黨集團對一階段投票的立場是不會退讓的。




【右看】
政治爭議、政治協商
陳安君(大學教師)

立委選舉與入聯公投以一階段或兩階段來進行投票所引起的爭議,逐漸演變為激烈的政治對立僵局。這真是一個非常遺憾的結果。

這次立委選舉是台灣首次實施一選區兩票制,讓選民可以以政黨票來選擇主流政黨之外的小黨,這是健全台灣政黨政治的良機。而入聯公投更是表達台灣民主自決,讓全世界知道我們不應被排除於聯合國組織之外,台灣人民有權以台灣名義入聯。

這兩項重要選舉都有其實質意義,不應被相對次要的投票程序問題而轉移焦點,甚至引起無謂紛爭而阻礙了這兩項重大事項的公民投票。

如果我們體認到這點,則兩大黨對於所謂一階段或兩階段投票的爭議就該各讓一步,盡量避免對立僵局。如果目前雙方對於法律解釋與認知不同而各有所圖,則應盡量政治協商。

只要能夠順利進行這兩項投票而不致相互阻礙或混淆之虞,筆者建議,執政黨當局與行政院、中選會等手握中央行政權力者,應尊重在野黨對於程序綁票的顧慮,採取兩階段投票,讓這兩項選舉運作能獲得各方的尊重而順利進行。

否則,若執政當局一味強力主導一階段選舉,則程序既有高度爭議,難保實質結果能得到各方接受。即民主政治中最重要的正當性若受到嚴重質疑,則民主政治的合法性基礎就實質上蕩然無存。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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