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南一版教科書被迫放棄描寫樂生事件」之聲明
◎人本教育基金會 2007/12/28
呼籲教育部檢討教科書審查方式,建立申訴機制,避免扼殺多元價值
ㄧ、台灣好不容易脫離課程標準的僵化教育時代,實施「一綱多本」就是為了促使多元價值的實踐,我們明白從威權時代走來,社會一時無法放棄教科書預先審查制度,然而,審查也應以是否符合課程綱要為本進行資格審即可,內容上只要沒有違背國家法令、沒有傳遞錯誤知識,審查委員會不應就教學手法、使用素材等進行實質審,以免扼殺多元精神。
二、我國現行教科書審查制度缺乏對審查委員的倫理規範,易致使審查委員個人價值觀凌駕於國家課程綱要,加上一般書商為了順利上市往往不願違逆審查委員會(儘管審查委員只是給個建議,不代表教科書編輯有誤),寧可回頭壓迫教科書編輯者放棄理想,這樣一來就會造成教科書的優質演化遲緩,提倡多元價值徒成口號。
三、世界上所有的先進國家,早已放棄預先審查制度而改採事後監督制,可謂是無綱也無本,給予了教育界無限寬廣的知識舞台,更給了他們的下ㄧ代無限遼闊的思想空間,台灣儘管還無法進步到這個地步,至少在審查制度上也應該給予教科書編輯者以及出版商一定的創新空間,不能放任讓審查委員會變質為教科書編輯方式的太上皇。
四、教育部也應該立即研擬一個申訴制度給予教科書編輯者或出版商,以彌補任何審查制度都可能出現的專斷或不合理審查現象,別讓辛苦維護多年的教改理想受到不良審查制度的蠶食鯨吞。
( 人本教育基金會 2007/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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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生入教材遭撤換
教育部「真」審查「假」多元】
(節錄自中學生學生權利促進會記者會新聞稿
2007/12/28)
教育下一代思考家鄉文化衝擊,「樂生保留運動」被南一出版社編入小四教材中,卻在審查過程中遭國立編譯館「建議」撤換。中學生學生權力促進會(學權會)與教師團體、部落課,今天上午到教育部前抗議,要求教育部向大眾公開說明「致電關切南一書局」一事,並呼籲教育部應將教科書審查程序與標準透明、公開化。
是「建議」還是「強迫」?
南一教材中以樂生保留運動為例,探討家鄉文化衝擊,並未偏離教育綱領,卻收到國立編譯館連續兩次的「審查建議」。雖然這種「建議」表面上並非強迫,但是審查是否通過的「決定權」掌握在教育部手中,出版社為求教材順利通過,往往只能依照建議撤換。
審查教材觀點 違反多元教育精神
教育部長期推動一綱多本,鼓勵學生以多元觀點與角度學習重要概念,因此國立編譯館審查教材的範圍,應該僅針「內容是否符合課程綱要」進行審查。學權會發言人李佳欣表示,探討古蹟常因時代或環境變遷而面臨拆除,納入「樂生事件」十分適當,也沒有違反課程綱要,教育部對於書商圖片使用的「建議」根本違反了自己所主張的精神。
官方意識型態介入 貶低社會運動價值
社會運動上街頭抗議,是多元社會中公民表達意見的方式之一,其實在民主國家中十分常見。針對審查委員認為「表達不同意見獲解決問題的途徑很多,若用抗爭照片,好像在告訴孩子抗爭就可解決問題。」學權會表示,這種說法正凸顯官方自相矛盾的意識型態,以及對教師專業的懷疑。
「就是因為途徑很多,所以抗爭本來就是其中一種方式。過去台灣所驕傲的民主也是抗爭努力來的,教育部在此時卻採取了雙重標準。」全國教師會教學研究部主任詹政道也說:「瞭解人民為什麼採取抗爭的方式,以及在抗爭什麼,是極具教育意義的事。如果認為一張照片就會讓孩子以為抗爭是唯一的手段,是侮辱教師的專業。」
抗爭不妥 部落客集資登報也不妥?
南一出版社收到第一次審查意見後,曾將抗爭圖片更換為部落客三月集資登報的「要做事,做好事」文宣照片。但依然遭國立編譯館中小學教科書組主任以「出現廣告文宣不妥」建議更換。發起行動的部落客們生氣的說:「這是部落客們連夜集資登報的成果,更是年輕人參與公共事務的創意表現。教育部將我們說成商業廣告,應該向我們道歉,也應向大眾說清楚究竟哪裡不妥。」
( 連署聲援團體:台灣大學大學新聞社、東吳大學大學思潮研究社、師範大學人文社、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本教育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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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新聞
東專高職部
解髮禁獲獎
(自由20071227)
台東專科學校高職部落實解除髮禁,獲教育部頒發「解除髮禁特色學校」獎牌,校長詹卓穎說,學校不再為了頭髮與學生對立,學生得到充分自主之後,反而因嫌麻煩,多數回歸簡單髮式。...(閱讀全文)
體罰申訴未減 家長意識覺醒(國語日報20071224)
臺灣立法明文禁止體罰即將滿一週年,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發現,校園體罰申訴案沒有明顯減少,分析原因,並非校園體罰現象未獲改善,相反的,校園已有相當程度的改善,而是因為家長意識覺醒,對體罰有所認識,使得申訴案件未明顯減少。...(閱讀全文)
西班牙國會通過決議
禁止父母打孩子(中廣20071221)
西班牙國會通過決議,禁止父母體罰小孩。西班牙民法中對於父母管教孩子的方法有規定,法律准許父母合理、溫和的矯正孩子的偏差行為,不過,昨天這行文字被國會刪除了,因為國會議員認為小孩的身體和心理一樣,都應該給予尊重。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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