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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想國開課資訊



只問過程,水到渠成—談親子溝通

口述◎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
採訪整理◎盧玲穎

"為什麼要溝通?一個當然是為了將事理討論清楚、並找出解決之道,這是溝通的本質;而另一個,尤其在親子關係中最重要的,就是為了讓彼此的關係更好。 "

面對溝通,我們越來越容易發現,父母跟孩子都有著一樣的心情:「你怎麼不懂我的心?」尤其是父母,面對自己懷胎生養、一手照顧大的孩子,父母早就有了「幫他張羅」的習慣,這是許多父母對自己的角色認定。

因此,父母在與孩子溝通時遇到的第一個困難往往是不能夠分清楚「小孩就是小孩,我就是我。」

再加上在科技發達的現代,孩子從小開始所接觸到的訊息、資訊,就不只是來自於周圍大人。

電視、廣播、網路與同學影響也很大,他們的語言能力與知識,都比父母想像中高很多,另外,孩子有自己的學校生活與經驗背景,他們會產生自己的需求和意見,也漸漸有了表達意見和抗拒要求的能力。


一個人的意見想要被尊重、被執行、被認可,是作為一個人的自然需求,即使是小孩、小小孩,也都有他自己的處境、以及想要自己做決定的需要。

而且每一個決定,孩子都有他得付出的代價,不是父母可以完全替他承擔的。

很多父母面對孩子時,常忘記自己在決定的是一個「別人」的事情,所以有些孩子在溝通時都會不斷表明屬於「自己」的那個部份,就像前面故事裡小孩說的:「這是我的事情,為什麼我不能自己決定?」

■真正聽孩子說話,拉開視野找方法


在碰到孩子表明「這是我的事情」,想要表達自己意見的時候,父母常是有能力可以認知到孩子在表述自己的意見,卻通常不會選擇去「照顧」孩子的不同想法,反而還是在找方式「說服」—怎樣可以讓孩子聽「我」的,怎樣讓他不反抗我……並將這個過程稱之為「溝通」。等到目的遂行,就稱之為「溝通成功」。

然而,父母越是不能放棄「要小孩完全聽話」這件事,就越難讓孩子「聽話」。

因為如果一心只要孩子聽父母的,往往意味著父母沒有花力氣聽小孩,在這種狀況下,小孩可能表面上聽你的話,但私底下就可能說謊,因為他的需求仍然在,只好用別的方法達成,「你不要我抽煙,好啊!那只要我不讓你發現就好了,不代表我真的不抽煙。」

其實,很多父母是知道孩子「表裡不一」的,例如知道孩子可能偷偷打電動,甚至在自己的成長經驗裡頭,也跟孩子一樣,曾經把漫畫夾在課本裡。

但,面對這種情況,父母會怎麼辦呢?去「偷襲」孩子看他有沒有把漫畫放在裡頭並不是辦法,因為抓到了就抓到了,抓不到你還是不知道。而且彼此關係變成諜對諜。

這樣,父母不但無法瞭解孩子的需求,更不會知道可以用什麼方法來同時滿足自己與孩子的需求。父母還是得要透過瞭解、而不是去「監控」孩子,才能真正找出一個解決差異的好辦法。

溝通這件事情,並不是站在一條數線的兩個端點,而比力氣,看是到A端還是到B端,或是找個中間點,就算是協商完成了,好的溝通常常需要到第三空間找一個共識,像是一個三角椎上面高起來的那個點,而「共識」的尋得,便需要人們拉開視野,不要陷入既有的邏輯與價值觀裡出不來。

■在溝通時「轉念」,讓親子關係更好

親子溝通還有一個重點,是要能夠增進親子關係。如果透過一次又一次的溝通、瞭解對方想法背後的形成過程、以及知道對方的感覺,親子關係當然會被增進,而之後的任何溝通,就更容易找出共識。 ...(待續)



邀請您到「蘇案」法庭觀察!
蘇案十七年-再更二審第2次開庭

一月二十八日下午兩點三十分,蘇案進入再更二審的第二次開庭。

邀請您直接參與、監督此案! 一起到法院做最直接的觀察,您可以直接坐在法院裡,聆聽蘇建和三名被告的陳述、雙方律師的證詞、以及法官的回應。他們的觀點有沒有問題?法律的程序有沒有瑕疵?您都可在現場親身體會!

■再更二審第2次開庭法庭觀察活動:

集合時間:一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二點半
集合地點:全國律師公會會議室 
(位於台灣高等法院一樓,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可搭捷運至小南門站下車)

詳細活動流程(可選擇時段參加)
12:30-1:30 
播放紀錄片《島國殺人記事》
1:30-2:00 司改會專家解說案情及法庭觀察注意事項
2:00-2:30 高等法院門口進行聲援活動,領取法庭觀察護照、蓋章,並為當天生日的莊林勳慶生!
2:30-4:30 到法庭內旁聽觀察
4:30-5:00  至律師公會會議室進行討論,並邀請蘇友辰律師於現場發表意見

■本次法庭觀察重點:

一、檢察官是否依法提出證據清單:

上次開庭時,檢察官表示,本案所有的證據都已在卷宗裡,他們不需再提出任何證據清單。但檢察官負有舉證責任,卷內的證據有許多是檢察官也反對作為證據的,例如:國際鑑定專家李昌鈺的證詞。因此,檢察官有必要提出他們認為蘇建和等三人有罪的證據資料。

二、法官是否核准三大證據的調查申請:

2007年12月10號開庭時,蘇案律師團向法院申請三大證據,分別是:
(一)再邀李昌鈺來台作證
(二)邀請鑑定專家魏區進行頭顱骨及菜刀刀痕鑑定
(三)傳前汐止分局警察張中政出庭

法官如何回應此項申請,本次開庭將有最新進展。

詳情請見>蘇案平反網站
下載>報名表


出刊日期:200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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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和案將於1/28日再更二審第二次開庭
邀請您到「蘇案」法庭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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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新聞  

禁止教師體罰 教育部修正教師考核辦法(中央社20080117)
教育部今天舉行部務會報,修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部份條文,針對教師不當管教及違法處罰的程度,按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申誡、記過、記大過的懲處,明確貫徹禁止教師體罰的政策。 ...(閱讀全文)

夫子比中指挑釁 爆3師1生互毆(中時20080117)
南縣某國中蔡姓男同學上月中旬不服生教組長管教,師長竟比中指、吐口水,學生被激怒後衝上前,遭副組長勒脖子架住,憤而揮拳相向,之後組長及另名男老師竟也加入戰局,四人從教室打到中庭,雙雙掛彩,目擊學生寫信向教育單位表達感想,揭露此事。...(閱讀全文)

老師罵學生白癡 校方已糾正(自由20080117)
太平市某國中遭爆料老師罵學生白痴,成績不好不能午睡。校方表示,已糾正這位罵人的老師多注意和學生互動,至於午睡一事,是因學生沒繳交聯絡簿,老師要求利用午休時間寫聯絡簿後方的故事心得,提醒學生記得帶聯絡簿。...(閱讀全文)

關電視踢房門家暴父 被求刑1年以上
(自由20080121)
苗栗縣後龍鎮一名周姓男子,不滿女兒在客廳看電視,擅自將電視機關掉,要她去睡覺,又怒踢女兒房門。由於周某曾打傷女兒,被法院核發的保護令還在有效期限內,苗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當時才晚上七點半,他卻不讓女兒看電視,是無理取鬧的騷擾,涉嫌違反保護令,將他起訴並具體求刑一年以上。 ...(閱讀全文)

專家如是說/強橫下禁令 親子增添緊張(自由200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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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教育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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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一月號(223期)

【特別企畫】
告別填鴨時代,想想台灣數學
--PISA國際學生能力評比的啟示


◇教改,沒有讓台灣學生變笨!-訪台灣PISA測驗主持人、花蓮教育大學校長林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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