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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案平反】

 Vol.12∣出刊日期2008/01/24(四)

   


本案將於1/28於再更二審第二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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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更二審第一次開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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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您到「蘇案」法庭觀察
蘇案十七年-再更二審第2次開庭


一月二十八日下午二點半,蘇案將於台灣高等法院開庭。邀請您來直接參與、監督此案!

歡迎國高中同學及大專、社會人士一同參與!用你的眼睛與耳朵,為蘇案十七年作見證!

●活動流程:(可擇時段參與)

12:30-1:30 播放紀錄片《島國殺人記事》

1:30-2:00 邀請司改會專家於現場解說案情以及觀察重點

2:00-2:30 開庭前於高等法院門口進行聲援活動。 領取法庭觀察護照、蓋章,並為當天生日的莊林勳慶生。

2:30-4:30 到法庭內旁聽觀察

4:30-5:00 律師公會會議室進行討論,並邀請蘇友辰律師於現場發表意見

集合時間:
一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二點半

集合地點:全國律師公會會議室 
(位於台灣高等法院一樓,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可搭捷運至小南門站下車)

本次法庭觀察重點:

一、檢察官是否依法提出證據清單:

上次開庭時,檢察官表示,本案所有的證據都已在卷宗裡,他們不需再提出任何證據清單。但檢察官負有舉證責任,卷內的證據有許多是檢察官也反對作為證據的,例如:國際鑑定專家李昌鈺的證詞。因此,檢察官有必要提出他們認為蘇建和等三人有罪的證據資料。

二、法官是否核准三大證據的調查申請:

2007年12月10號開庭時,蘇案律師團向法院申請三大證據,分別是:
(一)再邀李昌鈺來台作證
(二)邀請鑑定專家魏區進行頭顱骨及菜刀刀痕鑑定
(三)傳前汐止分局警察張中政出庭
法官如何回應此項申請,本次開庭將有最新進展。

歡迎加入法庭觀察的行列!
也請協助廣佈這個訊息!


請您填妥報名表後回傳:justice@hef.org.tw
或電洽(02)23670151-128 蘇案平反行動大隊 薛小姐

下載>大專成人報名表 >國高中生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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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國殺人紀事影像巡迴座談

近期場次:


02/27(三)14:10 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
03/05(三)12:30 土城扶輪社例會

免費入場,洽詢電話::02-23670151 #128
Email: justice@hef.org.tw


邀請您合辦紀錄片座 談會

→索取「島國殺人紀事」三合一影像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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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蘇案,終結司法專斷 連署
2008/01/24
最新連署:156團體 5700


邀請您加入我們的行動
■ 讓蘇案繼續審判司法!
【平反蘇案‧終結司法專斷】連署
連署訴求

1. 死刑案件應採最嚴謹的刑事訴訟程序,最高法院針對本案應舉行言詞辯論庭、公開審理。
2. 最高法院應嚴守無罪推定原則與證據法則,不得依高等法院違法認定的錯誤事實判決蘇建和等三人有罪。
3. 為終結以刑求手段不當取供,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警訊時應強制律師在場
4. 為終結法官專斷,應儘速通過《法官法》,以建立法官評鑑與淘汰制度,確保司法公正性。

→網路連署 →下載連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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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團體:

人本教育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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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站連結

台灣青年公民論壇協會


INNOCENCE PROJECT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

 

【蘇案法庭觀察日誌】
台灣法庭,還真的是這樣喔?!


◎陳意佳(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蘇案再更二審第一次開庭
2007.12.10

12/10星期一因緣際會下,參與了蘇案再更二審的第一次開庭。

開庭前的上午,在實習機構裡近距離接觸蘇案三名被告之一的莊林勳,壯碩的外型,憨厚的表情,但言語中卻總是不經意流露出對現世的沉痛與無可奈何。即使,在這邊,都只是一些家常的問候與幽默的對話。

這不是一種為賦新詞強說愁的描述,只是很直覺的,從他的言行,描繪出這般令人心酸的畫面。感覺的出來,他本身其實是滿健談的,但無意間透露出來的是濃濃的滄桑,彌蓋在這些看似平凡的家常對話中。事實上,「有禮」是我這一個上午,對他留下的最後印象。

中午,蘇案三名被告與許多NPO代表在會議室討論著開庭的相關事宜,有人問了他們三位待會上庭要怎麼講,劉秉郎毫不思索就回答:「講事實阿,都講了十幾年還會不知道怎麼講嗎?」他的臉上,帶過很短暫但卻很深刻很深刻的無可奈何。

開庭前一個小時,我們出發到法院,準備「蘇案法庭觀察護照」攤位。

高等法院門口,大陣仗的媒體早已守候在此,我們開始擺攤,提供觀庭的民眾一本由莊林勳親自製作的小護照,印有當日日期的蘇案法庭觀察紀念章,來索取的大多是NPO代表 (在大家的談話間,我才知道原來今天是世界人權日!!!)

比較特別的是國際特赦組織的代表也主動參與了這次開庭。聽說這位Walter先生早在十年前就知道蘇案,曾至看守所探望他們,這次也特別來關心開庭狀況。另外也有幾位國際人權組織的代表他們接受採訪時,都說這件案子聽起來,真荒謬。

法庭裡,檢方仍然自說自話

今天派的是一間很小的法庭,僅提供十個座位的旁聽席,所以四面八方湧來關心的民眾當然就是只能在門口與法警擠呀擠的,拼命湊耳想了解開庭狀況(而我當然也是其中一位)。

法官先問劉秉郎是否認罪以及有何意見,劉秉郎否認犯罪並且說明當初是因被刑求才認罪,接下來由辯護律師向庭上表達訴求,尤其在調查證據部份,希望法官可以再重新檢驗並且利用重建現場來還原真相等等。接著是一陣檢察官與辯護律師的言詞交鋒,雙方針對''證據''的控辯激烈。

檢方先是認為現場沒有必要再次勘驗,其次認為錄影、錄音帶也沒必要重新勘驗,接著又說,重點「菜刀」的生鏽造成可信度的問題,最後,甚至針對辯方提出的「李昌鈺與魏屈博士的專業能力在此案的有效證明」提出質疑,還說辯方過度神話外國專家!

檢察官說,這些有名的專家並不是所謂的專業人類學領域,所以關於此案的鑑定等還是交由法醫研究所的報告判定即可,何況國內本身並沒有「專家證人」這個名稱,故這些專家所說的僅是一種猜測臆測之詞,不具證據能力。

檢察官:專家的鑑定是臆測,不具證據能力?!

聽聞至此,我整個人心好大的震撼和打擊,這是我們台灣的檢察官說的話嗎?????

我可以認同控辯雙方對於證據可以有不同的解釋,但以懷疑專家的專業能力,來反駁辯方的證據,似乎相當沒有說服力....。

辦案講求的是科學證據,如果連享譽世界的專業學者都因為與檢察官的論調不合而必須受到質疑,那以後辦案還需要專家學者的鑑定嗎?在我看來,這真的是很荒謬、而且更是為反對而反對的說法....。

法官最後決定將在1/28再開庭審理,這段時間要求雙方將證據清單重新做整理。

台灣法庭,還真的是這樣喔?!

看過《無彩青春》的人就會知道,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為何,中間不公不正的地方又為何。這是我參與的第一次開庭,與我預期的條理分明、講求證據、客觀事實的法庭不太一樣.....。

是失望嗎?倒也還好,看過蘇案許多相關文件就知道,這樣的情況似乎是可以預見的…但很無奈到是無庸置疑的,(其實是「還真的是這樣喔!!??」)還有覺得為我國司法丟臉也是實實在在的感受.....

17年前你在做什麼?我好像還在幼稚園,跟同學吃點心玩遊戲睡午覺然後回家玩玩具,17年來我上小學、國中、高中、大學,經歷無數個考試、交過無數個朋友、參加過好多個比賽、看過好多電影、吃過好多美食‧‧‧

但是,他們呢?已經拖了17年的蘇案,最無辜的當然是三名被告那喚不回的十幾年青春歲月....。

最近蘇案平反行動大隊在積極招募實習生團、法庭觀察團、活動企畫、網路運動志工,還有島國影像巡迴座談推廣志工。 希望所有有興趣了解的朋友,都可以主動參與加入。

沒為什麼,為的是真正去平反社會上不公平的事情,用很小很小的力量去揪正這種強權欺負弱勢的不公義!!!

也許我們這些大學生的力量很微薄,但是聚集起社會上的小螺絲釘,日後一定也可以發展出沉默螺旋的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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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
非常感謝意佳同學提供心得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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