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正上演,台東縣府建管課長和環保局長對媒體說:「我們都是依法行事!」問題是美麗灣渡假村的雜項執 照和建照是怎麼核發的呢?環保局怎麼核定不需環評呢?原來台東縣政府所謂的「依法行事」,同意 六公頃BOT開發案後,發現依法需要環評,於是切割土地分期開發規避環評。縣政府環保局認定 一公頃 以下,可以不必環境影響評估。東管處也強調「依法在 一公頃以下,不必環境影響評估,可以即時開發。」這些論點彷彿一場對好台詞的戲。台灣官場現形記讓人啼笑皆非,上次風吹草動台灣旅館業者陪同阿曼旅館集 團,到花東看地評估觀光資源,外國業者看中金崙洽談開發事情,觀光局長當 公關小姐全程陪同盡力解決投資問題,有官員宣稱即使國有土地可以辦理變更。財團投資政府各部門可以全力配合,從租稅到土地法令都可以依業者予取予求,「依 法行事」遇到財團投資竟然可以如此有效率。看民視播出有關美麗灣新聞專輯,面對電視鏡頭的縣府課長官員彷彿是美麗灣財團的職員,每一句話都在為美麗灣的問 題解套,每個法令都親切地解釋清清楚楚,真的官腔官調版的「依法行事」。
所有移民花蓮台東的人或在地人都知道:「農地過戶入籍兩年才 能興建農舍,土地必須兩分半以上,才能興建農舍,建蔽率不得超過10%,總面積不得超過 一百五十坪 。」農舍法還規定不得超過三層樓以上的高度限制等等限制。對於想推動花東休閒旅遊的民宿產業而言,農地開發與農舍法等限制是不合經濟規模的法令,但是這些 法令卻是保障鄉村綠色景觀的重要法令。為什麼美麗灣可以在0.9997公頃(約十分地)的土地上,興建五層樓高的旅館建築,該建築建蔽率可以比照商業地區 的建蔽率,甚至出現超建與違建的現象呢?也許對花東所有從事民宿產業主人,他們會驚訝「 一公頃可以通過特許法令蓋出像美麗灣這麼大旅館?小小民宿建築審查管東管西狗毛法令一大堆,台東縣府辦法效率怎麼這麼快,對財團這麼貼心照顧,這未免太扯 了,太不公平。」
台東縣政府究竟是用什麼法令來為美麗灣渡假村護航呢?行政法令是公務人員執法的依據,縣府建管課口口聲聲「依法行事」,「依法行事」是行政技術語言,縣府 在施工前將 六公頃 土地開發案,加以切割分期開發,藉 一公頃 以下開發案不用環境影響評估。東管處官員也說「他們開發面積在 一公頃以下,因此不用環境影響評估。」依法行事的奧秘就在「找尋法律漏洞」,規避法律限制然後對外宣稱依法行事,說一切都是合法。但是令人覺得荒謬的是, 任何重大的休閒農業或觀光產業開發案規定都要五公頃 、 十公頃 以上,明明 六公頃 的美麗灣渡假村怎麼會縮小變成不到 一公頃的開發案,又可以切割成好幾期,如果依照現在不到 一公頃 蓋這麼大,那麼 六公頃開發下來,杉原會像知本的旅館那樣擠滿公寓大樓。難怪學建築設計的朋友看到美麗灣說:「什麼時代,怎麼蓋得那麼難看的渡假村!四五十年前的海邊公寓 設計圖還拿出來用,怎麼美麗華集團的設計水準會那麼差呢?也許那魯灣老闆是蓋公寓出身,有點東方大鎮廉價公寓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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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三鶯部落被拆除,部落居民居住無著,亟需帳棚、睡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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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月21日)下午,台北縣警察局再度調遣百餘警力,大隊到三鶯部落,執行拆除,日前,縣府要求剩下還沒有搬到隆恩國宅的住戶,簽下切結書,表明在2月28日前,自行搬遷;而今天突然的行動,則是針對拒絕簽署切結書的住戶。
由於事出突然,聲援三鶯部落的團體動員不及,現場只有青年樂生聯盟、溪州自救會約十餘人前往關切,但在強力警力的運作下,剩下未簽署切結書的十餘戶居民的家園,截至五點鐘為止,已經被夷為平地。面對迅雷不及掩耳強勢拆遷動作,居民們根本來不及收拾家裡面的器物,三鶯部落居民有許多年事已高、家裡缺乏年輕人幫助,而頓失所依的住戶們,如何度過這幾天一入夜氣溫就要驟降的晚上,這實在令人擔憂。
在三鶯部落,尤其是今天遭到拆遷的住戶裡,有許多是因為入籍問題,而沒有能得到隆恩國宅安置的;而即使住戶有意願入住,隆恩國宅所能提供的戶數不足,還必須要排隊;原住民在部落中的土地不斷遭到林務局、台糖等國家機關徵收,四處被驅趕,到了都市邊緣,好不容易找到一塊可以稍微安頓的地,卻再度遭到如此粗暴的對待。對於無論在部落,或者在都市,謀生困難的這些原住民來說,三鶯部落這一塊可以從事小規模農耕、自給自足的地,已經是一家老小最後的依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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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政府安置的族人已經決定就地搭帳棚,但由於將有新一波寒流來襲,三鶯部落居民急需帳棚、睡袋等保暖物資,目前三鶯部落共有14戶,約60人將就地居住:
1. 帳棚:30頂
2. 睡袋:50個(5:45更新:樂生院有100個,將提供)
3. 泡麵:20箱
4. 礦泉水:20箱(5:45更新:樂生院將提供)
5. 罐頭:20箱
6. 手電筒:20支
7. 發電機:6台(5:55更新:樂青將提供1台)
8. 蠟燭:20大盒
9. 頭燈:30個(<物品照片)
10. 快爐:20個
11. 20尺或30尺帆布:10件
此外,明天有空的朋友也請到三鶯部落協助年老居民清理家園。
物資種類及數目將隨時更新
聯絡人:張大姐(0956652139)
集中地:三鶯部落(北縣三峽鎮三鶯路31巷)
(詳情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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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環保聯盟秘書林雲閣指出:「當初開發案審查就是 六公頃 的BOT開發案,他們為了規避環評法令,在開工前一年偷偷將土地切割成0.9997公頃,哪有那麼籌巧就差0.0003,這個數字很荒謬。開工前一年縣府 官商聯手,美麗灣提出切割地籍,縣府立即配合切割。我們調出地籍圖,地籍謄本清楚記載什麼時候切割,發現切割時間是開工前一年。切割分期工程規避環評法, 縣政府竟然這麼荒謬是開工前配合業者需要,他們知法違法。根據環境影響評估的子法:「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所有開發案都依照 這個子法,這子法裡面提到每個開發案不同地點不同建築規定(譬如觀光飯店靈骨塔各有不同規定)。杉原屬於山坡地,觀光旅館蓋在 一公頃上需要環評。他們抓住這一條萬無一失,藉不到 一公頃規避環評,他們以為只有他們知道這個法條,他們挑法律有利部分來解讀,故意忽略法條的另外一半條文。根據第三十三條,清清楚楚規定開發案必須以整體 面積來嚴格審核計算,不得用切割分期方式來規避環評,台東縣政府明顯知法玩法犯法。」
◆環保團體提告、檢調追追追
近 二年來,台灣陸續爆發各種大型弊案,中央政務委員和陽明山國家公園處長都牽涉陽明山電纜車與旅館開發弊案。交通部審查高速公路電腦刷卡車道,擔任學者的審 查委員涉及官商勾結貪污舞弊。最近 連台大教授擔任白手套親自送錢,學者教授擔任審查委員藉此官商勾結舞弊營私的案例層出不窮。由此可見,多少大型開發案的審查會議,隱藏多少不為人知的「依 法行事」的奧秘。台東杉原美麗灣渡假村是否也暗藏「官商勾結舞弊營私」呢?傳聞調查局已經開始調查,因為環保聯盟在台北立院召開記者會,將美麗灣相關不法 資料提報檢舉,提出刑事訴訟。不過,事情爆發前,今年一月台東縣府依法行事召開環評審查會議,結果與會的審查委員通過決議,要求「立即停工,接受環評審 查。」,台東縣府竟然違背自己的環評審查決議,依舊讓美麗灣繼續動工搶建,計畫在今年底完工營業。
九六年七月九日中央環保署發函 給台東縣政府:「應依法罰緩,並由主管機關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林雲閣指出「台東縣政府自己召開的審查會,與會學者們都決議立 即停工,接受環評。七月連環保署也下令停工,台東縣府依舊不理,只強調不到 一公頃開發不需環評,一切依法行事。這種繼續蠻幹的方式,有夠荒謬。」環保聯盟已經向法院提出刑事訴訟,美麗灣事件如果繼續發展下去,恐怕不是縣府說詞 「依法行事」,或東管處「沒權管轄」那麼簡單。因為連台大熟悉土木水土法令的教授,都知法犯法擔任白手套,犯下「依法行事」的舞弊罪,多少高層官商勾結一 一爆發,台東縣政府是否能逃過法律的判決呢?
台東偏遠三不管,過去沒人注意,但是美麗灣BOT開發案的所有事證(地籍切割、審查會議 記錄)等等,逐漸被挖掘出來。等到未來案情公開,恐怕會出現越來越多不利的事證,恐怕不是「依法行事」「無權管轄」可以堂皇藉口掩飾,整個開發案的會議記 錄也許隱藏「依法行事」的奧秘,那麼這將會是「失蹤的杉原海水浴場」的傳奇故事。至於「美麗灣渡假村」恐怕不用等到判決下來,也許下一場賀伯、碧利斯的颱 風長浪,就會淹沒美麗灣渡假村。因為傳聞貪婪的慾望讓美麗灣旅館建築往外向海灘佔地擴建,幾乎蓋到以前救生員瞭望台旁邊,當地居民說:「颱風會把浪打到救 生員瞭望台」。那麼與海爭地的美麗灣渡假村,可以拼盡人事力量去「依法行事」,等到自然的力量反撲,美麗灣渡假村可能是杉原海水浴場的悲劇遺跡。八月颱風已經將美麗灣樓梯間的牆面玻璃磚吹爆,可能下一個大浪沖走海灘造成建築傾斜的危樓。過去杉原海水浴場每年颱風過後,東管處都要花一大筆錢整修,美麗灣要花 多少錢擋住海浪呢?很奇怪,他們怎麼會把建築線蓋到海岸線上呢?縣府和財團相信「依法行事」真的無所不能嗎?也許他們想要創造一棟被浪打到的旅館,這是很 好的賣點和創意,但是必須有克服不變成比薩斜塔的工程技術,問題是有誰敢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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