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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校園申訴案報告
『 民眾進步,杏壇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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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高雄分會 記者會後新聞稿
人本教育基金會2/29日上午於高雄市議會舉辦『民眾進步,杏壇牛步』2007年校園申訴案報告記者會,除了將去年一年接到的校園申訴案做一個總體報告之外,也邀請高雄市教師會教育政策中心執行祕書
任懷鳴先生及高雄市心家長協會理事長林雲蘭女士就老師及家長的立場發表意見。
記者會中人本謝禎芳主任表示,為什麼用牛步形容杏壇呢?近幾年,不能說教育界沒有進步,實在是因為進步得很緩慢,無法令人滿意。今天公佈的數據並不是人本的普查結果,而是人本在去年一年中,在辦公室接到一些受苦受難的生命故事,從2006年79件到2007年157件的數據中,是不含諮詢的,特別的是學生、老師來電申訴的案件增多。
人本身為民間團體,卻耗費相當多的資源在協助這些個案,我們不得不沉重指出,校園問題之所以無法獲得解決,常是因為掌握資源的行政主管或是教育官員缺乏魄力擔當的緣故。曾經在處理協調某校申訴案的現場,必須要跟督學抗議,他是解決這衝突事件的絆腳石。
人本的秘書陳素慧也表示,老師體罰情形雖減少,但其他不當管教方式卻增多,如罵學生考爛了不如去死、社會敗類、白痴,或大量罰寫、不准下課、沒收手機等,都顯示教師能力不足。
處理申訴的過程中,也發現學校慣常以防衛態度面對,以髮禁問題為例,
學校先否認,之後卻提出各種理由解釋,像是藝術學校強調美感教育,或者是因應家長的要求…等;對能力分班的說法謊言連連,叫學生東躲西藏。
如果校長不願正面面對問題,檢討處理,而一昧要找出是誰去申訴的替罪羔羊以模糊焦點,那解決衝突的能力永遠不會提升。
高雄市教師會政策中心任懷鳴執秘表示,站在老師及他本身也是一個家長的立場,看到今天記者會所呈現的這些資料心情非常沉痛,面對不當管教問題,身為教師確實有蒙羞的感覺。他指出目前在學校及教育局都有兩個機制在處理「不適任教師」,學校為「教師考績會」及「教師評審委員會」,在教育局則為「申評會」及「不適任教師審議小組」,但目前的情況就是教育局在過去兩年這個審議小組一次會議都沒開,沒有案子送上來讓教評會審核,外界總以為這是「師師相護」的結果。
其實關鍵是校長主任等行政人員沒有處理。法規明定校長有權考核、督導教師,但是校長通常盡量避免麻煩。如果處理「不適任教師」能明訂通報的行政責任及罰則,再則連結各種機關的協調合作,來輔導不適任教師。另外針對「不適任教師」的認定標準太模糊。
高雄市心家長協會理事長林雲蘭表示,申訴管道其實是暢通的,但是為什麼家長還會求助無門?這是因為校園中常常出現反教育的行為,就像督學來訪,校方帶著孩子去躲;校園也習慣製造多數暴力,例如能力分班、第九節課等問題,會用班上多數家長去圍堵少數不參與的學生家長,像買測驗卷也是用這種手法。另外校園有一個說法是家長強勢,但是和老師比起來家長學生還是相對弱勢,強勢的應該只是少數的家長吧!他認為行政主管率先守法做起,另外遇到事情不管是校長或教育主管機關都要積極面對好好處理。
人本針對很多民眾不知道如何面對不合理教育問題,除了呼籲民眾有 勇氣的站出來申訴外,也提供教戰資料供索取,同時也針對老師需要提升能力,提供翻譯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正面管教法」,有需要的民眾及老師可電詢07-3856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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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高雄人本校園申訴案報告(下)
(申訴案報告全文請見>2007年高雄人本
校園申訴案報告)
六、學校面對申訴案時防衛無能的作為摘錄
(一)學校在得知被申訴後,通常無意面對事件真相,多數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或企圖淡化情節、模糊焦點包庇當事老師,藉此避免召開教評會或考績會。很多不當管教行為都源自老師本身情緒管理不佳,甚至有多起罹患精神症狀案例,而學校在面對這樣的情況通常還是會包庇,因此讓學生的受教權益嚴重受挫。學校面對申訴案三部曲:找出申訴者→污衊學生→動員其他家長及學生杯葛,例如有教務主任被指控性騷擾,校長反而替其辯解說是因為學生暗戀主任不成才誣告。或是將學生曾犯過的過錯擴大列出,試圖以學生有問題來模糊事件焦點。當本會進入學校協調時,學校會動員其他家長或學生力挺被申訴老師,指責申訴者或打電話至本會謾罵。
(二) 曾有老師被申訴有精神症狀,但事後我們處理時發現學校的行政、老師們都知道這位老師的狀況,但是因為這位老師會不斷揚言如果怎樣..要提告之類的話,因此校內行政人員及其他老師都缺乏道德勇氣站出來為孩子的受教權說話,即使在申訴案處理過後,也僅能將這位老師調離導師職務而已。
(三) 缺乏班級經營能力的老師會以親師溝通為名,但實為向家長告狀只一味述說學生的問題而未思解決之道,進而要求家長簽切結書保證學生行為,或用記過來威脅處分學生,而記過過程常不符程序。
(四) 申訴案協調過程中,校長、主任常會替被申訴老師做擔保,保證會改善。但本會不禁質疑:有任何一個人可以為另一個生命做承諾嗎?
(五) 學校常會拒絕學生,侵害學生的受教權益,包括建議學生轉學至別的學校,或要求轉入的學生要有里長的保證書,保證不會曠課或中輟,遇家長提出轉班申請時,即使學校召開編班委員會也常會被否決,因為導師會覺得班上有學生轉至別班沒面子,加上其他班級導師也不願意接受。
(六) 教評會或考績會基於人情壓力,對於不適任老師多採取寬容態度,去年曾有體罰情節相當嚴重的老師也才被記小過一次,多數都以解除導師職務來處理。美其名要給老師一個機會,看起來慈悲為懷。但我們不禁要問,老師們可願意給學生這樣的機會?
(七) 教育部已解除髮禁,但當髮禁申訴案聯繫學校時,學校會說:「我們都沒有髮禁了,但是因為家長的要求、學校的美感教育,所以才會要求學生。」甚至有學校要求轉學生要先剪短頭髮才能辦轉學手續。
(八) 國民教育法明訂國中應實施常態編班,但能力分班之惡不需贅述,校園明目張膽偷天換日的違法行徑依舊存在,當被關切時學校謊言連連,在督學查訪時,為掩飾違法,要求學生躲躲藏藏,極端反教育。
(九) 學校面對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問題處理能力欠缺,若發生在學生之間,老師多半只能以處罰方式禁止,若遇老師對學生性侵害或騷擾,因師生之間權力落差太大,即使進入性別平等委員會,仍只是給予加害老師一紙書面警告,往往受害學生仍舊必須在同一校園天天面對加害老師。
七、人本的呼籲:
(一)捍衛校園人權,大家應勇於站出來,以行動促成改變
要被動期待校園保障學生的受教權並不可靠,惟有家長學生或見義勇為的老師站出來,堅定立場,才能促使校園正視問題。 本會提供「面對不合理的教育問題,該怎麼辦?」從思考到行動的自助方案資料,歡迎各界索取。
(二)面對零體罰入法,教育主管單位應積極推廣教師正面管教知能
在教育上只依賴體罰求立即效果,就會阻礙發展新能力,老師們唯有加強班級經營、輔導管教能力,才能提升自己的教學品質,避免被申訴,橫生衝突
。
(三)別讓不適任老師留在校園
不適任老師雖是校園中的少數,但影響了整個教育界的尊嚴。目前處理不適任老師受教評會人員的人情負擔及主管的膽怯懦弱影響,形成包庇淡化或隱匿不報的問題,因此不適任老師一直無法有效處理,我們呼籲針對處理不適任老師之失職教育人員,應有明確罰則予以懲處,我們相信當杏壇認真面對問題讓不適任老師退場,才能確保學生受教品質,其他學校人員也才能避免背負「師師相護」的惡名。
(四)教育主管單位要有魄力,負起該負的責任,嚴懲失職人員
掌握權力資源的官員們面對杏壇不合理現象及失職人員,應有擔當魄力去追究責任要求改善。當民眾進步了,杏壇更應加緊腳步,牛步般的遲滯不前是恥辱,也難怪師道尊嚴會被質疑。
(轉載自:2007年高雄人本校園申訴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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