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五年新生訓導處解散之前,已先有風聲出來,知道那裡要改為職訓隊。最後一任處長是劉銘閣,非常嚴厲,整天把我們關在裡面,說勞不勞動無所謂,大概是開始做遷移的準備了。那時剩下的人不多,只有判十五年和無期的人;後期抓的人並不送綠島,所以我們覺得可能要換地方了。
一批成績較差、或刑期快滿的人先去「泰源監獄」。當時我在政戰部的康樂室工作,是第二批過去的。最後還有些人留下來,像陳孟和等人。我記得判十五年的人,都是從泰源回家的,所以應該是在一九七五年前後移往泰源監獄;移監時我們都上手銬。
初到泰源,可能唐湯銘處長曾經反映過,說我們這批新生沒出什麼大紕漏,有問題的都是大陸抓來的俘虜,像南日島、東山島的俘虜。台灣的政治犯不但不出事,有些官兵還被新生感化。曾有一位輔導官,政戰學校剛畢業,初到任時很兇,說要徹底改進我們的思想;刑期滿的,都被他送小琉球管訓。後來他檢查我們寫的信,和我們逐漸接觸,就說:「這些都是好人嘛,都是善良的。」甚至有位外省人刑滿沒人作保,輔導官就叫他太太做保人;和我們相處久了,竟變成這樣。這是被他管過的難友說的故事。
由於有新生訓導處官兵的反映,初期泰源監獄的管理很鬆。除了無期徒刑者不能外出,只要你願意,都可以調出去做外役種菜。有些人甚至和當地的小姐發生戀情。我判無期,就一直關在裡面。
在泰源監獄,我們可以對外投稿,可以訂購各種外文書籍。台北很多書店,像三省堂、鴻儒堂等日文書店,很多年後,書店老闆在宴會上見到我,聽到我的名字都還記得,說當時我向他們訂了不少書;他們還記得哪些人經常訂書。在泰源那幾年,有幸讀了很多日文和英文書,補充一些知識;要不然像我這樣,關了二十五年,簡直和社會脫節了。
泰源又流行投稿。我也幫大同公司的《協志叢書》翻譯,從日文版翻譯一本法國數學家的著作,稿費將近兩萬元,是當時的最高紀錄。這本書用本名發表,其間波折很多。出版社同意出版,寄樣稿給我校對時,剛好發生越獄事件。指導員很兇,說現在不能投稿,要沒收。我說怎麼可以,稿費已經拿了,出版社要打官司的話,我可是要出庭的。他說現在規定不能寄稿子,要我寄給家人校對;我只好轉寄回家,請外甥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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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源越獄斷魂 綠洲浪費青春
泰源初期管理較鬆,也因為警衛連是陸軍軍區派來的,其中有很多台灣的充員兵;以前在綠島,警衛連則由警備總部指派,都是外省兵,不用台灣兵。泰源的警衛連是一般陸軍部隊,政戰官不至於太強勢,不像警總的警衛連那麼兇。泰源的台灣充員兵和我們多少有關係,有些坐牢的人比充員兵有錢,在福利社請客,大家稱兄道弟互相結拜。起事者認為,如果充員兵放鬆一點,就可能成事。聽說當時連軍械庫的鑰匙都放在定點,等他們去開。這些雖然是聽來的消息,可見事先和警衛連應有聯絡。
當時我的估計,越獄起事絕對不會成功。王昇當政戰學校校長,保密系統做得比共產黨還要嚴密。台灣地小人多,我在新生訓導處時調到政戰部康樂室,才知道連綠島那麼小的地方,都到處放「點」;有些點是老百姓,他們看到什麼狀況都會通風報信。連綠島都如此,台灣更免不了,到處都佈置線民。
在那麼嚴密的控制下,沒有外力幫助,只靠獄中少數人,就算拿下軍械庫,裡面的槍能派上什麼用場?台灣的警備這麼嚴,實在很不可能成功。果然出事後一兩小時,直升機就飛來了。逃到山裡的人肚子餓了,跑到老百姓的寮仔,討蕃薯湯來吃。蕃薯下水還沒滾,已經有人溜出後門通報消息;蕃薯還沒吃到呢,警察就來了。事發之後,監獄裡所有人通通關起來;連吃飯時,外役開鐵門送菜湯進來,都有五、六個兵仔拿槍押送。
一九七二年,泰源的政治犯移監到綠島。移監時好像大演習,下了作戰令一般。卡車一出門,道路兩旁站滿武裝士兵,動員很大的兵力,空中還有直昇機巡邏。大清早我們從成功坐上登陸艇,才十七浬的航程,中途還進行一場進出修理艦的演習。修理艦很大,我們坐的登陸艇直接開進船腹,各種機具卡卡亂響的搞了一個多小時。真難得還有這種光景可看。
到綠島前,我以為又要回到新生訓導處;等卡車開進一個大鐵門,才知道是個新建的監獄:綠洲山莊,它的牢房,新生俗稱「八卦樓」。我在綠洲山莊關到釋放,三年間都不曾外出一步。泰源來的人犯關在「八卦樓」的第一區,另外一批是景美軍法處看守所來的,關在第四區。景美軍法處可能在移監綠洲山莊之後,才不再關政治犯,但仍留下工程隊,像木工、裁縫等等。
關在綠洲山莊的日子,感覺上最長、最難挨,整天沒事做,只能帶字典和三民主義,其他的書都不准,書寄不進來也寄不出去。我們在泰源看慣外國雜誌,到了綠洲山莊什麼書都沒有,那一段日子真是青春的浪費。
◆永遠對的官兵 錯到底的制度
所以說,威權政治實在很差勁。政工幹校成立之後,建立起保防系統,王昇開始用幹校畢業生發展政戰系統。我在新生訓導處時,就感覺到政戰學校出身的人,目中無人,看不起那些戰鬥系統的人。他們的態度就是,誰敢怎樣的話,我們的報告可以直接送到王昇那裡。指導員一職,後來改稱輔導長、政戰官、保防官;新生訓導處那兩個保防官很不得了,大家都怕。後來又派一個年輕的保防官來,外語學校畢業的,口氣更大,他把官兵集合起來,說要由他教英文。本來英文都是我們新生教的,他說:「那是幾十年前的英文,算什麼?我來教。」
連我們打籃球他也看不順眼,他自己愛打。官兵隊從來不敢跟新生隊打,因為打不過我們,而且會有人打小報告,說官長和新生打球。那個保防官一來,就要官兵隊和新生隊比賽。其他官兵向他說,打輸了不好看,不如以大隊為單位,由官兵和新生混合編隊比賽,比較沒有面子問題。
當時我負責辦理康樂活動,在訓導處常被笑說是「師大體育系」的,專門負責籌備運動會,好像總幹事,連官兵都要聽我的,但名義上還是由官兵掛名。保防官就教我擬公文,由康樂官具名發出去。於是分為一、二、三大隊、處部和警衛連共五隊比賽籃球。他指定自己和一位馬屁型的新生做裁判。
我是第一大隊的選手,他專門吹我,稍微靠近別人,他就吹犯規,不到半場我就五次犯滿了。輪到他代表處部比賽時,由指派的新生當裁判,不管他怎麼推擠,都不會被吹犯規,所以他得分最高。計算成績時,我們一大隊和處部各三勝一負,但一大隊勝分多兩分,還是得到冠軍。
他很不甘願,一直找我麻煩,到康樂室搜我的東西。我有記錄每天工作的習慣,也曾寫過因為母親逝世,不能回家奔喪,傷心發牢騷的筆記。他看到了,沒有拿走,只是記在心裡。等到要移送泰源時,他就向輔導長說,我藏兩本日記簿,應該沒收。輔導長在檢查行李之前,先把我叫到一邊說:「你過來一下…他媽的,那個保防官說你有兩本日記,要我沒收…看你怎麼藏一藏,先託別人帶,就說你燒掉了。」
威權政治之下,會有那麼多冤錯假案,也是因為有這種制度。制度非運作不可,保防、政戰系統的「業績」,就在於監視考核;即使沒事也要製造,小事也要放大,再加上獎金制度,老百姓就更加遭殃。難怪軍中流行說「錯就要錯到底」,連官長都公開講:「不要認錯,做到底就是了。」這是國民黨最不好的地方;他們說「寧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個」,就是這樣的心態。
◆法官玩文字 套牢多少人
蔣介石死後,蔣經國頒佈特赦和減刑令。聽說蔣介石講過,政治犯他絕不原諒。假如這句話是真的,以前說判個感訓就放你回去的話,都是騙人的;要等他死後,蔣經國接任總統,才頭一次頒佈所謂政治犯減刑條例。那時我已經關了二十五年,二十一歲進去,接到減刑釋放時,已經四十六歲了。那天是一九七五年七月十五日。
那一次不是大赦,並非所有人都放出來。特赦有個條件:判決的法條不能是二條一項。二條一是「參加非法組織,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所謂「非法組織」是指中共的組織,不能適用減刑條例,其他組織則可以。當年判決書的用語有很多種,譬如:參加匪黨組織、參加朱毛匪幫組織、參加中國民主同盟、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等等。組織的名稱雖然不一,在當局的眼中都是一樣,都是朱毛匪幫,都是中共黨徒。
但這時問題來了,減刑那天,同樣以二條一判刑的人,能不能出來,差別太大了。判決書上寫參加朱毛匪幫組織、或匪黨組織的,都沒有份。寫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或只寫參加外圍組織的,才得以減刑出獄。
這是法官和書記官的筆法,或仇恨情緒深淺的表現,只是幾個字的差異,就差了好幾年。我坐二十五年牢;同樣判無期徒刑,在我之後才出來的,還有二、三十位,有坐了二十九年、三十二年的。最後兩位關最久的,林書揚和李金木,三十四年七個月,就為了那幾個字的差別;人生運氣好壞,差別實在很大。後來世界各地的人權組織開始關心那些人,像王永富、謝秋臨、林書揚等人,都接過人權團體的慰問信;他們出獄時,也常接受採訪。
◆辛苦適應社會 轉向本土認同
在綠島期間,家人兩度去看我。釋放那天,因為同一批人很多,將近兩百個,採集體遣送的方式。他們先雇好交通船,把我們送到富岡;那裡已備好遊覽車,約有六部等著,分別把我們送往北、中、南部。我填報台中市,坐的那部遊覽車,一直開到台中市警察局。家人事先得到通知,動員二、三十個親戚等在那裡,他們簽了字,把我領回家。
我在新生訓導處時,常擔任伙食委員,由兵仔帶著,出去向老百姓買魚;那時常勞動,體力還不錯。後來輾轉經過泰源監獄和綠洲山莊,都是監獄,將近十年期間,都不能出圍牆一步。在綠島的前十四年,出去買菜、砍樹砍草,整個島都跑遍了。後來的十年都關在牆裡,每天只放封三十分鐘,在埕子上繞來繞去。
所以剛釋放時,看到太陽,覺得真受不了;又在大太陽底下坐船,海面搖晃,隨即又坐了整天的車,難怪家人剛接到我的時候,都說:「完了完了,這個人關到發呆了,神經有問題,不會講話。」那時父親和兄弟、大姊看到我,就是一副呆呆的樣子。二十五年實在很久,又坐了整天的船和車,加上一路上看到的形形色色,人早就呆了;到家時筋疲力盡,軟綿綿的,不知道說什麼才好。
兩、三個月後,我報考國泰人壽的日文翻譯;其他的工作都不可能,我讀師範學院,也不能任教員。像蔡焜霖,出獄後考上師大,教育部發現他坐過政治牢,馬上退學。我一回家就要向警察局報到,找工作時,管區警察每個月來看一次,警備總部中部負責輔導的人,也穿著便服來。這個人很開明,對我說:「關那麼久,又戴那麼大頂帽子的人,出來以後可能會有自卑感,覺得自己抬不起頭,你千萬別這麼想。」我很訝異他會說這樣的話。
到國泰不久,城中分局的警察馬上來找我,要我好好幹,不要再出事;家人也要我趕快結婚,安定下來。「時間」實在是很厲害的力量,被隔離二十五年,實在太久了,和別人講話都合不來;大家說去哪裡做什麼事,我都搞不清楚,需要一段時間來適應。我負責公司的保險教育和資訊工作,每個月編一本通訊,也代表公司寫一些文章發表,讀的東西較多,漸漸才習慣。剛出來時,還保有共產主義的思想;後來國泰信託解散,我和一位經理一起經營出版社,期間常讀台灣史,漸漸才發展出本土觀念。
日治時代的文化協會,因為地主階級擋不住左傾的勢力,分裂成民眾黨和農民組合,看起來還是左派氣勢較強人較多。當時的環境就是這樣:大家要對抗日本,卻因地主有妥協性,有官做、有保障就好,不太注重勞苦大眾的處境;難怪社會主義會因為符合大眾的需求而得勢。
當時有農民組合、也有台共組織。台共是日共的台灣民族支部,獨立於中國,毛澤東也講過,要爭取台灣獨立。日治時代的戶口名簿看得很清楚,日本人多是複姓,台灣人單姓,一看就知道是中國人,是清國奴。但是這種區分,使人民覺得自己是中國人,反而產生中國的民族意識。戰爭結束,稱為光復,回歸中國,覺得很自然,每個家庭的祖譜,也都還記載著祖先來自福建等地。
後來多讀台灣史,發現福建人、廣東人來台灣,其實也是殖民,也侵略了平埔族的平原。侵略的手段很多,用武力、用租約,很多不講道理之處。據說平埔人的園子裡如果有人拉屎,他們很忌諱,寧可放棄土地。漢人故意到平埔人的園子裡拉屎,等平埔人拋荒而去,就隨後進佔種植,造成很多紛爭。這是日本人寫的故事。讀這些台灣史,漸漸想到祖先可能有平埔血統;我家祖籍是福建永定(漳州府),隔鄰為廣東梅縣,所以家鄉都使用客家話。如此說來,我的祖先與福佬、客家、原住民都有關連。台灣住民多混來混去,如要堅持單一種族,沒有多大的意義。
◆突破禁忌再出發 特務強悍隱憂在
我們出來以後繼續被監視。起初每個月一次,後來兩個月一次,警察會來我家問東問西,直到陳水扁當總統以後才取消。雖然放出來,我們還是很小心,因為有好多人又被抓回去。一九七五年,黨外運動開始發展時,我們很關心,常去聽政見會。隨後台獨派政治犯成立組織,類似互助會的性質;我們覺得新生訓導處的同學,也應有一個組織,便於一九八八年成立了「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每次開會,都有兩三個特務在後面繞,我們不予理會,看得出來不會再抓人了。到了一九八九年,黨外運動擴展,老兵闖回大陸,政府有點控制不了,開始放鬆,禁忌漸漸解除。
當時的組織以互助和交誼為主。後來一九九一年發生獨台會案,抓了四名學生,因為他們曾經到日本參加講習,當局就想以「刑法一百條」判刑。刑法一百條是唯一死刑,於是各界發動廢除刑法一百條的大遊行。過去我們因為刑法一百條,吃了很大的虧,根本沒有顛覆政府的舉動,只是看看書,就判十幾二十年,甚至槍斃掉。我們十分同情面臨刑法一百條迫害的學生,於是頭一次動員,好幾百人參加大遊行。我們還特別打扮,穿白衣服,全身套進去,寫上姓名、刑期和抗議的標語;還演出街頭劇,有逮捕、刑求、槍斃的情景,非常引人注目,報紙都大幅報導。
我們出來之後被監視,依我看,連李登輝都沒辦法管;後來國安局、調查局要換人都很困難。他們是另外一股勢力,另外一個系統,從大陸過來之後,就是我行我素的機構。除非你是自己人,第三者打不進去,干涉不了,到現在他們的經費還是獨立的。李登輝的時代還沒有辦法,特務機關的人事和經費,都不能碰;到陳水扁以後,大概比較好了。
台灣的情治機構非常複雜,有好幾個系統:像藍衣社,專門暗殺日本人和親日份子;像戴笠的軍統,陳立夫、張群的中統、政學系,各人有各人的諜報組織。來台灣以後有內調局,就是內政部調查局;此外還有保密局,抓我們的就是保密局。聽說保密局內定你是死刑,或該判幾年,軍法處沒有辦法更動。軍法處屬於保安司令部,不是情報系統,是以國家的建制設立的。保密局在大陸就有根底,它要做的事,保安司令部不敢去碰。
保安處抓來的人,到軍法處以後,如果講的有道理,有時還可以減輕量刑,因為保安處和軍法處都是保安司令部直屬的單位。我的案子在保安處寫得很嚴重,法官說我是死硬派,非重罰不可,我想大概完了,結果沒判死刑。但是由保安處送軍法處的人,還可能放輕一點;保密局抓的人,就比較嚴重了。
蔡孝乾的整個省工委會系統,都是保密局在辦,不讓保安處插手,保密局的權力顯然較大。鹿窟案抓了兩、三百人,也是保密局辦的,指揮官谷正文就是保密局的偵查隊長。保密局處置人犯的權限也比較大,基於國家政策,有些人可以讓他自新;像蔡孝乾、陳福星等幾個大人物都自新了,他們都是保密局抓的。保安司令部和警總抓的人就不可能自新,他們對外宣稱說可以自新,是騙人的,不可能。
◆賠償政治犯 爭取世紀平反
政治犯的賠償間題,隨後成為互助會內部爭執的焦點。我們認為應該向國民黨清算,很多人不應該判那麼重,不應該被槍斃。即使有人自認為不冤枉,但那些無辜被牽連的,也有好幾千人。有的只因為借你住一夜,曾經和你交往,就被判「知情不報」,用一生的黃金歲月坐牢,老來尤其辛苦。至少也應為這些人請求賠償。
為了這件事,互助會內部鬧分裂。一派堅持不向國民黨要錢,我們是認為要向國民黨清算,於是我們於一九九七年,另外組織「五○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平反促進會」。以我們的會為主體,到立法院、行政院請願示威。獨派的「台灣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也和我們合作,後來「互助會」也跟上來,最後終於成功。我們覺得這樣做沒有錯:爭取人權,照顧受難者,而且對本土、對我們居住的地方有利的事,我們也應當積極貢獻。這是促進會當前的主旨。
雖然,對於白色恐怖的受難者,實在應用國民黨的黨產來賠償,如今以國家預算賠償,講起來還不是很正大光明。應清算國民黨的黨產來賠,而且也不只賠這個金額;一輩子和一家子都沒了,不是最高五、六百萬元可以解決的,這些錢應由罪人中國國民黨來支付。目前的狀況是妥協的結果,現實就是如此;要靠國家的財政做更廣泛的賠償,我也不敢想。
目前民進黨政府提出的政策,只要是好的,我們促進會都會儘力配合。另外又於一九九八年組織了「台北市高齡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進而普遍關懷所有的老人。為了這件事,本來打算成立基金,目標集資兩千萬,但內部有矛盾,錢又退還大家。本來和日本講好,生產老人專用的「介護器材」,是能幫臥床的老人翻身,處理大小便的設備,生產出來,捐給醫院和貧苦老人。那是一架機器,有排泄孔,又能定時翻身。
基金退還後,目前有心無力;也想邀集下一代的人來幫忙,但是要組織第二代的人才,目前還有困難,並不樂觀。目前主要的工作,是配合國家人權紀念館的成立,協助文宣、口述歷史、收集資料等工作。人權是與民主一樣重要的工作,促進會將悉力以赴;此外,就眼前能做的儘量做,尚未有更遠大的計劃。
(本文收錄於《白色封印》,2003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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