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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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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8-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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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要向貪腐的扁集團討贓款
育嬰假請假率僅3%



【社論】
要向貪腐的扁集團討贓款
 
 

扁政權這8年來涉案累累、掏空國庫,幾乎無一部會不涉案,甚至在總統大選慘敗後,還搞出一個鐽陣軍火公司案,準備在下台後當軍火掮客,預設並獨攬台灣對外的的軍火生意,其貪錢及無恥的程度匪夷所思。檢察官已將扁夫人、扁親家起訴了,紅衫軍50萬也在凱達格蘭大道示威過,連續3次選舉民進黨已輸到脫褲,阿扁卻仍然賴在位子上不肯走,還計畫要爬玉山,準備丟臉丟到台灣的聖母峰上面,大地何辜?人民何辜?非要陪著他身敗名裂不可?

如今一個巴紐A錢案,才真正把這個以陳水扁為首的貪腐集團打到完全趴下,原因就是「扁親信」這一道防火牆不再發揮功能,黃志芳為了自保開始向馬英九輸誠,柯承亨並沒有完全配合「老闆」演出,邱義仁雖與扁是生命共同體,卻已自身難保,以往國防部長李天羽、交通部次長何煖軒、金管會主委胡勝正那種唯邱義仁命令是從的風光不再。

現在黃志芳、柯承亨、邱義仁三人都因紙包不住火而閃電辭職,雖然仍意圖把巴紐案10億元損失強用「意外事故」之名打成呆帳,雖然檢察總長陳聰明故意讓特偵組按兵不動、故意讓台北地檢署有一搭沒一搭的辦案,即使所有的重要證據可能都被新購的碎紙機湮滅了,但學歷史的人都知道,只要認真地追查,蛛絲馬跡總會在某時、某地意外地曝光,何況現在政客、掮客狗咬狗滿嘴毛,重要證詞俯拾即得,雖不中亦不遠矣。

立法院民進黨團見馬英九的特別費案獲判無罪確定,便想加速推動國務機要費及特別費除罪化,以替陳水扁所涉國務機要費案及綠營天王的特別費案解套;之前不積極推動,是想將馬英九定罪,沒想反而讓馬英九獲得更強的動機和動力選上總統,現在積極推動卻已時機盡失,因為他們在國會已成了4分之1的少數,由於動機不純,無法得到民意的支持,何況有些案是用假發票A國家的錢,是確確實實的貪污罪,怎麼除罪化?

我們不但反對這種混為一談、輕重不分的做法,還反對準行政院長劉兆玄所說,上任後不會用清算的態度追究現有政府與官員的作為。巴紐案使國庫損失10億元,華揚史威靈案詐騙政府超過180億元,加上扁家族、扁親信所涉案金額及各部會所涉案金額,這一筆天文數字,都是民脂民膏,怎麼能一筆勾銷?我們認為不但要清算,而且要向貪污、失職者求償。何況這也是屬於檢調與司法的職權,希望新院長不能像舊政權那樣分不清行政與司法的分際。

(回目錄)



【左右看】育嬰假請假率僅3%

【左看】
矛盾不除 德政何用
厲卓正/學運工作者

在母親節當天,某人力仲介業者公布了一份關於育嬰假的調查結果,其中赫見「去年提請育嬰假者僅佔3%」這項來自勞委會的數據。倘只就育嬰假問題片面討論,往往容易得出「應強化企業誠信」一類結論,但若細究職場婦女對「請育嬰假」的憂慮,不難發現更接近問題總根源的癥結。

綜觀受雇婦女「選擇」不請育嬰假的理由,其一怕因停薪而失去撫養子女的經濟能力;二怕提出請假要求將埋下解雇遠因;三怕返回工作崗位後「跟不上環境變化」;更有甚者,憂心請育嬰假會「全面影響企業雇用意願」——諸多憂慮,無一不脫「是否失去薪資收入」之範疇,而薪資收入又恰恰是在當下撫養子女所必須、更是未來子女教育經費之所繫。換言之,在勞動三權不彰、又長期受雇婦女存有歧視心態的的台灣,個別受雇婦女哪裡敢向雇主提請育嬰假?

因此,問題總癥結其實在於:婦女一方面必須完全承擔勞動力再生產(包含撫養、照顧、教育等)的責任與成本;一方面又必須逼自己符合資本的期待、努力表現出「愛雇主勝過愛自己」的姿態,方能保住經濟生活。正是這兩大原因在資本主義社會中相互交纏、加乘,才導致育嬰假的極低請假率。這,豈是片面的「德政」或個別資本「強化管理、展現誠信」所能扭轉?




【右看】
企業更該為此檢討
江仰德/文字工作者

儘管育嬰假政策已上路實施一段時間,但人力銀行業者公布的調查結果卻顯示職場媽媽們請育嬰假的意願相當低,在去年,符合請假資格的在職女性中,更只有3%提出請假要求。育嬰假雖是政府德政,然而現實上如此低的請假率,顯示出徒有德政並不保證人民能享受其利。因此,此刻自當將檢討矛頭指向一般民間企業。

須知「育嬰假」不同於一般病假或事假,其可預測性相當高,不可能毫無預警地從天而降。換言之,企業既掌握自身的人才招聘與任用,絕對可以預測員工何時可能提出育嬰假請假要求。因此,企業平時就必須為有請假需求的員工做好培訓備用人力等適當的準備。倘若因少數員工請育嬰假而影響企業運作,代表的不是員工有愧於企業,而是企業在人才培訓、人力資源管理、甚至工作流程管理方面的重大疏失。

另一方面,企業是否具備足夠的誠信、是否願意對員工展現誠信等,亦是相當重要的關鍵。因為企業即使培養有備用工作人力、工作流程亦能管理妥當,但若不能對內部員工遵守誠信原則,在員工提出請假要求或銷假返回工作崗位之際宣布解聘,不但影響信譽,更嚴重踐踏政策美意與婦女工作權。

徒法不足以自行,因此育嬰假政策效果之不彰,企業何能逃避應負的道義責任?

(回目錄)



長期徵稿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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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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