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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律師電子報第170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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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專欄 禁治產宣告該如何辦理?該如何撤銷禁治產宣告? 極道盡言法律事務所 姜智逸 律師 所謂「禁治產宣告」是指對於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導致於不能處理自己事務的人,由法院依本人、配偶、最近親屬二人或檢察官之聲請,宣告禁治產。 宣告禁治產之後,受禁治產宣告的人就成為法律上無行為能力人,必須由監護人代為意思表示,並代受意思表示。 常見到的失智老人、植物人或其他有精神障礙的人,如果放任他們隨意在社會上處分自己的財產,恐怕會被騙,因此法律規定受禁治產人必須由監護人負起管理受禁治產宣告人財產的責任。 誰能向法院聲請禁治產宣告? 依照民法規定,以下四種人才能聲請(1)本人;(2)配偶;(3)最近親屬2人;(4)檢察官。如果沒有配偶或無最近親屬2人為聲請人,而本人也沒辦法聲請時,請向檢察官求助,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 禁治產宣告的管轄法院 禁治產宣告的管轄法院,專屬應禁治產人住所地之法院管轄,請向應禁治產人之戶籍所在地法院聲請。
聲請宣告禁治產應準備文件 1、應禁治產人之戶籍謄本、醫師診斷證明或殘障手冊。 2、聲請人之戶籍謄本、印章,已確認聲請人是否具備法律所規定的身份。 聲請禁治產後續程序 聲請禁治產宣告後,法院會在不影響應禁治產人健康情形下,先行訊問應禁治產人。 訊問完後,法院會指定醫院為鑑定機關,由專業醫師來鑑定應禁治產人的身心精神狀況,鑑定費用應由聲請人負擔,請聲請人收到法院通知鑑定後,在鑑定期日前三日至醫院繳交鑑定費用。 在法院鑑定期日,至排定之鑑定地點,會同醫師、法院共同鑑定。 經鑑定後,法院會依鑑定結果,決定是否准許宣告禁治產之裁定。 准予宣告禁治產裁定後,應由誰來擔任監護人? 依民法規定,禁治產人之監護人,依以下順序定之:(1)配偶;(2)父母;(3)與禁治產人同居之祖父母;(4)家長;(5)後死之父或母以遺囑指定之人。 如果不能以上規定決定監護人時,由法院徵求親屬會議之意見選定之。 宣告禁治產裁定,可以撤銷嗎? 如果受禁治產宣告之人,在事後意識已經康復、清醒,與一般正常人無異,可以由民法規定得聲請禁治產之人(本人、配偶、最近親屬2人、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撤銷禁治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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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的小叮嚀 電視購物方式雖有「七日鑑賞期」適用,但坊間電視購物的商店,將電視購物的商品陳列在店內,此時消費者有機會充分檢視商品內容,就不能說這是「電視購物頻道」賣的商品,而主張「七日鑑賞期」。 ----取自「看電視購物頻道買商品,有無『七日鑑賞期』呢?」 襲警行為的處罰,在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罪」有以下規定:「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意圖使公務員執行一定之職務或妨害其依法執行一定之職務或使公務員辭職,而施強暴脅迫者,亦同。犯前二項之罪,因而致公務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除此之外,襲警導致警察受傷,也同時觸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取自「襲警!藝人毆打警察,妨害臨檢酒測,有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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