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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聯盟
2008.5.21/報主.臺灣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聯盟
社區居住服務研討會報導
為什麼住盟第一次舉辦的研討會活動要選在329這一天? 因為住盟會員們所服務的身心障礙孩子們長大了,離開學校進入社會,雖然有一些身體上或智能上的缺陷,但渴望有自己的家及獨立的生活和一般人是相同的。 此次研討會總共有79位來自各機構團體夥伴報名參與。 當天一早第一場演講「住宿服務工作人員工作滿意因素之探討」,不巧遇上高鐵故障,講師周月清教授只能在高鐵上著急,還好第二場講師聖心教養院涂淑錦組長義不容辭先上場,帶來聖心的實務經驗,精心準備的學員生活照片帶領大家了解這群孩子如何展開不同的人生。 周教授趕上第二場時間,和大家探討不同居住模式之下工作者的滿意度、生活品質等學術研究,分別從6人以下的社區家庭、50人以下的團體家庭及100人以上的教養院,調查工作者的工作滿意度、生活品質、憂鬱程度、組織文化對智障者生活品質的重視度,除了發現6人以下的住宿服務工作者的工作滿意度較高,對智障者生活品質的重視度較高外,周教授同時也對政府提出建言,希望主管機關重視女性職工的福利。這份研究也提供諸多與會團體的經營者專業的參考。 下午由住盟大家長李崇信理事長與仁愛基金會晨曦中心陳寶珠主任、幼安林院長、德蘭楊主任、蘭智張執行長、世光彭組長、春暉鄒主任...帶來精彩的交流分享各種轉型社區居住服務的甘與苦,綜合大家經驗要提供想要發展住宿服務的朋友們幾個提醒: 1. 依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條,機構不得申請立案另一個機構。 2. 同一機構不得在同一棟建築申請同一補助來源設置超過兩個居住單位。 3. 建議承租以降低母機構經費負擔。 此次活動特別要感謝活動支援的夥伴們瑪利亞、心路、殘盟、台灣省私立啟智技藝中心,出動苦力,讓研討會能順利進行。 期待下一次再相會!研討會手冊 歡迎至住盟網站瀏覽下載。
為弱勢住民找一個家
心路南區這四年來成功推動了兩個社區家庭,預計下個月要再增加一個家。三個社區家庭,約15位住民,這中間蔡主任看遍左營區國宅、公寓約40幾個房子,雖然一樣付租金,而且花更多心力維護居家安全,但總有許多租不成的遺憾,因此如何讓租賃順利,蔡主任要和大家分享社區居住六撇步和幾個心得。請點閱住盟網站瀏覽完整專訪內容!
居住權益知識分享
美國第31任總統胡佛:沒有什麽東西比住宅更能爲謀求人民幸福和社會安定做出貢獻的。因此美國住宅政策訂定家庭所應擁有合適的居住水準和社區發展辦法,其中包括用於住宅的支出不應超過家庭總收入之30%等內涵。 2000年臺灣內政部終於提出住宅法草案,當時住盟常務理事陳美鈴執行長、周月清老師曾參與修訂,其中有相關社會住宅興建、改建及補助辦法、反歧視條款等,然而七年下來該草案仍停在內政部,住盟期待凝聚會員的力量共同促成住宅法立法。歡迎至住盟網站瀏覽內政部住宅法草案及相關剪報。

 
本期內容:

 

 

 
報主的話

 

居住,是人民的基本公民權,弱勢國民做為台灣公民的身份,擁有獨立的生活與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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