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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2008-06-04
══════════════════【立報】═══════════════════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8-06-04》

本期內容
  ◎教育論壇:中小學教育法制應有一致性 
  ◎英語充電站:總統身邊的英文趣事和啟示 



教育論壇:中小學教育法制應有一致性
  ■ 羅德水(教師)
教育部長鄭瑞城在上任前曾謙稱,自己不僅對於中小學教育感到陌生,即便是對高等教育也不全然熟悉。一般之所以將台灣的教育問題區分成高等教育與中小學教育兩大區塊,主要理由除了高等教育與中小學教育之教育目的有根本的差異外,高等教育與中小學教育適用不同的教育法制,亦是關鍵。

誠然,依「師資培育法」、「教師法」、「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之規定,中小學教師從師資培育階段,到取得教師證書開始任教,乃至於結束教職申請退休,在教職生涯三個階段有著相同的權利義務,不過,如果從學校教職員的編制,或是相關校務的參與權限觀察,中小學教師卻又有著不對等的權利,在教師法公布即將屆滿13年之際,實在值得提出來討論一番。

以下分別從「校務會議」、「校長遴選」、「主任任用」、「輔導教師員額」等,探討高中職、國中、國小的差異:

一、 校務會議

中小學校務會議雖然早已法制化,不過,對於如何召開校務會議卻有不同的規定。

高級中學法第23條:

高級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之。校務會議由校長、各單位主管、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職員代表及家長會代表組成之;其組成方式由各校定之。

職業學校法第10-5條:

職業學校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由校長召開並主持之。校務會議由校長、各單位主管、各科主任、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組成之。

國民教育法第10條: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其成員比例由設立學校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亦即,高中職如何參與校務會議但憑各校自訂,相較之下,國中小部分的校務會議究竟如何召開,則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尤有甚者,迄今為止,尚有部分縣市政府,逕行以違反國民教育法授權之所謂「○○縣(市)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剝奪所屬國中小教師參與校務會議的法定權利。

我們以為,如果高中職可以自訂校務會議組成與召開方式,國中小如何召開校務會議,實在不必主管機關費心,建議縣市政府將如何參與校務的權利還給各國中小。

二、校長遴選

目前中小學校長均已由遴選產生,惟「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國民教育法」、「高級中學法」、「職業學校法」對中小學校長之任用資格卻規定不一。

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6條、第7條之規定,具有博士學位之高中、職教師,僅需擔任高中、職主任3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之高中、職教師,僅需擔任高中、職主任4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之高中、職教師,僅需擔任高中、職主任7年以上,均可取得參加高中、職校長遴選的資格。然而,依「國民教育法」第10條之規定,「縣 (市) 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由縣 (市) 政府組織遴選委員會就公開甄選、儲訓之合格人員、任期屆滿或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之現職校長或曾任校長人員中遴選後聘任之。」

易言之,相較於高中職放寬校長任用資格,國中小校長遴選卻完全操之於縣市政府,只要縣市政府消極辦理候用校長儲訓事宜,以供需角度觀察,各縣市國中小校長遴選就結構而言將成為一灘死水,完全喪失遴選的意義。

建議修法研議放寬國中小校長任用資格,落實校長遴選精神。

三、主任任用

依「教師法」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中小學之「主任」一職並非專任,而係由專任教師兼任,準此,「高級中學法」、「職業學校」、「國民教育法」均訂有「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的條文:

高級中學法第13條:

高級中學設教務、學生事務、總務三處,各置主任一人,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

職業學校第10-3條:

職業學校應設各單位,掌理教務、學生事務、實習、總務、圖書、資訊、人事、會計等事務,並為辦理推廣教育、建教合作、研究發展、招生事務、技術交流、籌募經費等事項,得設相關單位,並得分組辦事;各單位之職掌,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之。職業學校得置秘書一人,圖書館置主任一人,各科置科主任一人,均由專任教師兼任。依前項規定所設一級單位,各置主任一人。

國民教育法第10條第2項: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視規模大小,酌設教務處、訓導處、總務處或教導處、總務處,各置主任一人及職員若干人。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

依前揭條文精神,中小學主任之任用係各校校長之法定職權,「教師兼主任」一職之任用,僅需具備「專任教師」資格,並不需有甄選儲訓之程序。然而,目前只有高中職之主任任用回歸法律規定,迄今為止,仍有不少縣市仍然進行國中小主任之考試、儲訓。以台北市中小學主任之聘用為例,竟然有3套不同的制度,高中之主任由校長任命之,無須任何儲訓;國中之主任由校長推薦,經教評會同意後,參加儲訓,合格後任命之;國小之主任,須經考試通過後,參加儲訓,合格後任命之。

建議各縣市取消國中小主任之考試與儲訓,將各校主任之任用權回歸各校校長。

四、輔導教師員額

長期以來,高中職、國中、國小之學校教職員編制即呈現大幅落差,就連輔導教師之設置亦有差別待遇,應予正視。

高級中學法第15條:

高級中學設輔導工作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兼任之。其委員由校長就各處、室主任及有關專任教師聘兼之。

輔導工作委員會置專任輔導教師,由校長遴選具有專業知能之教師充任之;校長應就輔導教師中聘兼一人為主任輔導教師。

輔導工作委員會得聘請具有專業知能之輔導人員及義務輔導人員為兼任委員。

職業學校法第10-6條:

職業學校設輔導工作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兼任之;其委員,由校長就各單位主任及有關專任教師聘兼之,並得聘請具有專業知能之輔導人員及義務輔導人員擔任之。

輔導工作委員會置專任輔導教師,由校長遴選具有專業知能之教師充任之;校長應就輔導教師中聘兼一人為主任輔導教師。

國民教育法第10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設輔導室或輔導教師。輔導室置主任一人及輔導教師若干人,由校長遴選具有教育熱忱與專業知能教師任之。輔導主任及輔導教師以專任為原則。

輔導室得另置具有專業知能之專任輔導人員及義務輔導人員若干人。

目前,各高中職均設置不授課的專任輔導教師,國中小部分則採減授節數方式辦理,對於國中小輔導教師明顯不公。此外,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之規定,國民小學24班以下者,置輔導教師一人,25班以上者,每24班增置一人,均由教師專任或兼任。國民中學,15班以下者,置輔導教師一人,16班以上者,每15班增置一人,均由教師專任或兼任。國小之編制亦明顯不如國中。

建議各縣市政府應比照高中職模式,應在現有編制之外,以專任且不授課方式增置國中小輔導教師。

從以上討論可知,目前中小學教育法制存在不小的落差,一言以蔽之,就教育資源的分配而言,高中職優於國中,國中又優於國小,呼籲各界正視這樣的情形,儘速修正不合時宜的法令,讓中小學教育法制趨向一致。
(回目錄)



英語充電站:總統身邊的英文趣事和啟示
  ■李振清(世新大學英語系教授)
我國第12任總統馬英九先生暨副總統蕭萬長先生於5月20日宣誓就職後,立即展現族群融和與拓展國際外交關係的一系列活動。其中,與各國元首、貴賓及華府智庫要員等在高鐵、高雄漢來飯店,以及總統府使用英語為溝通工具的嶄新互動,均令人耳目一新。5月21日緊接著的「全英文」國際記者會(All English press conference),更拉近了國際傳播的距離,並發揮了國際記者會分秒必爭的功能與效果。

馬總統就職後在總統府內接見外賓,跳過傳譯(interpreter)直接以英語溝通,卻引來外界不少「忽略國際慣例」的批評和討論。至於總統府會同新聞局所召開的國際記者會之安排與品質,也引起善意與建設性的討論。這一連串的問題,見仁見智,均可有不同的解讀。

其實,若參照佈局國際、親身參與國際活動與「務實外交」的李登輝總統之經驗來衡量,馬英九總統初試啼聲的作為與格調,跟老成持重的李前總統登輝先生的積極作法,至為相似。不諳英文的陳水扁總統,也因為才智甚高的關係,其英文應對相關的安排,其實也很接近李、馬兩位總統的觀念。筆者因個人工作性質之關係,有機會聆聽他們與外賓的對談與接觸。從宏觀的角度來觀看三位總統的英文趣事,確有社會語言學理的價值與功能。

誰說總統不能在府裡說英文?

馬英九總統於就職典禮結束後,即開始在總統府接見前來祝賀的各國元首及外賓。透過電視可看到薩爾瓦多共和國薩卡總統(Elias Antonio Saca)跟馬英九總統熱絡地以英語寒暄、交談。其他各國元首與貴賓也一一在緊湊的時程中,主要以英語跟馬總統致意、會談。

薩卡總統為巴勒斯坦移民的後裔,畢業於中美洲大學(University of Central America),並活躍於廣播、體育與商業活動。他跟馬英九總統一見面就甚為投緣。兩人一談起話來,自然就十分投機。

若一定要按照傳統規定,外交部均安排精通外語的官員來總統進行中、外語言的傳譯。如此,兩位熟悉共同語言的總統,不就是在考驗傳譯者的中、外語言能力和文化水平了嗎?更重要的是:有效的人際溝通,比傳統的內規更重要。試想,若要透過傳譯,則兩位總統不是要坐在那邊傾聽傳譯的表現嗎?而且,可用的時間也因為扣除掉翻譯服務而僅剩下一半。萬一進行傳譯的官員之英(外)語能力與知識內涵並非上乘,則就需要更多時間來補救。總統也會因為瞭解傳譯的品質與正確性,而難免在外賓面前感到不自在。

人際間的語言溝通與思想表達,以有效傳遞為第一要務。如此方可建立起雙方的友誼和感情。

除此而外,既然賓主之間均能使用共同的國際語(英語)來跨越異種語言的藩籬,因勢利導地縮短文化的差距,自然更易於建立務實的人際與國際關係。這種努力,不正是外交工作的最終目標嗎?

有些媒體與輿論在馬總統上任之後,強調:「其身分已經不同,依法為中華民國的代表和國家元首(head of state),其一舉一動都是國家的代表,在外事活動的場合應該以本國官方語言為主,不宜再說外文,如此在外交場合是不合宜的舉動。)

也有輿論表示:「馬總統在總統的位置上,一言一行動見觀瞻,必須要謹言慎行,這也是為什麼必須要安排翻譯的另一個原因,就是希望上位者在說話前透過翻譯,在說話前有一層緩衝,如此才不會因為說話太快而發生不良後果。如果不小心發生口誤和詞義不精確時造成誤會,尚有翻譯可以補救……。」

沒錯,專業傳譯的職責、歷練與素養均需建立在永續不斷的學習和研究上。然而,這種極為優良的傳譯並非處處可得。再說,一般的傳譯官員有可能超越總統的知識與判斷嗎?

當總接待英語系國家的元首與外賓時,大可順理成章地使用英語。然而,非英語系的西、法、德、日、韓等國,則必須借重學有專精的傳譯人員。

李登輝總統是英文高手

當輿論表示「馬總統在總統的位置上,不宜說英文,必須要排翻譯」時,倒沒有人質疑李前總統登輝先生在總統府裡,大都直接以英語和日文跟來訪的外賓與國際學者對話。李前總統的日文學養甚至比日本人還要傑出。他的英文,可能是受到康乃爾大學(Cornell University)教育的影響,也十分出色。加上「務實外交」的推動,李前總統在英文閱讀所下的功夫和用心,更不在話下。

超強的英語表達能力,使得李前總統在接待重要外賓時,完全使用英語。傳譯則備而不用。

2002年,荷蘭萊頓大學校長 L. E. H. Vredevoogd(President, Universiteit Leiden)應教育部之邀來訪。在與李前總統半個小時的專訪中,兩人全用英語盡情地從歐洲的歷史、文化與教育,一直暢談到文學與政治。其中,令筆者印象最深刻的是:李前總統竟以自己熟讀過的愛丁堡歷史家兼作家Thomas Carlyle(1795~1881),以流暢的英文向 Vredevoogd校長敘說Thomas Carlyle著於1837年的重要作品:The French Revolution(法國革命)。

李前總統與Vredevoogd校長對談的內容,在深度與廣度上,只有直接透過共同的英語才能充分有效表達。試想,當時在場的翻譯小姐若需進行傳譯,她能將李前總統與Vredevoogd校長對談時,兩人深入的探討,傳達得忠實且淋漓盡致嗎?

正當李前總統與Vredevoogd校長談得興致很高昂時,當時的侍衛長彭勝竹將軍嚴肅地出現在總統會客室的邊門,暗示時間已到。沒想到李前總統轉頭用台語對彭將軍說:「沒有關係。後面沒有行程。我們繼續談。」

在延長至一個多小時的深談中,驗證了直接用英語接見外賓的特殊效果。國家領導人在重要場合當然要尊重國際禮儀與慣例;而在適當的場合中,使用共通的語言不但省時省力、避免誤會,還可衍生意想不到的特殊效益。

李前總統與Vredevoogd校長的深入對談,已經開始呈現在馬總統的作為上。在可預期的未來,台灣的國際交流與全球互動,必然會因為國家元首的英(外)語文素養而呈現嶄新的面向。

義大利著名的電影製作人費理尼(Federico Fellini)曾感嘆地說:「不同的語言,顯示出不同的人生願景。」(A different language is a different vision of life.)但願總統的英語文素養也可逐漸影響及全民與時下的大、中學生。學會另一種語言,也等於同時多出了一條可自由邁進的道路。

陳水扁總統的英文潛能

陳水扁總統因不諳英文,所以非得有中、英傳譯服務不可。然而,在筆者多次陪同著名的國際學者,歐美名校校長晉見陳總統時,筆者可以從旁感受到陳總統專注聆聽英語的積極神情。筆者印象最深刻的是陳總統於2002年10月12日接見前柏克萊加州大學校長包如得(Robert M. Berdahl, Chancellor,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時,陳總統似乎不用傳譯,就可體會到包如得校長妙語如珠的對話。包如得校長的高度學養、美妙英語、風趣幽默與國際宏觀,令陳總統感受到英語教育與教育國際化的重要性。同時,陳總統在傳譯的字裡行間,也精確地穿插跨文化的認知與經驗。

例如,包如得校長因為陳總統甫獲金孫,卻還要撥出最寶貴的時間來接見外賓,甚感愧疚。陳總統則回答說,甫誕生的孫兒,尚有「時差」(jet lag),現在正在甜睡。等晚上到來,正是看到孫兒的好時候。因此,此時能見到名聞遐邇的柏克萊加州大學校長,至感榮幸。(My new born grandchild has jet lag. He must be sleeping soundly. I look forward to seeing him by the time he wakes up in the evening. It's indeed my great honor and pleasure to meet with the president of an internationally acclaimed university.)

這一句話,讓包如得校長至為敬佩。

事隔不久,陳總統也終於在筆者參與的場合中,開口說英語了。同時,筆者可聽出陳總統的英文發音十分精準。假若陳總統當年在台南一中與台大法學院就學時,有機會接觸並歷練英語文,則他的英語文成就必然是預期中的事。果如此,他也必然會選擇直接使用英語與外賓對談。

如今,陳總統已卸任,包如得校長也於2006年獲聘為統領全美62所一流公私立大學的「美國大學協會」(Association of American Universities -- AAU)總會長(president)之崇高職務。

總統就職演說的精妙用語

馬英九總統在就職演說中,有一段很特殊的文字, 不但令人感動,同時也反映出邁向族群和諧、國家一體的共識。其中、英原文如下:

今天,我們在這裡不是慶祝政黨或個人的勝利,而是一起見證,台灣的民主已經跨越了一個歷史性的里程碑。

Today we are here not to celebrate the victory of a particular party or individual, but to witness Taiwan pass a historic milestone.

讀過美國近代歷史的人,必然會對馬英九總統在就職演說中所強調的這一句話,感到很熟悉。原來美國第35任總統甘迺迪(John F. Kennedy),在他1961年1月20日的就職演說中,就有這麼一句鏗鏘有力、跨越黨派的名言:

We observe today not a victory of party, but a celebration of freedom - symbolizing an end, as well as a beginning - signifying renewal, as well as change.

我們今天慶祝的不是一個黨派的勝利,而是一個自由的盛典──這場盛典既象徵著結束,也同時象徵著開始──意味著更新,也意味著改造。

把馬總統的詞句和甘迺迪的就職演說相對照,令人不難想像全球人類共同的思維與願景。馬總統甚至在就職演說中,加上「台灣的傳承與願景」(Taiwan's Legacy and Vision),進一步突顯出台灣的移民社會與美國民族大熔爐(melting pot)的異曲同工之妙。

談到馬總統和甘迺迪總統就職演說的共通用詞,我們也別忘了陳水扁總統在他2000年的就職演說中,也有這麼一句感人的句子:

公元2000年台灣總統大選的結果,不是個人的勝利或政黨的勝利,而是人民的勝利、民主的勝利。

The outcome of Taiwan's year 2000 presidential election is not the victory of an individual or a political party. It is a victory of the people, a victory for democracy.

從上述的討論中,我們可感受到普天之下,英雄所見略同的世界現象。 而在這同時,我們更應該體認以優良教育品質與倫理教養為主體的國際化、創新思維與全球意識,才是帶領台灣邁向21世紀的重要綱領。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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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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