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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律師電子報第17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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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專欄 法律顧問是什麼?公司需要聘請法律顧問嗎? 極道盡言法律事務所 姜智逸
律師 很多當老闆的人,都會大嘆生意難做,在經濟不景氣的今日,辛辛苦苦工作都不一定賺到大錢了,更何況明明接到生意也做完成了,但是因為契約訂得不好而要不到錢,或是雖然有賺到錢,但是老是被員工告,公司的氣氛很差,自己一個人打拼也很難過,這些都是企業風險所在,想想看,如果公司沒有聘請法律顧問,當您遇到以下問題,有辦法自己解決嗎? 1、勞資的問題: (1)老闆看員工不滿意,如何將員工合法解僱?什麼樣的情形下要付他資遣費與預告期間工資,什麼樣的情況下不用付呢? (2)公司經營困難,可以片面將員工減薪嗎,或是縮短工時嗎? (3)颱風假的性質是什麼?颱風天來上班的員工要怎樣給薪水呢? (4)公司的工作規則、請假規則要怎麼擬定才合法呢? (5)性騷擾防制法施行後,公司要有性騷擾防制辦法,要怎麼擬定呢? (6)公司員工到外面跑業務發生車禍,老闆有沒有責任呢? 2、公司收到支付命令如何怎麼辦?可以不理會嗎?不理會的話會發生什麼法律效果? 3、公司收到存證信函或律師函該怎麼辦?可以不回應,還是一定要回呢?如果律師函內容要求十天內回覆或付清貨款,一定要在期限內回應或付清嗎?如果不照做,要負法律責任嗎? 4、廠商訂契約都吃虧,明明對方違約,但是自己都要不到錢,要怎樣寫契約才能保障公司的最大利益呢? 5、貨款收不回來如何處理?是想算了,當做錢丟到水溝裡嗎?還是等到對方有錢再去討?您知道貨款收取有時效限制,超過一定期間就無法要回來了嗎? 6、支票退票如何處理?您知道支票跳票後,多久時間內要去訴訟,否則超過時間這張支票就沒用了? 7、員工經常會遇到很困擾的法律問題,例如:車禍、離婚等,身為老闆該如何替員工解決問題,好讓他們把心思放在工作上呢? 大部分律師事務所都有承辦法律顧問業務,但是每家事務所所能做的服務範圍都不一樣,收費也大不同,大型律師事務所大多是以時計費,對中小企業來說恐怕無法負擔高額的顧問費用,有些中小型律師事務所的顧問費用是以年費或月費計算,承辦法律業務也會有價格上優惠,但是對於重大案件恐怕人力有所不及而無法承辦,您可以依公司規模與需要,委請適合自己業務的律師事務所擔任顧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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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的小叮嚀 電視購物方式雖有「七日鑑賞期」適用,但坊間電視購物的商店,將電視購物的商品陳列在店內,此時消費者有機會充分檢視商品內容,就不能說這是「電視購物頻道」賣的商品,而主張「七日鑑賞期」。 ----取自「看電視購物頻道買商品,有無『七日鑑賞期』呢?」 站在法律的角度,某企業社以劣質溶劑混充驗癌溶劑賣給醫院,表面上來看是一種詐欺行為,刑法第339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但是賣給醫院劣質驗癌溶劑的後果,可能會影響判讀癌症的正確性。 ----取自「劣質驗癌溶劑流入醫院導致醫生誤斷病情,觸犯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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