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一群在南投縣埔里鎮內埔社區內耕種的農民,現在耕作的這片土地(現今地號1617—233,1617—234),是阿公那一代(日治時期)在河川兩岸用雙手挖石築堤,辛苦耕耘出的田地,直到現在,我們仍然以小規模的農業為生。
雖然這塊地已經有將近60年的開墾歷史,但是所有權卻一直不屬於農友。因為河川地在國民政府來台後,成為國有地,無法買賣,僅能申請租用,而且管轄單位一直 在改變,最早由水利會管轄,轉到河川局、國有財產局、直至現今管轄單位的縣政府。但是我們皆遵循著不同單位的規則,申請使用或者繳納應有之規費。
「查關於都市計畫外公有耕地及養殖用地,在其相關出租法令未訂定或修正前得否辦理出租,前經台灣省政府八十六年二月五日八六府地三字第一四一八五四號函請內政部核示中,是以,本案土地俟奉內政部核示後,再行依規辦理」
台灣永續聯盟、南陽國小
第十一屆土地關懷營
「預約幸蝠:笨港深度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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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緣起:
笨港是個歷史悠久的文化小鎮,有香火頂盛的朝天宮、水仙宮與奉祀義民公、配祀義犬將軍的義民廟,也有水道頭、振興戲院、復興客棧、牛墟,以及復興鐵橋等景點。此外,乾爽香酥的醱餅、道地新鮮的麻油、香酥質佳的土豆、口味甘美的瓜子…,都是笨港人引以為傲的文化資產。
隨著300多年來文明的演進,老鎮雖保留了不少古早的味道,卻終究逃不過現實的摧殘,老鎮文化狂潮逐漸沒落、消退。近年來,黃金蝙蝠重現江湖,為這個傳統小鎮創造出不曾擁有的「幸蝠」,逐漸興起一波自然旅遊之風。外表金黃亮麗的黃金蝙蝠,是台灣最漂亮、最受歡迎的蝙蝠,也是福氣的象徵。一群黃色蝙蝠擠在葉叢中的可愛模樣,更是許多笨港人兒時的甜美回憶。
本次,我們從生態的角度出發,希望透過黃金蝙蝠所帶來的福氣,企圖讓宗教與生態保育互相結合,營造笨港成為媽祖文化與生態保育的重鎮,開啟笨港文化(媽祖信仰)與自然旅遊(黃金蝙蝠)的新產業、新契機。
‧活動時間:2008年7月19-21日(六、日、一),共三天兩夜。
‧活動地點:
室內:南陽國小(雲林縣北港鎮光明路59號)。
戶外:北港朝天宮、宮口街、振興戲院、水道頭、北港糖廠、頂菜園、北港溪等。
住宿:北港媽祖廟香客大樓
‧招生人數:80人。
‧研習費用:2,000元/人(1,600元/學生或身心障礙者)。報名繳費就送預約幸蝠 笨港的黃金蝙蝠一本(市價300元/本)幸蝠紙浮雕, 紋身貼紙等相關產品。
‧報名方式:
1.網路:http://www.tsu.twmail.cc/(直接在網上填報名表)
2.傳真:05-7820961(請至檔案下載區下載電子檔填完列印傳真)
3.E-mail:tai2002@ms75.hinet.net(報名表電子檔請至檔案下載區下載)。
‧劃撥帳號:31499130,戶名:台灣永續聯盟。繳款後,請將收據和姓名e-mail或傳真至台灣永續聯盟。
‧聯絡方式:05-7825461黃雅楓小姐。公教人員,請於報完名後(5月底),再至全國教師進修網或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網(南陽國小)報名。
(詳情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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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民86年申請租用未果
因為政府說還沒有明確規定所以不能租,我們也就只好繼續等待。到了民國96年12月,農民再度向縣府提出租用申請時,縣府的回覆讓人非常吃驚:
「台端申請承租埔里牛眠山段1617—234地號」內現有耕地乙節,依據「國有耕地放租實施事項」第9點,申請租用國有耕地案件「有預定使用、使用計畫或其他處理方式者」得以註銷。經查旨階地號已有使用計畫,非擬辦放租耕地,本府依上開規定註銷台端承租申請。
我 們十分訝異的是,先前縣府來函說等政府有明確規範後,才可辦理租用,但是現在卻說「已有預定使用」,為何我們等了那麼多年之後,卻變成這種情形,究竟是預 定要給誰使用?為何不能租給我們?縣府人員三緘其口,不願說明。雖然我們無法正式租用,但是縣府也仍然按照規定,向我們徵收了過去幾年的「佔用縣有土地補 償金」。(請見下圖)
繳納補償金收據
到了今年(民國97年)5月2日,我們竟然收到了縣府的公文,說農友「無權佔用土地」,要求在5月31日前移除地上物,騰空返還土地,如逾期未辦,將依辦法通報建管單位以違章建築依法處理,以竊佔公有地移請警察機關處理。
經地方人士協助向承辦人員詢問後,才知道「1617—234地號」這塊地,竟然將要變更地目為工業用地,變更完成後要租給味丹企業關係企業-群岳礦泉水公司 擴廠之用。這個答案對世代務農的農民們猶如晴天霹靂!為什麼縣府不顧我們多年的耕作與申請,竟然要將土地租給非農業用途的工廠使用,為何世代在此務農的我 們,反而失去申請租用的權力?
工廠目前所在地是山坡上
【二】小農的幾個疑惑:農地使用權的優先順序
(1)農民耕作60年,且持續申請租用,為何優先租給後來的礦泉水工廠?
目前有爭議的這塊土地,在日治時期就已經開墾,但是國民政府來台後,對於河川地的使用規則與管轄權不斷修正,農民是「無法租用」,而不是「無故佔用」。而當政府有了明確法規後,卻沒有徵詢現有地上之耕作者,反而「另有預定計畫」,實不合乎程序正義。
針對此點,縣府相關人員於97年5月7日表示,該地目曾經於95年9月公告放租,是農民不去申請承租,但這讓人更加困惑:
A. 該土地之耕作者及其家人,沒有人曾經聽聞這項放租消息。而按照『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第8條,國有耕地放租程序第二項規定,『公告放租,並徵詢異議。』縣府地籍圖相關資料皆登記已知現耕人,就算縣府真有針對該地公告放租,但既然無人聽聞,也就不可能「徵詢異議」。
B. 按照「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第8條第三項規定,「曾提出申請者,可免再申請」,農民曾數度向縣府提出承租申請,甚至在85年即提出,為何縣府沒有通知農民前去申請承租?
(2)農牧用地為何不優先農用?
這塊土地是屬於「特定農業區的農牧用地」,是非都市土地。既然是農牧用地,且已有長期穩定的農耕行為,為何不持續提供給小農使用,反而要變更成「工業用地」,提供工廠擴建廠房,這也是令人無法接受之處。
依『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第 6 條規定,國有耕地放租對象及順序如下:
一、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前已實際耕作之現耕人或繼受其耕作之現耕人,並願繳清歷年使用補償金者。
二、實際耕作毗鄰耕地之耕地所有權人。
三、實際耕作毗鄰耕地之耕地承租人。
四、農業學校畢業青年或家庭農場從事農業青年。
五、最近五年內取得農業主管機關農業專業訓練四十小時以上證明文件者。
六、合作農場。
按照上述條文,現耕地上的小農,應是優先承租者,而目前縣府所為,非但不是按照優先順序,反而是準備將農地變成工業用地,令人十分惋惜。
(3)農牧用地變更為工業用地的適當性?
埔里內埔社區,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區域,加上地方景致幽美,也有居民發展休閒觀光產業。原本完整的農地,如果局部變更成工業用地,恐將造成地景的重大改變,也使農地不完整,這樣的變更地目對農業可能帶來的衝擊,以及對環境造成的衝擊,都需要審慎評估。
【三】小農VS工廠,埔里的未來應往何處?
(1)工廠擴建帶來的環境成本,皆由居民承擔
該水廠目前每天約有40車次的大卡車進出村莊,為了讓大車通行,村莊裡削減農地放寬道路,已讓原本安靜美麗的農村惹來無數塵埃,如果允許該廠繼續擴建,勢必有更多的大車來去,不論是噪音或砂石漫天帶來的污染,皆是由地方居民來承受。
大卡車進出頻繁
(2)發展天然休閒農業,還是要讓水工廠全盤帶走?
埔里的內埔社區,有著美麗的山水,正因水質良好無污染,引來礦泉水公司抽取珍貴水資源,變成瓶裝水商品販售圖利,同時也留下噪音等污染讓居民承受,一旦將該塊地變成「工業用地」,原本美麗的農田,將林立各種工業廠房,十分不利地方發展天然的休閒農業。
除了廠房擴建帶來的影響,更嚴重的是,地下水源的持續抽取販售,對地方是否有利。近年國際各界開始討論「瓶裝水」對整體環境帶來的影響,除了抽取珍貴水資 源,還有水瓶需使用的資源消耗…,在這水資源越發珍貴的時代,我們是否要鼓勵瓶裝水工廠繼續擴建,將屬於全民的珍貴水資源全盤帶走?
水工廠輸送帶正在運作
(3)有機小農可以保護環境,發展永續產業
近年有機栽培結合生態旅遊的風潮正興,內 埔社區具有天然好水美景之優勢,十分適合發展有機產業。事實上,原本耕作該地的農民,早已開始發展有機栽培的玫瑰花,以及其他天然無毒的農業栽培,一旦工 廠矗立在農地上,不但破壞景致,也引發消費者疑慮,更對有機農業的發展危害甚鉅,有工廠比鄰,恐將失去有機認證的資格,失去繼續務農的權利。
工廠的興建地可以有很多選擇,但是能耕作的良田好水,卻不是到處都有。每一塊有機耕作的田地,都是維護生態,保護環境的最佳場所。有了好的天然環境,加上勤奮努力,可以讓地方有安居樂業的機會。
從山坡上目前礦泉水工廠所在地鳥瞰農地,未來可能有一個工廠矗立於此。
【四】結語:保障有機小農耕作權,讓農地回歸農用
目前有爭議的這塊農地,已有長遠的耕作歷史,農民敬業守法,只希望能在此安居樂業,希望能將此塊農地繼續保持農用狀態,讓有機小農在此安心耕作,保護美好的埔里生態環境。
我們懇請縣府考量整個內埔社區的集體利益,讓此地的好山好水能夠保留給地方居民,不論是發展有機農耕,或是發展生態休閒產業,都能在此安心立足,而不是讓水工廠繼續擴建,帶走更多的珍貴水資源,也把地方的希望一併帶走。
我們誠懇呼籲,請保障在地的有機小農耕作權,讓農地回歸農用,讓原本屬於全民的水資源能夠繼續長流。
※後記:
5/22 已經請林淑芬立委主持協調會,南投縣政府代表已同意要暫緩531的拆屋期限,下一步是南投縣政府會主動召開水工廠與地方的協調會,如果沒有達成共識,則南 投縣可以暫緩此工業用地變更案.其他列席的農委會、水利署等單位也都會由林淑芬立委出公文,繼續關切農牧用地、水權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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