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8-07-07》 |
本期內容 | |
◎世界閱讀:用創意讓孩子愛上閱讀 | |
◎馬來西亞呼籲培養閱讀風氣 | |
◎一篇「傷害政大校譽」的文章 |
世界閱讀:用創意讓孩子愛上閱讀 | |
譯寫■葉興台 | |
美國學生的閱讀成績不佳,已成為政府、教育主管機關和教育學者的頭痛問題,而漫長的暑假已經來臨,美國各圖書館為了不讓小朋友暑假「有事可做」,紛紛推出各種閱讀活動。 根據《紐約新聞報》報導,為了鼓勵孩童愛上閱讀,美國紐約州的公立圖書館近來紛紛推出「對小狗閱讀」(Read to a Dog)活動,家住迪斯山郡(Dix Hills)的二年級生張馬修,最近就在半空山社區圖書館(Half Hollow Hills Community Library)對著名叫溫斯頓的哈巴狗朗讀圖畫書,媽媽張凱倫表示,張馬修很早就愛上閱讀了。 但多項研究發現,到了中學以後,美國學生的閱讀興趣就衰退。去年11月,美國國家藝術基金會(NEA)發布研究報告指出,15到24歲的美國青少年每天看電視的時間約2個小時,但閱讀的時間僅7分鐘。 美國國家藝術基金會研究分析部門主管桑尼爾‧伊言格(Sunil Iyengar)表示:「美國學生的閱讀成績已經不好了,閱讀的時間減少更會影響他們的閱讀成績,甚至會妨礙他們的就業機會,將近3分之2的企業主認為,高中畢業生應具備閱讀理解能力,但38%的企業主認為,高中畢業生缺乏這項基本能力,自主閱讀(Voluntary reading)與嫻熟程度有關,但各年齡層有愈來愈多不情願的閱讀者(reluctant reader),尤其是13歲以上,每天閱讀的人不到3分之1。」 今年2月才被美國國會圖書館任命為「青少年文學大使」(National Ambassador for Young People's Literature)的童書作家約翰‧席斯卡(Jon Scieszka)表示,所謂不情願的閱讀者是指有能力閱讀,但不認為閱讀有趣的青少年,在擔任少年文學大使後,他將致力於讓不情願閱讀的青少年個個都愛上閱讀。 史密斯頓郡圖書館青少年區館員珍妮佛‧齊維絲(Jennifer Chivvis)表示:「多數小學生認為閱讀是個有趣的活動,因為老師為他們朗讀,家長也為他們朗讀,他們學習自己閱讀,這是非常有趣的體驗,但到了中學以後,就沒有人陪伴他們閱讀了。」 約翰‧席斯卡表示,很多美國青少年認為,閱讀就像是一種工作,他們被迫從事這份工作,而且有其他活動會吸引他們的注意力,結果他們就變成不情願的閱讀者。 蘇福克郡圖書館系統(Suffolk County Library System)青少年服務協調員瑪麗‧奧蘭多(Marie Olando)表示,從小到青少年階段就與孩子共讀,可讓閱讀變成一輩子且充滿趣味的活動,家長對於閱讀必須要有目的,這意味了隨著孩子長大,要繼續找時間為他們朗讀,即便家長和小孩都各有各的事情。 為小孩朗讀,形式包括一起聽有聲書,或在吃早餐時討論一篇新聞。約翰‧席斯卡表示,重點在於,家長必須思考,如何鼓勵小孩在家閱讀。 同時也創辦非營利組織「男孩閱讀」(Guys Read)的約翰‧席斯卡表示:「家長若要與孩子共讀,一開使可讓孩子選擇讀物。對男孩而言,家長更應這麼做,因為我們發現多數的男孩都是不情願的閱讀者,男孩較喜歡閱讀真實材料,他們想知道鯊魚、棒球等感興趣的東西,但女孩喜歡深入主角的心靈,因此她們喜歡讀小說。小孩若能自選讀物,他們會覺得自己有主導權,不會認為自己是被強迫的。」 納紹圖書館系統(Nassau Library System)青少年服務部門主管瑞妮‧麥葛瑞絲(Renee McGrath)表示,事實上,如果小孩抗拒閱讀,家長應避免評論他們自選的讀物。 瑞妮‧麥葛瑞絲表示:「家長可試著讓孩子讀塞西利‧齊格薩(Cecily von Ziegesar)所著的《曼哈頓花邊派對》(Gossip Girl)、詹姆士‧佩特森所著的(James Patterson)《極速飛行天使》(Maximum Ride)或湯姆‧克蘭西所著的《諜網中隊》(Net Force)等系列小說,惡名昭彰的罪犯和殺手的傳記、問題小說、運動明星和知名人物的減肥書,也許也會吸引青少年的目光,這些書具有讓不愛讀書的青少年迷上閱讀的魅力。」 約翰‧席斯卡表示,傳統的閱讀定義應擴及散文、幽默、圖片、小說、雜誌、動作冒險和網路文章等,他認為不應妖魔化電視、電腦遊戲等新科技。 約翰‧席斯卡表示:「沒錯,電視、電腦遊戲等新科技會佔去青少年的閱讀時間,但他們喜歡新科技,很多人喜歡閱讀部落格,部落格也是不錯的閱讀材料;重點在於,家長應告訴他們如何將新科技結合閱讀,例如,家長可建議小孩登入作者的網站,以對作者和作品本身有更深的了解,也可鼓勵小孩對感興趣的主題做進一步研究。」 瑞妮‧麥葛瑞絲表示,即便電視和電影也能結合閱讀,家長可建議小孩閱讀改拍成電影或電視的書,並要小孩評估兩者的差異。 瑞妮‧麥葛瑞絲表示:「青少年若想變成終身的閱讀者,關鍵在於家長必須以身作則,儘管家長喜愛閱讀,並不能保證孩子也愛閱讀,但兩者有密切的關係,家裡應隨處放置閱讀材料,家長也應讓孩子經常看到自己在閱讀書籍、雜誌和報紙,並且創造一個舒適的閱讀空間。」 瑞妮‧麥葛瑞絲也提出其他建議: *帶小孩上公立圖書館,讓他們獲得圖書館員的協助,圖書館員可以評估小孩的興趣和喜好。 *對已邁入青少年階段的孩子,家長可擴大他們的閱讀類型,如受歡迎的圖畫小說、插畫書等。 *青少年想知道同儕讀什麼,家長可詢問圖書館員青少年最喜歡借閱的書目。 *鼓勵年長的孩子為手足或朋友朗讀,很多圖書館設有「好朋友伴讀」計畫,鼓勵青少年為兒童朗讀。 *加入讀書會。 *鼓勵孩子閱讀有很多網站所刊登,其他青少年所寫的第一手內容或故事,例如Teen Ink (teenink.com),很多圖書館也可看到印刷版本。 *家長可從圖書館多借幾本書回家,當孩子開始看一本書,發現自己不喜歡時,還有其他的選項,強迫孩子看完一本書,會讓他們失去閱讀樂趣。 *家長可向孩子的老師表達關切,老師或許能提供有關培養閱讀興趣的建議或忠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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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馬來西亞呼籲培養閱讀風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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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國家新聞社(Bernama)報導,馬來西亞副首相夫人羅斯瑪‧曼蘇爾(Datin Seri Rosmah Mansor)呼籲家長、教師、圖書館和出版業者共同努力,把培養閱讀風氣列為全國優先事務。 2008年亞太童書出版會議日前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的太子世界貿易中心揭幕,羅斯瑪‧曼蘇爾應邀在揭幕儀式上致詞,她對馬來西亞青少年閱讀習慣式微和不喜歡接觸嚴肅題材表達關切,認為在此一問題進一步惡化前,必須予以正視。 羅斯瑪‧曼蘇爾指出,根據馬來西亞國家圖書館在1996年所做的閱讀調查,兒童隨著年齡增長,閱讀興趣逐漸降低;這項調查發現,10到14歲的馬來西亞兒童,有99%有閱讀習慣,15到24歲已減至72%。 羅斯瑪‧曼蘇爾也引述馬來西亞國家圖書館在1998年所做的調查,該調查發現青少年只喜歡讀運動書、漫畫和小說,但不喜歡閱讀名人傳記、選集和百科全書等參考書。 羅斯瑪‧曼蘇爾表示,兒童早期教育在發展和強化兒童創意潛能方面具有關鍵作用,閱讀被視為培養兒童創意和識字能力的最好方法。 羅斯瑪‧曼蘇爾表示:「為了達到此一目標,政府和公立圖書館已推出各種閱讀活動,除了是為了培養閱讀風氣,也是為了讓年輕世代能更親近圖書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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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一篇「傷害政大校譽」的文章 | |
■賴建寰 | |
6月18日政治大學校教評會,以「言行不檢有損師道,嚴重傷害校譽」,不續聘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莊國榮,引起輿論廣泛地討論。這件事情除凸顯校園體制未能給予所有成員合理保障外,相對更為弱勢的學生,可能會受到更多的不當侵害。 誰在破壞體制 政大校長吳思華於6月27日晚間發表聲明指出,「只有完全尊重與支持校教評會的決議,明天才有可能毫無保留的接受『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訴願會』或『行政法院』等其他不同的意見。尊重既有之機制與體制,並讓制度充分運作不受任何外力干擾,是本校一貫堅持之立場,也才是保障每一位教師基本人權的最佳作法」。 這樣的看法,基本上我大致認同。只是,政大遵守「尊重既有之機制與體制」了嗎?根據6月22日,政大社科院院教評會委員顧忠華教授,於《自由時報》的「政大,請三思!致政大校教評會的公開信」,內容提及,不續聘案在系、院教評會上,「未被考慮」。按一般訴訟程序而言,二、三審是不能加重一審之判決,既然不續聘案是「未被考慮」,而校教評會竟越俎代庖地加重懲處,逕自通過不續聘案,嚴重違反程序正義,一所以「東方哈佛」為志的國立大學,與過去國民黨政權違法判決地情形,如出一轍,不知是否是「傷害校譽」,甚至也傷害了哈佛大學的校譽。 站在言論自由的立場上,縱使莊國榮於擔任教育主任秘書期間,發言欠妥,亦僅止於個人言行失當,以較口語的描述,就是「莊國榮真是沒水準」,如此而已。應按大法官釋字509號,「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然,政大除「不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且作出不符比例原則的懲處,剝奪其工作權,甚至因此永久不得擔任教職,視言論自由、勞動尊嚴如草芥。 由此看來,吳思華聲聲呼喊尊重體制,政大又如何地尊重體制了!更令人瞠目結舌的是,政大副校長林碧炤於媒體上公開指稱,「政治大學的校譽,要遠遠超過法律這部分」,率先帶頭棄法律於不顧,毀壞體制,政大還有什麼臉要求其他人尊重體制? 不當懲處 學生當心 6月27日晚間,我同數位學生與朋友至政大的行政大樓,旁聽政大是否重新召開教評會的記者會。不料,竟有一位身材壯碩,行徑有如流氓的校方人員,「出手」不讓部份人進入記者會現場。2005年,哈佛學生為了爭取校內清潔工的權益攻佔哈佛校長室,難道「東方哈佛」的學生就不能旁聽記者會?難道「東方哈佛」就沒有容納異己旁聽的雅量? 數年前,政大教授於校園內違規鳴按喇叭,要求學生讓路,學生不滿之餘,罵出「叭三小,幹!」,事後竟以「侮辱師長」記過;去年,政大企圖修訂學生獎懲辦法,打麻將、酗酒記大過,對教職員無禮記小過,舉辦未經核准集會記申誡。 在學生懲戒事務上,校園裡大量充斥「侮辱師長」、「不服管教」、「言行隨便、態度不佳」、「參加團體活動欠缺團隊精神」等條文,但「污衊」、「不服」、「隨便」、「不佳」、「欠缺」,究竟該如認定?學校又時常以校友、熱心民眾、社會觀感,作為衡量依據。問題是,假若這些校友、熱心民眾、社會觀感本身便不夠成為合理標準又怎麼辦?政大究竟有沒有獨立的教育思想,而「不受任何外力干擾」?事實上,校園內既是禁止喇叭,此教授的行為本來就是「叭三小」,何來侮辱之有?而政大所企圖通過的學生獎懲辦法,更是背離民主自由、「東方哈佛」。 幾件事情對照來看,莊國榮所遭受的不當懲處,以及「政大出手事件」,學生應該要有如此的警惕:政大可以要求其他人尊重體制,自己卻違反程序正義;政大可以「出手」阻擋一切不同意見的人;政大可以任意解釋何謂「傷害校譽」、「侮辱師長」。 或許本篇文章,就是在「傷害校譽」、「侮辱師長」了。 (政大台灣歷史研究所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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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長期徵稿啟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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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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