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孔文吉、林滄敏、邱鏡淳等人,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要求:在「國土復育條例」尚未完成立法前,所執行之「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並無針對環境保護及人民權益二者取得平衡的詳細專業評估與減碳規劃,嚴重影響國家未來發展,且意圖規避民意機關之監督,應立即停止執行。對此決議,民間團體呼籲國民黨勿讓馬總統的政見立即跳票,於大會時否決此提案,重新再議。
馬英九準總統的環境政見,第一項就提出要「進行台灣國土復育總體檢,落實中長程的國土規劃」,包括了檢討復育國內沿海及高山地區的國土破壞;推動國土(國土計畫、國土復育、海岸保護、地質保育)立法及環境信託法規與配套措施;千米以上山區不闢建歩道以外的新道路,落實國土保安管理,重視森林保護與水土保持,勤查重罰國土違法使用情況,有效防治天然災變;推動兼顧國土復育與社區轉型的工作,以4年500億協助原住民重建家園,推廣原住民傳統上與生態共榮的倫理,進行國土復育。「國土復育條例」代表的是台灣的政府在長時期、一連串的大地災變後的新思惟,反省到過往人定勝天、工程至上、無限開發的發展模式是災變的主因,希望透過國土的復育、管制敏感地區的開發,促進環境的永續發展。然而,「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從94年5月行政院核定後,在立法院受到極大的阻力,在程序委員會遭擱置43次以上(2006年12月為止),原住民立委聲稱此為「滅族條例」,以致於連討論的機會都沒有。
同一時間,行政院提出了「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在現有部會職權內推動復育計畫。較有指標價值的是:中橫復建緩議,高海拔山區及中海拔山區道路禁止新闢或拓寬,以及收回濫墾地、出租造林地等。然而,歷經立委和總統大選,來自墾民、民代的壓力上達天聽,加上預算編列有限、人力不足等因素,致使復育計畫在民進黨內部阻力重重、執行緩慢。
根據林務局的統計顯示,國土保育範圍內現有的超限利用、濫墾、濫建面積達10,096公頃,從95年執行限期拆除、廢耕、自願返還計畫至97年3月為止,共執行了756.1408公頃,如果按照這樣的進度,預計要花30年才能執行完畢;另外,國有林事業區出租造林地,面積達81,727.9239公頃,目前只收回了1,400公頃,準此速度要花上131年才能完成回收,遠超一個世紀之久。
如此小規模、低效率的國土復育計畫,連止血都有困難,遑論彌補大地的傷痕,減緩災變?為什麼中國國民黨的立委們認為這樣的計畫要「馬上」停止?理由何在? 此一決議,是否代表中國國民黨認為台灣的國土無需復育,應放任山地農業、山林濫墾持續擴張?還是,國民黨有更好的復育策略? 民間團體認為國土復育條例的確有許多尚待討論或釐清的空間,包括國土保育的範圍、復育策略、是不是如原住民立委聲稱的「滅族條例」等,都屬可公開討論的範疇,但我們只看到立法委員以聳動的政治語言,不分青紅皂白的封殺到底。
國民黨執政期間,繼續擴張日治時代的伐木事業,所砍伐原始森林高達34萬公頃以上,為日治時代之十數倍;接著又貫穿中橫、北橫、南橫等山區道路,鼓勵榮民上山種植果樹,放任人民濫墾山林,發展高山蔬果等山地農業,實為台灣山林殘破之罪魁禍首。水患治理特別條例、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就是在國、親加碼下,在山區持續建設各種破壞山林的攔砂壩、水土保持工程,已嚴重破壞國土。
難道,國民黨認為這些都沒有錯?要持續發展? 推動國土復育本應是國民黨政權,對遍地瘡痍的台灣山林土地所能聊表心意的「贖罪政策」,為什麼「馬總統」還沒上台,國民黨立委諸公就等不及要求行政院停止所有的復育計畫?請問馬總統,您的意見是什麼?
聲明團體:地球公民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生態學會、台灣綠色和平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