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雷賣東森換台哥大 NCC職責?
[責任編輯:陳遠宜]
根據工商時報報導,外資圈盛傳私募基金凱雷(Carlyle Group)有意出脫凱擘持股(原東森媒體科技,EMC),以進軍台灣電信市場。報導指出,凱雷有意以換股的方式交換台哥大21%庫藏股。若換股成功,台哥大可藉此擴張有線電視系統,而凱雷也可進入電信市場。
人謀不臧 草率決議
二年前凱雷購併東森所引起的爭議,如今看來,更可顯見當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決策的草率及NCC的無力。2006年7月,經濟部投審會通過美商凱雷集團對東森集團的投資,這項投資案高達新台幣476億元,但也因為凱雷集團的身份引起不同意見。由於凱雷在投資東森前,先將台灣寬頻賣給澳洲麥格理集團,獲利高達新台幣100億元,隨即與東森集團接觸。由於投資「正好」達到外資直接或間接持股60%的上限,且達到近三分之一的市場佔有率,因此曾引起疑慮。但是經濟部投審會仍以「吸引外資」及「提昇產業技術」的立場積極促成。NCC當時提出熱錢進出無益產業發展,外商投資年限必須延長,但最後仍在經濟部吸引外資的考量下,不被重視。對照目前的發展,只能說這個結果是可以預測得到。私募基金當然不會以發展一國的影視文化產業為優先考量,而是以短線操作及獲利的方式為追求目標。
私募基金凱雷
私募股權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是私人基金的組合,以數億或數十億甚至數百億美元,進行惡意購併或併吞,藉由併吞獲利不佳的公司轉手獲利。私募基金和公開上市的公司不同,在美國較少受到法令限制,其運作也不會受到民眾注意。凱雷於1987年成立以來,主要業務為併購(Buy-Out)、創業投資(Venture & Growth Capital)、不動產(Real Estate)、槓桿金融(Leveraged Finance)。該集團購併令人注目處在於聘用世界各國退職元首及高官,聘用的人包括美國前總統老布希、英國前首相梅傑、菲律賓前總統羅慕斯,因此有「卸任總統俱樂部」之稱。其商業手段在全球引起許多爭議,有人批評其為走後門資本主義(Access Capitalism)(戴功哲,2007)。
凱雷於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時期,大量低價收購桃竹苗與中部的有線電視系統,成立台灣寬頻。2005年年底,以高價賣給澳洲麥格里集團,2006年買入東森六成股權。凱雷投資東森的時間,與其在國際市場進出約二年的時間相等,因此現在有意出脫,並不令人意外。
收視戶的權益與NCC的職責
根據有線電視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線電視業者應提供服務及自製節目以符合當地民眾利益及需求。而凱雷收購東森,數百萬收視戶、東森員工與小股東的權益是否有被保障?當初NCC若能強勢要求買賣雙方必須簽訂一定的承諾與合約,如保障員工權益、不出脫持股、產業技術的升級,而非任由裁員、人事更動、人事精簡,讓東森員工人心惶惶。在短短二年內,企業的經營一再變更,對於企業的發展絕對是弊多於利。而數位化投資光纖、頭端設備,這些產業技術都需要一定的時間來完成,應該明確要求業者的履行時程。
NCC在2006年即表示業者未來推動數位化時,第一台機上盒應全面免費贈送,希望業者考慮在配套措施下,第二台機上盒也能比照贈送。業者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大約要花掉新台幣1200億元,以東森與中嘉而言,大約要砸下百億元(黃怡錦、林淑惠,2008)。我們是否可以合理懷疑,凱雷欲脫手東森,是不想擔負數位化的龐大開支。企業若不能承諾更多的責任與義務,那麼,這樣攸關全民福祉的購併,顯然無法帶來更多公共利益與社會責任。
擁抱外資=促進展業發展?
擁抱外資不等於促進產業發展,尤其是有線電視兼具地方媒體與文化特質,有關單位在處理購併案時,宜審慎思考。新政府上任以來,為了在經濟上有所作為,把外資當成萬靈丹。日前副總統蕭萬長便信心喊話私募基金黑石集團有意來台投資,如果這些投資只是購買台灣已經成熟的產業,而不進行實體投資,沒有帶來新的技術、就業機會,這顯然對經濟發展沒有幫助(戴功哲,2007)。目前台灣前三大有線電視系統,皆為外資,台灣有線電視百分之六十(約三百萬戶)掌控在外資手上,超過很多國家的比例。外資經營雖不影響本國文化主權,但可以想見的是,以追求利潤為最大目的,而不是為了促進台灣文化產業發展。
此外,政府對私募基金的法令制訂付之闕如,常有灰色地帶。以凱雷為例,運用「高超」的轉投資方式,遊走於法律邊緣,可享租稅優惠、免除課稅、低利貸款,對於台灣金融機構雖有收益,但是沒有引進外國資金,對整體的FDI(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外人直接投資)(註一)數據並無幫助。而有關單位往往在事件爆發後,才開始研議相關對策,如凱雷收購日月光,才引起經濟部及金管會限定外國私募基金購併上限,以免本國產業資本弱化(Thin Capitalization )(註二)(戴功哲,2007)。私募基金最喜歡的就是科技產業與現金流量穩定的有線電視,當台灣產業充斥投機客,想振興經濟,無異是緣木求魚。
NCC的責任
八月,第二屆NCC委員展開新的任期,我們在此深切呼籲新的委員在處理媒體購併問題時,應納入各界意見、公民權益與資訊普及服務來考量。媒體的運作關係著公共利益與社會責任,NCC應該謹記全民所託,嚴格把關。尤其面對凱雷欲出脫東森持股,NCC應明確要求買賣雙方簽訂具體承諾事項,而非消極處理,避免讓二年前的憾事再度發生。
註一:FDI,外人直接投資指的是外國企業對本國固定資產(廠房、土地、運輸工具)購買的實質投資。通常代表一個國家對外國資金的吸引力,外人直接投資具有促進本國經濟的正面效益,因此是政府積極爭取的對象(戴功哲,2007)。
註二:資本弱化(Thin Capitalization)是指被私募股權基金併購後的產業,經常成為負擔債務的主體。這將造成購併完成後繼續營運的商業主體,資金運轉困難或出現資金不足的問題(戴功哲,2007)。
Our Questions:
1. 你瞭解私募基金嗎?
2. 你贊成私募基金購買有線電視嗎?
3. 你認為台灣前三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皆為外資,是利或弊?
參考資料
黃怡錦、林淑惠(2008年7月21日)。〈入主不滿2年就脫手… 獲利出場?還是前景看淡?〉,《工商時報》,A3版。上網日期:2008年8月7日,取自「中時新聞資料庫」
戴功哲(2007)。《試從比較法觀點探討「私募股權基金」相關法律問題》。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