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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協會電子報

地球公民協會電子報
2008.8.26/報主.高雄市地球公民協會

本期內容:
‧道路開挖而致雨豆樹生命岌岌可危!


道路開挖而致雨豆樹生命岌岌可危!

在台灣,開路、砍樹(或草率移植),好像是司空見慣的事,不過這回要動的是已有數十年之齡的四棵雨豆樹,而且要開通的路是人煙稀少的社區,我們還能不吭聲嗎?
位在澄清湖後門附近的中華電信高雄訓練分所南側圍牆外,有四棵高大茂密的雨豆樹,即將因為附近有重劃區要大興土木,行工程之方便,而老命不保。本會接獲縣民投訴後,於8月5日下午至現場勘查、丈量,我們從仁武鄉澄清巷的小路步行約3到5分鐘後,便看見一片突兀的小山坡,像是一頭濃密髮絲被人從中間狠狠剃過去一般,小山坡最高處大約有10公尺,我們順著泥濘地緩步向前,那棵高大茂密的雨豆樹,仿如立於懸崖邊般矗立在左方約3公尺高的邊坡。量測第一棵樹的胸圍後趨近一看,竟達411公分,第二棵289公分,第三棵306公分,第四棵338公分,目測其樹高則大約在25-30公尺之間。




這條「剃刀」開通過的路,寬約8公尺,第一棵老樹到第四棵之間共約75公尺,前方最低的邊坡高約兩公尺。事實上,此地除了被人養在後院的雞和狗的三兩叫聲外,鮮有人煙蹤影,也少有車輛經過,再往後走,即可與仁武鄉仁勇路(約8公尺)銜接,路的左側有一塊完整的縣政府規劃的重劃區。挖山開路已是破壞,若將雨豆老樹保留應是較佳的修正方案,本會質疑,現有開挖路面最窄8公尺,最寬15公尺,施工單位是否有超挖的情形? 
依據高雄縣特定紀念樹木管理自治條例[1]的規定,只要胸圍在3公尺以上者,或樹齡50年以上者,可列入特定紀念樹木,根據本會現場的量測,有三棵確定已達法定保護標準,另一棵也僅差10公分。況且只要將道路內縮或南移2公尺,則四棵老樹即可就地保留。本會呼籲縣府維護珍貴的綠色資產,原地保留四棵老樹,並依法公告、妥善維護。雨豆樹枝茂葉盛,生長勢良好,若將老樹移除,再補種小樹為行道樹,則不但浪費百姓血汗錢,且違背減碳之世界潮流﹔如能將老樹們留作行道樹,不僅能讓用路人繼續享有她們帶來的清涼遮蔭及水土保持,能讓四棵老樹安然度過此一劫難,不也讓縣府、公所保有珍愛老樹的美名,為下一代留下一個好的示範! 
1]
附註1:中華民國89年10月9日八九府法二字第144031號令公布「高雄縣特定紀念樹木管理自治條例」中第二條規定:本自治條例所稱特定紀念樹木係指位於國有林地外,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經高雄縣政府核定應予保護者:
一、胸高直徑一公尺以上。
二、胸圍三公尺以上。
三、樹齡五十年以上。
四、特殊樹木或具區域代表性者。
五、經提案列入應予保護者。
經核定為特定紀念樹木者,由縣府建立清冊列管並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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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薛淑文
(07) 556-1585 #12
《地球公民協會》地址:81357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198號9樓之2
電話: 07-5561585 傳真: 07-556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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