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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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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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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全球文化符號生態結構改組
基本工資需要調漲嗎?



【社論】
全球文化符號生態結構改組
 
 

這次北京奧運會期間,台灣有人把它與1936年納粹政權主辦的柏林奧運相題並論;這是前幾年西方「妖魔化中國」後繼乏力的餘唾,變型滲入華文世界。實際上,近代、現代奧運史上,這次北京奧運,正好是一個完全相反的、1936年柏林奧運的鮮明對照。

對照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第一是:這次京奧之前5個月,先配合西藏動亂發動杯葛奧運開幕式、後有比賽期間幾次東突恐怖事件在新疆滋事,從中國的外部國際環境與內部的邊疆民族問題,夾攻式羈絆京奧;對照於當年柏林奧運之後3年,納粹德國發動二次大戰,侵略全歐、壓迫並屠殺猶太民族。

第二是:納粹把柏林奧運當作宣傳日耳曼「阿利安種族優秀論」的工具,這個邪說歧視全球有色人種,與「白人優秀論」如同雙簧;今年北京奧運會,空前的由黃種民族中國拿下破紀錄的51面金牌大勝美國而奪得冠軍,徹底粉碎了兩百年來的「白人優秀論」,鼓舞了全球的落後國家,為了人類平等與世界和平,作出了不平凡的貢獻。

納粹敗亡之後,它的法西斯思想與種族歧視餘毒,重新化粧以各種不同面貌,潛伏在戰後西方資本主義社會,至今不息,這是當代全球左翼思想陣營不爭的共識。到了1990年代蘇聯崩潰、兩極體系瓦解之後,西方資本主義右傾狂潮更凌虐全球,各種奇形怪狀的新帝國主義論層出不窮,全球落後國家的物質環境未獲改善、意識與精神情境更加水深火熱。

而暴利狂的西方資本主義,終於走火入魔,在最近一年陷入美國次房貸與「二房」金融空前危機無底洞,竟要仰賴伊斯蘭油元主權基金、中國龐大的美元外匯存底、印度與巴西的經貿榮景來支撐危局。在這個全球物質力量大轉捩的時刻,北京奧運中國51面金牌、百面獎牌,適時的在人類體魄與體育運動精神上,又振奮了全球落後國家。

納粹「阿利安種族優秀論」潛伏於其體內的「白人優秀論」,透過西方所掌控的近代、現代、當代全球文化符號系統,不斷地催眠落後國家,迷惑其心理,使其信服而崇拜這個邪說。其中最有「說服力」、最以人類實際體能紀錄公諸全球的,就是19世紀末以來的奧林匹克運動會。奧運百餘年來絕對科學而公正的比賽紀錄,在2008年之前,白人「當然」優秀,歷屆金牌絕大多數掌握在西方資本主義白人工業國手中,落後國家除最近兩屆的中國之外,從未晉入前茅,只能自嘆弗如、心不服而口必須服。

現在,2008年8月24日之後,這個百餘年的國際體育(也是政治)神話,終於被北京奧運打破了。從這一天起,最近兩百年來被迫崇拜白人及其「優秀文明」的落後國家,尤其是佔全球人口絕大多數的落後國家的年輕一代,積年的精神桎梏解放了──落後國家超越白人,終於以空前紀錄在奧運奪冠。

體育運動已成為全球文化符號最鮮明標幟的今天,北京奧運催化這個符號的生態結構開始改組;使它走向更開放、更多元化、更符合全人類共同參與的平等、與真實不欺的公正。

(回目錄)



【左右看】基本工資需要調漲嗎?

【左看】
爭取人權與基本工資
許若仁/社會評論者

台灣受雇者要為基本工資而抗爭,不僅是一件非常悲哀的事,更是一個攸關生計的迫切任務。

台灣基本工資在去年7月以前,已整整10年未調整,而去年僅微幅調漲了9.09%,由1萬5,840元上升為1萬7,280元。但這調幅甚至還不及這11年來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的年增率(即生活物價上漲率)9.84%。

換言之,去年的調幅早就被物價上漲所吞噬的一乾二淨了,台灣受雇者薪資哪有實質的調漲?

要討論基本工資,首先就必須了解當初訂定基本工資的目的。

在1956年,國府以行政命令訂定基本工資時,她的依循準據是根據1928年國際勞工組織的最低工資公約,而這公約對於最低工資有著非常明確的界定︰最低工資(基本工資)是「可提供勞工及其家庭依當地經濟和社會狀況的最低需求」。換言之,基本工資,就是應能負擔勞工家庭的最低生活費用!因此,一旦我們的基本工資已不能符合受雇者家庭的最低生活費時,我們當然必須要求調漲基本工資。

至於說調漲基本工資只會照顧到外勞,但這會讓台灣雇用外勞的企業雇主縮手,從而讓台灣外勞市場崩潰,後果就是台灣整體工資偏高而搞壞台灣整體經濟的論調,是完全不符社會基本公義。

如果我們認為外勞與本勞必須是同工不同酬,那這不是種族歧視外勞?難道台灣的經濟是建立在種族歧視與剝削上嗎?




【右看】
尊重自由市場
陳安君/大學教師

工運界團體近日提出了基本工資調漲的訴求,要求由現行的1萬7,280元調漲至2萬3,870元, 漲幅高達38%。

工運界團體堅稱,基本工資等同於家庭最低生活費,如果受雇者的最低工資不能提供勞動者家庭最低生活費用,那訂定基本工資就毫無意義了。

其次,工運界團體指出,所謂最低生活費有其客觀評估標準,即社會救助法中明文規定的個人平均消費支出的6成,就是最低生活費,若一個家庭總收入低於這個人加總的最低生活費,而且其他相關規定均符合的話,則這家庭就有資格接受社會救助了。

上述兩個論點似乎均言之成理,但我們能根據這兩個論點而認同工運界團體的基本工資調漲訴求嗎?答案恐怕未必如此。

首先,在正常的自由市場內,工資是勞資雙方自由協商的共同結果。而且工資不僅是單一或少數企業所能壟斷的,有其市場行情。更何況,在今日資本流動全球化的時代裡,台灣工資水平也深受亞洲、尤其是中國大陸工資水平的牽制。如果認為台灣工資過低,則必須先歸咎整個亞洲或全球的經濟大環境。

其次,台灣大多數的受雇者薪資都在基本工資以上,基本工資只直接影響到外勞的薪資待遇,因此若調漲基本工資,就會嚇跑了外勞雇主,若如此,只會讓台灣經濟更惡化,到那時,又談什麼基本工資呢?

(回目錄)



長期徵稿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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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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