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根政(2001)
1998年的台塑汞污泥事件,加上一連串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到處流竄,致美麗島成了「毒物島」的事實揭露在國人眼前。毒害的現況是:每年超過百萬噸不明的毒物被資本家、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者棄置在河川、山凹谷地,使得土壤毒化、地下污染,地面水飽受威脅。於是在朝野的共識下催生了廢清法的修正:其中第十三條修正為:「...事業機構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其事業廢棄物者,如受託人未經許可或違反本法規定,事業機構應與受託人就該事業廢棄物之清理及環境改善負連帶責任。」希望迫使企業主正視自己生產的廢棄物問題。
然而,儘管有了嚴格的法令,在2000年的夏天,有八成竹科廠商委託處理廢棄物的「昇利化工」,仍將恐佈的有機溶劑倒入旗山溪(高屏溪支流),肇致大高雄地區百萬人民無水可用,至今,高雄人飲水仍膽戰心驚。年底「高屏溪污染事件」被媒體評為2000年十大環保新聞的首位。不過,吊詭的是,至今這些竹科高科技公司的企業主從未因此受到任何調查或被要求負「連帶責任」。
1999年底高雄縣大寮鄉昭明國小及分校附近的紅蝦山區,分別傳出不明廢棄物非法棄置,恐佈的惡臭及藍霧導致師生喉嚨發癢,居民頭痛嘔吐、寢食難安。一個月後,確定為中、北部二十一家廠商所為,其中還包括十三家的上市公司。事後,環保局估算清除費用為二億二千萬元,要求依法清理,然而,從廿世紀跨過了廿一世紀,毒物仍在現場、毒害仍在進行。最近環保署的檢驗報告出爐,毒物中是致癌物而且還會引起畸型胎兒的「鄰苯二甲酸」,含量竟比容許的濃度高出2000 倍,害得民代緊急呼籲居民不得再飲用地下水,以免毒害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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