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事業廢棄物一年七個月的回顧及省思
李根政 原載2000.6〈生態中心季刊〉創刊號
自有害事業廢棄物非法棄置在高屏重要的水源地之後,一年半後的今天,我們審視政府處置的誠意和效能,令人心寒。猶記事件發生後,當時的蕭院長信誓旦旦的說,無論花多少錢都要處理,但一年半後,人們和媒體已幾近忘懷,而舊政權的下台,讓這承諾猶如空氣般煙消雲散。本文試以幾個方向來檢視環保署處理的績效,同時指出可能的危機,期待新政府和民間正視,藉此反省並予以最高的關注。
如核廢料般棘手的「有害事業廢棄物」
全台被發現的非法棄置場計有近二百處,但目前環保署只針對有立即危險、必需馬上清除的甲級非法棄置場進行處置,處置方式僅僅只是把廢棄物挖起來裝桶或覆蓋不透水帆布,最後仍然置放原地。至於這些有害毒物的最終處置場在那裡?至今一個都沒有著落。屏東縣以這些廢料是非法進入縣境,不是自己製造的,堅持必需縣外處置;而在國際間引起喧然大波的柬埔寨台塑汞污泥,以台塑的財大氣粗,至今近二年,才找到最終處置場。我們可以預見的是,這些廢料的命運將如同核廢料般棘手,到處都沒有人要。
最終處置曠日費時、費用驚人
屏東縣鯉魚山的毒物的最終處置費用,經估算,可能超過十億,而全台有二百多個非法棄置場,雖然危害程度不一,但總經費一定相當驚人。如果新政府有心處理的話,這些錢可能還是得從納稅人口袋中拿出。而製造問題的企業主和從中得利的非法業者幾不花分毫,卻要全民花大錢幫他擦屁股,這是個明顯違反公平正義的機制。如果以一年半挖起五個場址(不包括尋找最終處置場)的速度來看的話,處理這些廢棄物起碼要五十年。然而在這同時,有害的毒物仍不時從工廠流出,倒在水源地、河川地。換言之,如果不加緊處理,配合有效的管制措施,台灣的毒物不可能有清理完的一天。
而官方的管制呢?環保署推動的「一千大企業自行上網申報廢棄物種類及數量」的政策,已如當初我們所預言般,全面失敗------有害事業廢棄物的管制到今天仍是個糖衣口號,裸身於無政府的狀態。
綜合上述兩點,需時五十年修復的漫長時光,再加上每天仍有毒物到處亂丟的情況下,我們悲觀的預估,有害事業廢棄物的處理時程,將是遙遙無期,美麗島永遠是毒物島。
環保署唯一做成的事是,配合立委修正通過了「廢棄物清理法」加入非法棄置刻以刑責的條文,以及促成「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通過。但數十年來的經驗告訴我們,台灣許多的問題無法解決,大都不在法令的問題,而在官員們的保守和無法勇於任事。所謂「徒法不足以治行」,仍是台灣顛仆不破的真理名言。
土壤.地下水毒化的危機
對目前全台有害事業廢棄物造成的問題來說,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是最可怕的危機,所有的證據均顯示,土壤的毒化死亡,非經數十、數百年無法療傷癒合。以台灣為例,自1979年桃園大潭村民發現地下水含有「鎘」劇毒污染,引發彩色米、痛痛病至今已二十年,土地仍然不適耕種。然而重金屬的污染己使泰雅族人飽受四度遷村、顛沛流離之苦,也就是說其代價慘痛,幾難償還。如今有害毒物到處亂倒的結果,已使得土壤死亡的陰影如影隨行。
台灣所有的毒物幾乎全埋在河川地、水源保護區,毒物滲進地下水,已對人民的健康造成嚴重的危機,目前已有可能的徵兆出來─高雄縣的仁福村日前發現居民因為使用地下水清洗食物、洗澡,感染不明的皮膚病,病人訪遍名醫,但連病因是什麼都還不知道,一股恐怖感正襲上村民的心頭。從事件發生至今,對受害居民而言,最重要的工作是盡速建立「流行病學」的基礎資料,作為將來追蹤調查的基礎,但當局沒有採取任何的動作。而對區外的人民而言,最關心的農產品的安全性,至今政府未採取任何措施進行檢測,這些流入市面的農產,已形成國民健康的巨大風險。
而在南台灣,隨著濱南、南科等工業用水和民生用水需求上升,已形成嚴重的區域、產業、族群用水衝突,其中尤以興建美濃水庫之爭議為代表。而民間團體和高屏兩縣所提之替代方案,都直指利用屏東平原的地下水補注,來替代水庫案及越域引水等大型的傳統用水建設。但高屏地區有害事業廢棄物污染地下水的危機,如不儘速解除,勢必對地下水補注計劃形成嚴竣的考驗。根據國外的地下水研究指出,地面水污染後自然更新的時間約需二十年,但地下水可能需要一千四百年,這麼長的時間對人類而言,幾乎是代表「永遠」不可能回復。因此,就搶救地下水而言,有害事業廢棄物的清理,是一場與時間競賽的工作,如果沒有及時處理,將是永遠的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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