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利颱風導致司馬庫斯唯一聯 外道路崩塌,族人自行清理,並將風倒櫸木置於路邊,二○○五年十月,也就是一個月後,林務人員偷偷地將櫸木砍成數段運走。司馬庫斯三位青年經部落議會集體 議決,委託他們運走剩下的樹頭,是要為了美化部落做雕刻之用,卻被國家檢舉為「竊盜」國有森林主產物。
二○○六年八月,簡易庭告訴涉案的三位青年:「只要你們認罪並繳罰金一萬元,整個事 件就可以結束。」他們矢口否認犯罪,他們認為,既並沒有「竊取」倒木的事實,寧可透過司法制度尋求公道。但是他們失望了,在二○○七年二月十四日,該案一 審法官無視於保障原住民族權益的森林法第15條以及原住民族基本法,以森林法第五十二條加重處刑,將涉案三人每人處以有期徒刑六個月,?科罰金十六萬,緩 刑兩年。
這時,司馬庫斯部落中民情激憤,吶喊:「要關,就把部落大大小小全部關了吧!」於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集體到至台北林務總 局表達不滿,並要求林務局公開道歉,但沒有得到任何善意的回應。此後,林務局因感受到各方壓力,多方想與司馬庫斯人取得聯繫、協商,但已無法得到司馬庫斯 人的回應。
嘉義市道將圳文化學會、嘉義縣魚寮遺址文化協會
2008台灣水圳會議暨
道將圳文件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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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緣起:
“發源於山 使引入圳 流經了一城多鄉 數十村里 逕使得一片平原豐饒…..”
詩人 李承翰寫出道將圳,也說出台灣水圳形成的聚落人文。北回歸線經過的島國,平原本為荒漠。先民鑿渠灌溉終使荒野成為良田。
從「魚寮遺址」上溯至道將圳源頭-八掌溪,「匯納西來的移民源流」從明鄭以降一直影響區域的聚落發展,遠及2000~4500年前的「魚寮」、「白鴿厝」、「南新」、「柴頭港」等遺址的平埔住民與「諸羅山社」的出現,到近400年以來,這個區域移民莫不由西登陸,再延著水系形成聚落發展。
2003年以來,持續探討影響此區域最重要水圳-「道將圳」的聚落文明。諸羅古圳開發距今321年,確實存在著各時期豐富多元的語彙。往東襟般綿延至玉山的自然林相裡,點綴著兩顆生命藍寶石-「蘭潭」與「仁義潭」水庫。左、右則有「八掌溪」與「牛稠溪」滋潤養護著這片肥沃平原。這個聚集20多萬人口的城市,更因北回歸線的影響,使人文、環境、生態、產業能夠獨具特色。然高鐵通車後城鄉的解構效應,反而使這個區塊顯現最具多層次的空間特質。
面對高鐵聯絡大道西南面的道將圳水系,期以本次水圳論壇活動邀請各領域長期研究的夥伴聚會研討,藉他山之石讓我們能更完整思考古圳的聚落人文與產業發展。
另外藉由本次邀集各區民間社團就推動水圳研究、守護與推廣及教育等課題分別發表經驗與議題的未來行動願景,形成一個民間關懷水圳的交流平台,同時並邀請水圳產、官、學領域等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對話,持續發展與政府、企業及社會大眾來對話~台灣的水圳現況與未來的再造願景。期待水圳在台灣未來的發展能更有永續三生的適宜位置與文化再生的展望。期待大家的與會與指教!
‧活動時間:97年9月5日(五)-9月6(六)
‧活動地點:嘉義市立博物館 一樓簡報室
‧參與人員:熱愛這塊土地、關心嘉義市城市發展的民眾及全台關心水圳議題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
‧活動內容:
一、論 壇:邀請台灣北、中、南、東各區民間社團就推動水圳研究、守護與推廣及教育等課題分別發表經驗與議題的未來行動願景。
二、文件展:展示過去5-6年來嘉義市道將圳文化學會推動水圳研究、踏查、搜集、紀錄發表的各式文件與出版品及影像紀錄等資料。
‧連絡電話:05-2360547 楊清樑
‧報名方式:填寫報名表回傳至 e_ded520@hotmail.com
(詳情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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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五月七日,司馬庫斯族人依循古禮舉行P’surux Btunux,埋石立柱儀式,宣示傳統領域自治主權,設下出入口柵欄,即日起拒?不守規矩的林務人員入山,展現自主管理決心。兩週後的五月二十日至二十一 日,司馬庫斯更召開「台灣原住民族部落Pinhaban(攻守同盟)會議」,跨部落、跨族群,以傳統Pinhaban精神互相立約、攻守同盟,匯聚更大的 力量。
泰雅爾族馬里光群各部落領袖以Lmuhu吟唱傳統領域,一致認為依照現有法律(原住民族基本法)與泰雅傳統Gaga規範,林務局就是竊盜櫸木者,不僅應接受現有法律制裁,也要依照泰雅傳統Gaga規範處理。
◆在Gaga的規範下…
gaga 泛指泰雅族生活慣俗、文化祭儀、倫理禁忌規範等總體的範疇。當司馬庫斯部落族人聲稱「不僅應接受現有法律制裁,也要依照泰雅傳統Gaga規範處理。」時, 就是在對國家的司法制度喊話了,強調「我們說的才算」,這對於長期把原住民當順民的台灣政府當局而言,是前所未有的壯舉。然而,沒有任何主要媒體報導。
二 ○○七年五月三十日,司馬庫斯部落結合各地的原住民及平地朋友走到行政院,再次以Pinhaban攻守同盟傳統精神,宣示傳統領域的神聖存在與自治管理主 權,展現台灣原住民族自治的決心。就如同部落長輩Icyeh Mrhuw所說的:「如果林務局等政府官員要上來部落,而不是要來誠心向部落『道歉』,用泰雅人的gaga來執行sbalay(和解儀式)的話,他們沒有 理由可以來到司馬庫斯,部落也不會歡迎他們來這裡,他們還一直堅持他們對本事件的想法與做法時,我們部落是?對不會跟他們有任何協商的。」
同年六月二十日,司馬庫斯部落具體提出了部落與政府展開「對等協商程序」的過程與重點,要求當天在場的政府部門在制定森林法第十五條第四項的管理規則時,必須要在「對等協商」的前提下,與在地的民族(部落)討論並取得同意。
負責召集的行政院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乃提出折衷的決議文字如下:
「有 關森林法第15條第4項,請農委會與原民會盡速依保障原住民族基本權利之精神,邀請各族群代表與學者專家共同討論,進行管理規則之訂定。管理規則中涉及原 住民族傳統領域與生活慣俗之內涵與確認,必須與在地民族(部落)協商,完成協商後公告之。管理規則尚未頒布前,其中司馬庫斯部落傳統領域及生活慣俗部份, 由原民會會同農委會,與部落協商後暫行公告。」
但是,這些行動並無法阻檔法院即將到臨的判決,同年九月二十八日,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撤銷一審判決,依違反森林法判決「3名被告各6個月有期徒刑減為3個月、併科罰金各7萬9488元。」部落族人強烈表示「無法接受」,將向台灣最高法院再提上訴。
◆我們一直在思考…
二 ○○七年十月十四日,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布「新竹後山的二村採取森林產物的傳統領域大約三萬七千公頃範圍,提供當地泰雅族原住 民在這個範圍內,採取森林產物而不違法的傳統領域自主權。」同時公布「新竹縣尖石鄉玉峰、秀巒二村原住民族傳統採取森林產物作業要點」。
對於司馬庫斯部落的族人來說,這些行政命令雖屬善意回應,但未來的審判是否會更改判決,尚在未定之天。涉案者之一的家屬Ciwas的話,或可代表部落最素樸的心聲:「政府與林務局才是騙子,樹也不是他們種的;政府要把我的兒子關起來的話,那他的老婆孩子你們要照顧。」
面 對國家機器的橫霸,司馬庫斯部落的另一位長者Masay,則是憂心忡忡,他說:「我們一直在思考,這座山、這塊土地,要怎樣才能繼續保存下去。原住民的祖 先其實很有永續觀念,像砍樹之後,會用石頭建築類似擋土牆的東西;懂得種樹,因為知道大自然並非取之不盡,也知道數木可以幫人們擋住土石流;明白夏天必須 讓動物繁衍,冬天慶典才進行獵捕;也知道要好好保護河川,這樣才能有好水可喝…。 如果政府可靜下來聽聽我們的聲音,彼此協商,研究出一個機制,讓我們可以管理自己的山林,保留自己的文化傳統,互相尊重,不是很好嗎?」
*本文作者拉互依是靜宜大學的研究生,風倒櫸樹事件發生後,他回到司馬庫斯部落,架設部落格,連結山下諸多資源,希望帶動台灣社會對該類事件議題的關懷。
*現在櫸木事件已呈交最高法院,靜候判決中,但是仍未見我們的國家聯繫司馬庫斯部落以獲得更多瞭解,國家與部落的對話尚未通暢,這個議題仍然值得我們持續關 心。邀請大家參與「當上帝的部落遇到國家—司馬庫斯櫸木事件座談會」,將於9/4下午2:00~5:30於靜宜大學方濟樓316室舉行,靜宜大學南島民族 研究中心主辦,詳細活動內容請見靜宜大學南島民族研究中心網頁http://www.heaven.idv.tw/SouthIsland/index.html,同時歡迎到「當上帝的部落遇到國家」 表示您的支持,並參與我們的討論。
*本文部分原載於2007年人本教育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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