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rk FaceBook Twitter 收進你的MyShare個人書籤 MyShare
  顯示內嵌語法

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3.10.22
────────全 國 唯 一 教 育 專 業 報───────
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8-09-15
網址:http://www.lihpao.com/

★ ★ 本期目錄 ★ ★
故事新編:颱風假
辛樂克帶來的一課 



【社論】
故事新編:颱風假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談到工作日,指出撇開勞動力的生理界限和社會上的道德界限等實際上伸縮性很大的界限不說,商品交換本身並沒有給工作日任何界限,亦即沒有給剩餘勞動任何界限。資本家堅持(勞動力商品)買者的權利,儘量延長工作日,如果可能,就把一個工作日變成兩個工作日;而勞工則堅持賣方權利,要求把工作日限制在合理的範圍。兩方的權利都是商品交換的規律所承認,因此「平等的權利之間,力量就起決定作用」,工作日是全體資本家階級與全體勞工階級之間的鬥爭。

記憶猶新,去年(2007)才有「天氣風險管理開發公司」和多位立委同聲抱怨「錯放」的颱風假高達5成,立委賴士葆更聲稱每放一天颱風假,企業界就損失2百億,「錯放」等於雇主平白損失。然而,台灣小島陸地面積小,颱風接觸後會如何變化,在現有的技術條件下很難預測,所以勞工冒著風雨「錯上」的班也不少,勞資雙方有輸有贏,行之有年,已成為慣例。怎料今年起,「颱風假」突然重新定義,勞委會一再重申「颱風假」非勞基法規定的「休假日」,雇主可不發當日工資,至於勞工颱風天到職是否加給工資,則由雙方協商之。

勞委會更大言不慚的補充說明:「應否增訂『颱風假』,仍應審慎衡酌。」彷彿「颱風假」真是個新名詞,原來之前呼天搶地的「企業損失」、「錯放」之說全是鬼扯。許多老闆早已為了發颱風財、拚業績強迫員工冒著風雨上工,已逾越了社會的道德界限,即聲稱「企業損失」或「錯放」也難得到足夠的正當性,畢竟老闆只是為了牟利,就算稍有損失,也不會比員工冒著生命危險上工來得嚴重。如今勞委會企圖讓老闆苛刻惡劣的行徑就地合法化,不惜故事新編、舊詞新解,硬生生將颱風假的適用範圍限縮為公務機關及學校,而排除事業單位。

工作日是階級鬥爭的結果,與勞委會放任勞資協商絕不相同。階級鬥爭是全面性的,不同的階級陣營是在鬥爭中逐漸形成,不是以客觀的階級身分作為絕對的標準。故階級鬥爭不只是雇用關係中勞資雙方的事情,勞委會刻意切割,無視台灣工會組織率低、團體協約更是少見,以看似中立的方式讓雇主的行為就地合法,任由勞資協商,其階級立場已昭然若揭。勞委會不為勞工,而是資方代理機構的「資」委會。

(回目錄)



【左右看】辛樂克帶來的一課 

【左看】
落實防颱教育為先
厲卓正/學運工作者

倘若仔細觀察分析一個社會的學校教育內容,理當能從中發現反映該社會實際運作的需求。但在台灣這座頻遇颱風的島嶼上,卻難以在小學到高中的自然類科教科書中,找出專為颱風而寫的、從現實需求出發的、內容含括成因原理與應變方法的章節,卻有不少與生活實用難以產生聯繫的章節充斥其中,既減損了學生學習動力,更妨害將知識學習與生活實踐結合。

更有甚者,防空演習在各級學校中貫徹實施的頻率與廣度,明顯遠高於防颱演練;甚至在國家設立的自然科學博物館中,也只見館方為晶圓產業這項「前途看好的指標性產業」規劃了一塊佔地不小的專用展區,至於關乎人民生命安危的颱風,卻未見相關展區之設置。

如同機車強制責任險的立法,若非人民不斷、堅定地提出要求,許多事情政府不會主動承諾、即便承諾也大多未被實現。因此,要想讓政客們重視、使颱風地震等災害應對政策成為其不得不備的基本功課,自當循此方向,預先為此目標建立相應的發展基礎。

職是,若要一方面收眼前減低損害之效、另方面達敦促政客正視災害應變問題之功,則按照人民的需求重新審定教科書編輯大綱,勢必成為要務之一。




【右看】
應催生新競選規範
江仰德/文字工作者

台灣遭遇颱風侵襲的頻率相當高,且每次災後不僅農業損失金額往往數以億計、連帶影響人民生活消費,近年來更因山區土石鬆動、土石流發生頻繁,因而罕有「未造成人員傷亡」的風災經驗。

儘管以上所言皆為老生常談,但令人詫異的是,無論風災侵襲再怎麼頻繁慘重、更不論藍綠政權如何輪替,行政機關首長永遠只有災前進行呼籲、災後視察甚至作秀兩種具體表現,鮮聞行政長官因災害應變不當而負擔相應的政治責任;而身為最高民意代表的立法院諸公,亦只在災後跟著指責行政單位,根本不思如何設置相關法規(例如規定看板招牌的防風強度等),以求在制度上盡可能避免悲劇重演。

按民主政治的基本精神,行政首長與國會議員之所以掌握權力,乃來自於人民將政治權利與責任交託予前兩者。因此無論行政首長或立委,皆有義務針對防災減害等直接攸關公眾利益的事務提出解決方案、規劃相關法案。然而在台灣當前的選舉制度與選舉文化中,不僅未見任何一位候選人在競選期間將「天災應變」納入政見,現狀下也難以直接催生。

因此,理當推動修改選舉規則,明文要求候選人必須將此類政見提列於公報之中,方能直接迫使政治人物正視相關問題。

(回目錄)



 

長期徵稿啟事

台灣立報網站討論區開張!讀者有任何話想說,都可以在這裡一吐快,同時歡迎對立報的任何批評指教。請由立報首頁點選「討論區」,或鍵入網址http://www.lihpao.com/phpbb/。

(回目錄)



本電子報內容由台灣立報社提供
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復興路43號
若對此電子報的內容有疑問或是建議,
歡迎您寄e-mail至:article@lihpao.com
欲詳完整內容請訂閱立報
電話:02-86676655
傳真:02-82191213
訂報:02-86676655轉214
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復興路43號1樓
每週一至週六出報,每份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