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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讀樂電子報
本週主旨:這真是場恐怖的三角戀愛,不是嗎?

第197期‧發報日2008.09.17‧每週三發刊‧發行:皇冠文化集團

這個故事真的不要在深夜裡閱讀……  文◎Liz

曾經聽說,青少年時養成的習慣會延續一輩子,20年後這件事情開始得到印證,當年一頭鑽進書堆,嗜書成癡,皇冠的當代名著可是不能錯過的系列,多少大師的作品都是在這裡初次見面,相信五年級的讀者都很清楚。不過十幾歲時的我根本沒想到,將來有一天會再遇到史蒂芬‧金!

這件事情真的很有點金式風格的詭異,當年看過的《克麗斯汀》一書,對於故事的驚悚和戰慄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沒想到最近舊書再次出版,竟然在自己的手上完成。要說一本書在20年後有機會再次細看,這種感覺只能說就像遇到老朋友,有些美好印象,當然也有在細究之後需要修正的地方。

畢竟,再次閱讀《克麗斯汀》這個故事,本身就是一個奇蹟了,多年來很多讀者不斷的找尋史蒂芬‧金的作品,很高興這兩年國內再次掀起金迷熱,金爺的經典大作有機會再次出版。

想當初,我可是被《克麗斯汀》嚇得半死,直到現在,那種顫慄感覺依然存在,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現在細看故事的劇情發展,不得不佩服史蒂芬‧金把那種青少年之間混雜義氣、意氣和嫉妒的友誼,描寫得絲絲入扣,而這些可就是被當年的我漏掉的。

《克麗斯汀》在小鎮生活的背景下展開,一個校園輸家阿尼遇上了這部詭異的一九五八年份的『普里茅斯復仇女神』款的汽車,而這輛車在阿尼的『修復』下,成了一輛嶄新的汽車,而原本阿尼臉上嚴重的青春痘也變好了,甚至有勇氣追求到校園美女莉亞,但是阿尼的死黨丹尼,這個受歡迎的學校足球隊隊長,可就開始懷疑這輛車不像他外表的那麼單純了,而是一輛具有七情六慾,且殺人手法冷酷的汽車……

史蒂芬‧金利用了三個主角的立場,在故事中巧妙的變化了每一章節的主述角色,所以我們會很清楚的看到阿尼的懦弱和對父母嚴加箝制的反抗;也會窺見身為校園風雲人物丹尼的關心和嫉妒;以及莉亞對《克麗斯汀》產生情敵似的排斥;至於阿尼的父母則對於孩子竟然沒有先跟他們商量,而把大學學費的準備金花在一輛破車上的憤怒和阻撓;而《克麗斯汀》則只想單獨佔有阿尼,並把欺負阿尼的人統統解決掉……
當然,『克麗斯汀』這部車為何會有如此的穿越時空的魅力,就在於史蒂芬‧金,並不只是膚淺的描寫殺人過程,『克麗斯汀』就像是個有感情的人般,陰沉的生氣、獨處的快樂,當然還有那一身『自我修復』的能力,擋風玻璃越來越縮小的裂痕、從七萬多公里不斷向前跑到五萬多的里程表、破掉的輪胎會自己充氣、收音機永遠只能收聽老歌或是20年前的新聞……從這些細節的描寫,『克麗斯汀』的形象已經鮮明的浮現出來了!

一輛車引發的不只是附身殺人的故事,而是圍繞著青少年打轉的所有問題,從依賴到自主,這樣的成長過程本來就不是容易的,有些故事的雋永就在於『人性』的描寫,而《克麗斯汀》正是這樣的故事!
克麗斯汀

前言

我想你一定會說這是個三角戀愛故事──阿尼‧康寧翰、莉亞‧柯博,當然還有『克麗斯汀』。但我要聲明的是,『克麗斯汀』才是阿尼的初戀。不過雖然我已擁有二十二年的智慧,但還是不敢肯定地說,他真正愛過的只有『克麗斯汀』。也正因如此,我才會把這件事稱為大悲劇。
阿尼和我在同一條街上長大,我們從歐文‧安德魯小學、達比中學到自由高中一路都是同學,可說形影不離。我想因為有了我,阿尼在學校裡才能活下去。我在學校算得上是風雲人物──這可不是自己說了算;身為畢業五年的足球隊長、棒球隊長再加上本區游泳代表隊選手,要是連回學校喝杯免費啤酒都辦不到的話,那就太罩不住了。總之,因為有了我,阿尼才沒被宰得太難看。當然他受了不少屈辱,不過至少他活下來了。

你知道,他是個窩囊廢。像他這種人每個學校至少都有兩個,一男一女,這似乎已經成了國際法規。他們是別人欺侮的對象。心情不好?考砸了?跟家人吵架了?被老師罰了?沒關係,找個倒楣的傢伙出出氣。那些上課鐘響前像罪犯逃命一樣急急忙忙穿過走廊的傢伙,朝著他們走過去就對了。有時候那些不幸的人可以找到救星,而阿尼的救星就是我。後來他又找到了克麗斯汀,莉亞是最後才加入的。

我只是希望你能把順序搞清楚。

阿尼做什麼都不如意,沒辦法,這是天生的。他骨瘦如柴,當不了運動員──五呎十吋的身高,就算穿了浸水的大衣,外加打了鐵釘的大皮靴,體重也才一百四十磅。阿尼很聰明,但他在學校那些聰明小孩裡依然是邊緣人(他那夥人即使在自由鎮這種小地方也還是邊緣到不行的小團體),他的智慧只有碰到引擎機械之類的東西才能發揮。他是天生的汽車專家,只要一碰到車,他就成了不得了的天才。但他那兩個都在何立克大學教書的父母,可受不了看著他們智力測驗成績排名全校前百分之五的兒子變成修車工人。阿尼能選修汽車修護實習課算是走運,為了這件事,他和父母吵翻了天。但他不沾大麻,也不和那些穿破牛仔褲,抽Lucky Strike香菸的混混打交道。他也不會打架,如果你打他,他甚至會哭。

此外他也跟女孩無緣,因為他有個瘋狂的內分泌系統,簡單地說,他就是青春痘的大本營。他每天洗五次臉,一星期沖二十幾次澡,也試遍所有現代醫學研發出的青春痘藥方,但沒一樣有用,阿尼的臉還是像張配料豐富的披薩。看來他這輩子都要和那些痘子為伍了。

但我並不因此而不喜歡他。至於我呢,他的游泳是我教的;多吃青菜才能長高長壯的理論也是我告訴他的。高中畢業的前一年暑假,我替他在鐵路工程處找了個臨時工的活兒──為了這件事,我跟阿尼和他父母又差點吵翻了天。他們自認是被剝削的加州農民與匹茲堡鋼鐵工人的支持者,卻怕他們的寶貝天才兒子(別忘了,他的智力測驗成績排名全校前百分之五)去做個會把手弄髒,在太陽下把脖子曬紅的工作。

那年暑假快結束時,阿尼第一次見到克麗斯汀,當下就愛上了『她』。那天我跟他在一起──我們下了工回家,在路上遇見『她』。我願意當著全能上帝的面發誓,那真是一見鍾情。老天,他真的就那麼狠狠愛上了『她』。如果這件事的結局沒那麼糟,或者沒那麼恐怖的話,或許看起來還有趣點。真的,假如不那麼糟,這本來應該是件趣事的。

到底有多糟?

開始就很糟,然後越來越糟。

─ 本文摘自史蒂芬‧金《克麗斯汀》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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