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8-09-23》 |
本期內容 | |
◎傾聽人民聲音列車 劉內閣的永續化妝術 | |
◎922無車日後的隨想 | |
◎為保育化敵為友 盧安達蒲隆地攜手保護珍稀動物 | |
◎雪上摩托車 不能進黃石公園 |
傾聽人民聲音列車 劉內閣的永續化妝術 | |
■馬康多 | |
日前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舉辦的「公務人員拚經濟,請您出點子」,以響應政府號召全民拚經濟為由,邀請全國民眾上網提出公務人員拚經濟點子,供各有關機關參考採行。而此廣徵民意的活動,卻徵到廣大網友及鄉民們諸如「果然是國中生在執政,已經沒步了」、「這個政府會不會太弱了」等批評。而人事行政局則強調此為配合劉內閣傾聽基層民眾聲音,希望集全體民眾之智慧,大家腦力激盪共同拚經濟等說法,來回應在野黨與民眾的抨擊。 然而由於此活動的舉辦依據,乃是包裹在行政院一系列「傾聽人民心聲」的政策之中,若各界僅停留在針對當前政府施政的不滿,則錯失檢驗當前政府是否認知到「公共政策的公民參與」之重要性,此外更意味過往數年在「審議式民主」方面的努力,並未獲得大眾重視。 何謂公共政策的公民參與? 公共政策的公民參與,意指使受決策影響的公眾能被妥善諮詢、告知、參與的系列程序,其主要目的為使民眾能影響政府決策結果以及參與決策過程。以環境相關決策為例,由於通常牽涉了諸多社會、經濟、文化的影響,並且充滿不確定性,因此更需公共參與使決策能妥善反應牽涉層面,並使民間與公部門相互合作,協助決策的落實。一般認為基於以下四點理由,必須落實環境相關決策中的公民參與:使決策者能真正將大眾的關心事項以及偏好納入考量;藉由公民所具有的本土化知識的協助,增進決策的完善;落實環境公平與正義;增進決策的民意基礎,提昇執行成效。 而於1992年首次世界高峰會所發表的里約宣言中,其第十項原則即詳述:「處理環境相關議題時,以促使所有相關公民的參與為佳。亦即在國家層級上,每個人應擁有適當的權利去獲取公部門在環境決策上得相關資訊,並提供參與決策制定過程的機會。」 1998年由聯合國歐洲經濟理事會通過的《奧胡斯公約》,明確指出對於環境相關政策,民眾應有資訊獲取權、決策過程中的公民參與權、及法律訴求權。其將關心大眾定義為將受到或有可能受到此環境決策影響,以及對此決策有興趣的大眾。在公共參與上,其規範了以下基本要求:即時並有效地告知關心大眾、合理的公民參與時程,包括在決策初期即應提供參與機會、保障參與民眾免費檢閱與決策相關資訊的權利、決策機構有將公民參與程序中所提出的意見納為考量的義務、使公共大眾易於了解決策結果。因此應以公共易取得的方式說明決策的理由以及考量的面向。 公民參與淪為民調或座談 在操作的型式上,由於民眾參與與民主制度相關,因此許多參與型式為一般人較為熟悉的公投、公聽會、民調等,此外為了因應其針對議題或政策深入討論的特性,其他如共識會議、協商式規則制定、公民陪審制、公共諮詢委員會等亦被提出及應用。各項參與機制,其牽涉的資源以及參與者均有所差異,而相關研究者則提出兩大評估準則,分別是接受度及執行度。 接受度表示民眾潛在對該參與機制的接受程度,包括了參與者的代表性、參與者的獨立性、是否能在決策初期既能參與、對最後決策的影響、參與機制的透明度。而執行度則表示了是否能有效執行此公共參與機制,包括了議題相關資源可及性、參與者的任務是否能清楚界定、決策建立程序、成本有效性。而政策研提部門則應視其欲執行的行動計畫與政策的特性,採行適當的民眾參與機制。 檢驗「傾聽人民聲音」列車 若以以上國際上公眾參與機制的設計原則以及形式,檢視目前各部會所推出的「傾聽人民聲音」列車,將會發現其98年度施政方針中五大方向之一的「建立政策形成前公民參與的機制,讓政府的施政更貼近民眾」,將會是另一個破滅的幻影。 以掌管整體國家發展方向的經建會為例,其目前所提出的「傾聽人民聲音」的相關行動,僅是將各利益團體的遊說意見彙整成冊,例如僅列出工商協進會要求「環境影響評估法應明訂開發單位應切實執行之事項及範圍」、手工具公會「建請政府相關單位放寬工業區用地法規,讓現有農地蓋有廠房者可有條件合法化,以解決工業用地不足及價格昂貴等問題」的意見,卻無視環保團體對環評制度提出改革建議以及所舉出因「灌排共溝」衍生污染事件的相關事證。 沒有公民參與的永續能源政策 另再以劉內閣引以自豪的「節能減碳」相關政策為例,輕易的在「永續能源政策綱領」偷渡核能復興的字眼,然後再由研考會做個「為了促進無碳能源的發展與能源種類的多元化,政府將規劃把核能作為無碳能源的選擇之一。請問您支不支持這樣的作法?」的推銷式民意調查。接著找教授辦個名為永續能源的研討會,實際則邀集核電複合體的要角,大呼「核能是台灣的彌賽亞」。若劉內閣對公民參與的認知只是如此,完全無視於里約宣言所揭諸的原則,那不吝是對「永續」兩字最大的侮辱。 更荒謬的是,明明能源局從兩年前既已在進行所謂的能源政策環評,而國際上亦將政策環評視為落實公民參與的重要機制,且也能源政策環評中,也業已規劃階層式的參與機制,推動多次的核心諮詢會議、公開說明會,若逐步依循政策環評的程序,或許能在全國能源會議之外,另闢出一種較具系統性參與方式,促進各利益相關人的對話。但現今「博士內閣」在核能與能源議題的操作方式,實質上是將公民參與視為補正程序的工具,甚至僅將公民視為被動接受資訊的角色,根本違背了前述奧胡斯公約所隱含的普世價值。 最後,更需提醒劉內閣,若您真的想落實公民參與,請好好用前述提出的原則,檢驗您那位向關心板橋楠仔溝的民眾說出「喜歡冬山河你們可以統統搬去冬山河住呀!」的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也請問問您那些環境政策的幕僚們,是否認同環工大老對著面臨家園迫遷的溪洲居民說出「台灣非民主純熟社會,民眾意見不能無限上綱,否則阻力反而大」的行為。因為官僚體系的觀念不改,保證您的公民參與的承諾,會是最早走偏的施政方向。而沒有健全的公民參與機制,任何冠上「永續」兩字的政策,都只是種「漂綠」的行為。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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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922無車日後的隨想 | |
■倪世傑 | |
台灣小汽車產業在過去十餘年蓬勃發展,之前,柴油引擎由於容易排放黑煙而受到排放污染的限制,1980年法規更改之後,柴油轎車在台灣市場絕跡了近20年的時間。2002年台灣加入WTO之後,柴油小客車的相關法令,也必須為了開放進口配合修改。之後,石油價格騰貴,價廉的柴油一躍而起成為汽車界的新寵,搭配柴油引擎的小轎車開始熱賣,車商一再宣傳,柴油引擎無論在性能、排放與表現上,均與汽油引擎平分秋色。從1,400㏄的小型掀背車到4,000㏄以上的豪華轎車,都可以見到柴油引擎的身影。 柴油引擎最大的問題是微粒(particulate)排放。這些微粒小肉眼無法察覺,排放進大氣後十分容易進入生物的呼吸系統與心血管系統,因此容易造成氣管與肺部的病變與心血管疾病(中風、心臟病)。暴露在柴油引擎廢氣的環境中對人類健康的危害,是一般空污排放物的7.5倍。 面對來勢洶洶的的柴油汽車潮,德國的環保團體於2002年開始發動「沒有濾管,沒有柴油」(No Diesel Without Filter)的活動,呼籲德國三大汽車製造商都必須為其柴油汽車的排氣管加裝「柴油引擎微粒過濾濾管」(diesel particulate filters, DPFs)以降低微粒的排放。這一場運動基本上是以商業利益與民眾健康做為督促三大汽車商加裝DPF的壓力,因為法國的寶獅集團(Peugeot)已擁有先進的柴油引擎排放技術,如果德國廠商不迎頭趕上,將影響其商業利益,而落後的柴油引擎排放系統將直接危害民眾的健康。 不光是針對汽車製造商,他們同時向消費者喊話:如果你可以花費4萬歐元買一台福斯出產的Touareg休旅車,那你們也是否可以督促福斯花幾百塊歐元加裝DPF?環保團體的呼籲,得到德國汽車駕駛人協會的支持,福斯在廣大的壓力下,迅速宣布Touareg車系加裝DPF系統。之後,不光是德國車廠,美國福特車廠也宣布他的DPF計畫。一場民眾的抗爭,讓全世界大車廠低頭,承認必須重視民眾的健康福祉。 世界之大,汽車產業帶來的影響,無遠弗屆。德國與美國的環保運動對其施加的規範與抗議,使汽車產業做出了一些讓步,但。當前面對最大的問題,在於開發中國家經濟成長後仿效美式生活型態,汽車產業瞄準了新興中產階級以及及亟欲從消費文明中找尋自我的青年人,開發出另一塊勃發的消費市場:迷你車。 一般對於迷你車的定義是排氣量少於1,000㏄,因為排氣量小,車子做得也小,配備也較陽春,售價也能夠壓到1萬美元以下。台灣之前由台朔汽車製造的Matiz,排氣量800㏄,售價大約29萬,就是典型的迷你車。低售價可以讓中東歐、印度、中國等發展中國家的一些中等收入民眾消費的起,根據企管公司Pricewaterhouse Cooper's的研究顯示,到2014年,印度與中國將生產全球產量11%與34%的低價迷你車。許多售價甚至低於5千美元。 在低價的吸引力下,可以預見,會有更多人開始換車,從兩輪族晉升到四輪族,即使是迷你車,汽油的消耗量必然是大於小機車的,也可以預期,會有更多的人利用這此一私有性質的交通工具取代大眾運輸工具,進行短長距離的通勤、旅遊等活動,道路的開闢也將消滅更多的綠地,而廢氣的排放將更形增加。 昨天是「922世界無車日」,鼓勵民眾利用自行車、徒步等環保方式通勤,但仔細一看,台北市僅規劃市府周遭「無車」,作秀意味大於一切,等於間接聲稱「無車=不可能的任務」。只有台北市發展大眾運輸工具是不夠的,台灣各都會區與聯外交通也都應儘速構築運輸系統,即使賠錢,都應該儘速興辦,無車日這種作秀活動,只不過一再提醒我們「無車不行」,這種虛偽的活動,還是算了吧! (政治大學政治所博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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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為保育化敵為友 盧安達蒲隆地攜手保護珍稀動物 | |
編譯■施宏燕 審校■莫聞 | |
數十年來深陷種族爭戰敵對中的非洲鄰國盧安達和蒲隆地,最近因為共同簽署保護東非最大的山地森林保留區,而站到同一陣線上。這塊森林保留區是黑猩猩、梟面猴等瀕危靈長類的棲地,也孕育著許多獨一無二的物種。 此合作案的成立,是由總部在美國紐約的野生動物保育協會(Wildlife Conservation Society)促成的,兩國10日在盧安達的胡依市(Huye)簽署了這份協定。 野生動物保育協會理事長暨執行長桑德森(Dr. Steven Sanderson)表示:「盧安達和蒲隆地的合作非常值得讚揚,他們聯手捍衛保育這片孕育著共有危脆物種的土地。」「雖然劃定共同保留區是個大挑戰,卻也是以特定區域以及國際規模來保衛野生生物的好機會,蒲隆地和盧安達顯然開創了東非國際合作的佳例。」 此項協定的宗旨為提升盧安達Nyungwe國家公園與蒲隆地Kibira國家公園組成的「Nyungwe-Kibira 風景區」的保育,確保這片連通保護區內的物種至少能自由遊走於兩座公園間。 長久以來Nyungwe-Kibira風景區面臨著盜伐竹林與樹木,以及盜採金礦與鈳鉭合金礦(coltan)的威脅。其中鈳鉭合金可提煉出鉭礦,作為電子耗材產品手機、DVD播放機與電腦裡的電容。 日益嚴重的資源盜採破壞,讓兩國政府決定將過去討論多次的連通保護區議題付諸實行,藉由簽署正式協定來保護風景區。 在簽署儀會上,盧安達旅遊與國家公園事務處總長盧甘巴(Rosette Chantal Rugamba)表示:「這項重大簽署,將使我們共同合力,遏阻因長久以來欠缺協調觀點及策略所造成風景區的整合弊端。」蒲隆地環境與自然保育國家機構總長阿德林(Ntungumburanye Adelin)也表示:「好不容易我們終於達成這項協定,不過這只是大工程的開始,重要的是接下來還有更多事待完成。」 這次協定的促成者,野生動物保育協會,是一個設立在紐約布朗克斯動物園(Bronx Zoo)的全球性保育團體。桑德森表示此協定將促進兩國更深層的合作,也能確保維持野生生物議題上長遠的對話關係。 維持合作關係是十分重要的,因為Nyungwe-Kibira風景區位於東非艾比丁裂谷(Albertine Rift)上,這條縱亙非洲高山群的山谷網絡串連起烏干達、盧安達、剛果共和國、蒲隆地與坦桑尼亞等國的領土,孕育著全球最豐富的野生生物物種。裂谷區因此被視為最重要的保育場域,自1950年代起,野生生物保育協會就展開艾比丁裂谷區的保育提升工作,並設劃國家公園,這些計畫由麥克阿瑟基金會(MacArthur Foundation)以及美國漁業暨野生動物局(U.S. Fish and Wildlife Service)贊助。 (ENS環境新聞通訊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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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雪上摩托車 不能進黃石公園 | |
編譯■謝芳怡 審校■蔡麗伶 | |
美國聯邦法院15日裁定,布希政府批准增加黃石國家公園內的雪上摩托車數量,違反國家公園局保護乾淨空氣、野生物和國家公園內的寧靜以及維護遊客權益等基本法律義務。 儘管國家公園局提出科學解釋,表示此提案將會惡化噪音和廢氣排放的污染,破壞遊客的興致,交通問題也會危及北美野牛等其他黃石公園內的野生物,但布希政府仍批准增加雪上摩托車的使用量。 擁有超過2百萬名會員的6個保育團體共同提出的訴訟案,15日由美國哥倫比亞特區法院蘇利文(Emmett Sullivan)法官裁定,布希政府的該項決策無效。美國內政部長柯偉德(Dirk Kempthorne)、國家公園局局長波瑪(Mary Bomar)以及國家公園局內山區主管史耐德(Mike Snyder)所提出的冬季使用計劃,開放每天540輛娛樂用雪上摩托車和83輛雪車進入黃石公園,也遭到保育團體起訴。這些原告保育團體認為,布希政府的決策已違反包括國家公園局有機法案在內的許多法案。 蘇利文法官裁示國家公園局必須提出替代方案,確保所有遊客能安全地在公園內體驗自然生態,並遵守法律規定,維護黃石公園內的空氣品質、野生物種和大自然的環境。 原告團體共包括:黃石公園聯盟、國家公園保育協會、自然資源保護協會、峰巒俱樂部、荒野協會和冬季野地聯盟。他們以國家公園局的研究結果做為舉證,顯示過去5年來,即使每天平均有263輛雪上摩托車進入公園內,這些車輛所產生的噪音已超出黃石公園的標準。 國家公園局的研究也指出,布希政府開放每天540輛雪上摩托車的決策,將會讓摩托車的使用量加倍,而遊客在園區超過半天以上能聽到車輛噪音的區域將擴大3倍。 研究中也發現,越多的雪上摩托車所排放的廢氣讓空氣中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微粒狀物質、苯和甲醛的濃度提高,園區內的空氣品質也會隨之惡化。越來越多的動物也會被迫離開原有的棲息地,進而影響其健康和提高死亡率。 黃石公園聯盟國家公園計劃負責人麥克納馬拉(Amy McNamara)表示:「這項裁決將可確保遊客在冬季至黃石公園旅行時,不會因為空氣和噪音污染而感到失望。」 (ENS環境新聞通訊社)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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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長期徵稿啟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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