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兒童性騷擾,怎麼辦?
台中市某國小連續性侵害申訴案
◎林郁聰(推廣中心專員)
學校老師性侵害學生案件,在媒體的報導中,已經不是偶發新聞。當老師變成加害者,讓家長擔憂的是:我們能保護自己的孩子嗎?誰願意協助孩子?
2007年10月30日,媒體報導台中市某國小發生老師疑似猥褻學生案件;2008年3月27日晚上,三位受害者A、B、C的家長來到人本教育基金會台中辦公室。五個月之內,是什麼想法讓三個受害家庭尋求人本教育基金會的協助?
重建對人的信心
回想起尋求人本協助的過程,B的家長打趣地說:「當時覺得,如果連人本這種『專門跟學校作對』的團體都無法幫上忙,這個案件大概就沒希望了。」「其實剛開始,對人本也沒有抱太大的希望,大家還有個默契,先觀察人本能不能幫我們,再決定要講多少案情。」接到同仁的申訴案留言時,台中辦公室主任碧華心想:「案子都已經進入法律訴訟,為何還要申訴?一定有什麼困難無法處理。」
碧華說:「第一次接觸時,當時三位家長表現出來的是:對人缺乏信心的態度。」為什麼會這樣呢?A的家長說:「來找人本之前,我們已經找過里長、議員、立法委員、家長會長、教師會理事長、台中市政府教育處、社會處、教育部、勵馨基金會。在言語上,他們會安慰我們,說是站在我們這邊;在行動上,卻無法有效的協助。」C的家長說:「所有的人都說是按照程序、符合體制的程序;可是感受上是,我們像空氣。」那是怎麼樣的轉機,讓三個家庭開始對人產生信心呢?
B的家長說:「3月27日那天打電話到人本台中辦公室後,碧華當天就回電,而且是晚上就碰面。當時,我就覺得人本真的有點特別。幾個月尋求協助的過程,從來沒有發生過聯絡上後當天就可以碰面,就算住在附近也一樣。」又打趣地說:「不過,當時又覺得不太有信心,人本名聲那麼響亮,辦公室卻像一般住宅,而且,怎麼只是主任跟我們談…,後來才知道主任是台中辦公室最大的。」A的家長說:「4月2日第二次碰面時,碧華帶著逸民來,逸民讓我們對案件的情勢更清楚,找到方向感,更知道可以怎麼做。最記得逸民說:『雖然現在比起半年前,證據被湮滅了不少,可是如果持續這樣下去,再過半年就更困難,其實現在仍有很多可以努力的地方。』」
逸民是台北總會法務秘書,他鑑於案件經過五個月的拖延,許多證據都被湮滅了,例如:音樂教具室的佈置已經被學校更改。雖然檢察官對謝師求刑十二年,但在未來審判的歷程中,確保證據的周延是當務之急。因此,人本馬上向法院申請對小孩做心理鑑定與對加害者進行測謊。同時,協助受害者進行心理治療。
逸民說:「由家長提供的訊息,謝師加害的對象應該不只這三位小孩,理由是謝師控制學生的手法非常地全面與熟練。包括:性侵害的頻率非常頻繁,每天或隔一天就有性侵行為,還有一天兩次的,地點就在音樂教具室;性侵害當天會在聯絡簿上寫學生不乖,讓家長要求孩子聽老師的話;對於學生採取連坐處罰;在學校以嚴厲聞名,別班老師甚至會把學生交給他管教;高額的獎勵,買七、八百元的生日蛋糕;與每一位學生寫交換日記…」
因此,當時另一個協助方向,就是設法找出其他的受害者。這個作法,不但能提供法院審判時有更多的證據,也讓其他的受害者有機會得到協助。找出其他受害者的方法就是:讓更多教師與家長了解事情的全貌。所以先從辦小型說明會開始,找出比較願意了解真相的老師與家長,兩、三個也好。A的家長說:「當時心裡還想,兩、三個能夠做什麼?」不過,大家都是第一次的重燃對人的信心!
真相漸白‧家長反應強烈
經過三個家庭的努力邀請,該校四位教師、教師會理事長、三位該班家長,參加了第一次的說明會。由於過往真相被隱瞞,流言亂竄,幾位教師與家長得知案件的全貌後,非常地震驚。其中一位家長當場哭出來:「孩子在五、六年級轉變很大,本來還以為是叛逆。」會後教師會理事長發了公開信函給全校老師,在受害家長協助下,很快地促成4月30日的說明會,中午約有二十位老師,晚上有二十幾位家長參加。
會中一位老師愧疚不安地說:「曾經把已經畢業的孩子交給謝師輔導,聽到性侵傳聞後,很不安,曾試著打電話詢問,但又不敢明說。」一位家長哭著說:「當時以為老師生病,要孩子寫卡片送給老師,孩子卻面無表情、毫無回應,當時還教訓孩子不知感恩。」
4月30日的早上,該校家長會長,也是性別平等委員會的委員,主動來電人本台中辦公室說:「學校做了很多,該做的都做了。」他對事件的了解是「摸摸屁股、親親臉頰」碧華邀請他到辦公室,向他說明口交、拍裸照…案情的真相,碧華說:「許多加害者在童年時都是受害者。二十年後,如果你看到報紙,發現性侵害的加害者,就是現在這些被加害的孩子,你會有什麼感受?」並且邀請他參加當晚將召開的說明會。當晚,家長會長帶了五、六位家長委員來參加,並且當場允諾要開全校的家長會。
5月2日星期五早上,碧華到學校拜訪校長;校長說他不知道有口交等行為,同意開家長會。值得玩味的是,當碧華把給家長的通知寫好,就找不到校長,找各處室主任,都說校長沒有交辦,後來又變成校長去看病,接著學校又找不到信封。幾次與家長會長、各處室反覆連絡,最後碧華自己帶著500個信封,兩個基金會的工作人員,在學校老師的幫忙下,終於在下午3點45分,放學前五分鐘,把五、六年級的通知單發出去。
5月5日的五、六年級的家長會,來了約300位家長。一個插曲是,家長會長對碧華說,校長說他沒看過要做為說明的powerpoint,要我們不要放,用講的就好;雙方協調約20分鐘,碧華堅持要放,不然就不講。說明會從晚上7點半一直到10點半,家長不斷提問,欲罷不能。現場並展開連署,要求市政府保護小孩回應家長,當場收回100多份。隔天早上並在校門口連署,許多同校家長主動來回在社區幫忙說明連署,一位家長當場捐了一萬元,請基金會幫忙印「面對兒童性騷擾,怎麼辦?」,並當場買40本送給該校老師。總計收到了500多份連署書。家長會後,在知悉情況的家長與老師的協助下,我們知道了第四個被性侵害的孩子,與十幾個被性騷擾過孩子的訊息。
專業與行動力才是要點
採訪當天7月10日,三個家庭一起到台中地方法院以證人的身份出席審判,碧華還是跟著。我從旁觀察,可以看到孩子放鬆、能夠面對的狀態。受害家長說:「本來人生是黑白的,由於校長的包庇與隱匿案情,謝師離開學校後,孩子竟成趕走老師的罪魁禍首。認識人本之後,我的孩子不但有希望,還變成天使。」「本來害怕曝光,但是曝光後,反而讓我們學到更多,孩子也更能面對。」「我們的孩子已經在接受治療,走出困境只是時間問題,希望其他隱藏的受害者也能夠被幫助。」「想法上的轉變,可以說是:從一切為了孩子好,到為了一切孩子好。」「人本以前好像也是三個人開始的,我們三個家庭也希望可以為改善教育作一些事,像柯媽媽一樣。」「看到這麼多家長、老師願意站出來,還有家長成立『保護小孩連線』,相對於之前冷漠的氛圍,真的有溫暖的感覺。」「真是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這一村就是人本村。」碧華已經陪伴三個孩子做心理治療兩個多月了,也開始陪伴一位家長接受心理諮商。
受害家長還說:「今天開庭審判,社會處的社工也沒來。」「嗯,可能是我們沒通知他…」「沒來也是在意料中。請教育處、社會處追蹤其他可能受害的孩子,社會處竟然寫信給我,問我能不能提供名單?…我又沒有公權力。」「校長隱匿案情,讓這麼多小孩受害,教育處還不是說依法她有被遴選的權利,還可以到光正國小當校長。那小孩呢?有被侵害的義務嗎?」「校長包庇,這麼多孩子受害,要求見市長,成立跨處室危機處理小組,市長還不是沒空。」「寫了一百多次信給市長,回是回了,但回信卻只有官腔官調的四種版本。」「這些人是我們用錢養他們的,卻只講一些我們聽不懂的程序,把我們當空氣。」「反而是人本,不用花錢,還幫那麼多的忙。」
A的家長說:「其實,本來一直都沒有察覺被騙。要不是去年12月22日孩子在噩夢中驚醒,哭著說還被拍裸照,我們還在被騙。當時認為事態嚴重,去找校長。校長表現出高姿態,並且說她早就知道了,我問『為什麼沒有告訴我』,她竟然說:『校長很忙』。所以在2008年1月7日才請勵馨基金會協助通報113專線,控告謝師妨害性自主。」胡校長在謝師性侵害案上,對於受害家庭與師生的欺瞞,本篇文章無法詳細描述。人本教育基金會已經於2008年6月5日,告發胡淑娟校長涉犯使公務員豋載不實罪、隱匿刑事證據罪。
2008年7月10日晚上10點半,採訪完,站在月台等火車回台北,涼涼的風吹來,心中浮起受害家屬打趣的表情,說:「真得很感動,怎麼會有人這麼雞婆。」,又浮起碧華充滿溫暖的表情與話語「孩子很可憐」,還有逸民的話「專業與行動力才是要點」。
◎原文刊載於2008人本之友會訊
註:人本之友會訊為人本教育基金會一年一度的工作報告,全訊如下: http://hef.yam.org.tw/fundraising/2008/newspaper/index.htm
★我可以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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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冊簡介:http://hef.yam.org.tw/publish/02/down02_6.htm
電話:02-23642955轉234;E-mail: publish@he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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