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rk FaceBook Twitter 收進你的MyShare個人書籤 MyShare
  顯示內嵌語法

教育專題 ◎ 2008-11-12
══════════════════【立報】═══════════════════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8-11-12》

本期內容
  ◎教育論壇:小班公投的兩個意義 
  ◎拜訪拜坊 專訪雙性戀刊物《Bi the Way‧拜坊》首刊主編夜西 
  ◎《Bi the Way‧拜坊》雙性戀社群 



教育論壇:小班公投的兩個意義
  ■羅德水
經過冗長的審查與連署程序,自《公民投票法》於92年12月31日公佈以來,第一件,也是唯一一件由民間自行發動的地方性公投案──「高雄市地方性公民投票案第1案」(以下簡稱小班公投),即將於97年11月15日於高雄市舉行投票。

此次「小班公投」的主文為:「學生班級人數適當的減少,可以增進學生的學習效果。本(高雄)市公立國民小學一、三、五年級以及國民中學新生的編班,自96學年度起,每班不得超過31人,以後每學年2人,至99學年度起,每班不得超過25人。」

申言之,「小班公投」不僅是台灣民主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對台灣的教育發展來說,亦有其深遠的影響。

首先,就小班公投對民主政治的意義來說:

《公民投票法》第1條明訂:「依據憲法主權在民之原則,為確保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特制定本法。」職是,公民投票係人民透過公決行使直接民權,其目的乃在於以直接民主彌補代議政治的不足,不過,應該看到,自《公民投票法》公布以來所進行的6次全國性公投,悉數均由國民黨與民進黨兩大政黨所發起或操控,以此觀之,作為第一件,也是唯一一件由民間自行發動的地方性公投案,在公投淪為政黨政治工具的今天,尤其具有深刻意義。無論是否同意「小班公投」主文,全體高雄市民均應以共同見證台灣民主的心情,參與全台首次的地方性公民投票。

此外,此次公投再次凸顯現行《公民投票法》設計不當的問題。

其一,提案與連署門檻過高:現行《公民投票法》規定,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5以上;地方性公投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 (市) 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5以上;至於連署人數更須分別達到總統大選與縣市長選舉人總數的5%以上。這樣的設計,注定了台灣的《公民投票法》根本是為有組織動員能力的政黨所量身定做,一般人民乃至於社團幾乎不可能成功發動一件公投案,由此更可看出高雄市教師會之用心與組織動員實力。

其二,行政權嚴重侵犯直接民權:「公投」是民進黨自黨外以來高舉的所謂核心價值之一,理論上,由民進黨主政的高雄市政府理應全力協助此次「小班公投」之宣傳才是,然而,從高雄市教師會開始推動小班公投,即不斷遭受來自行政部門各種有形無形的打壓,諸如:拖延審查程序,讓公投案無法與總統大選合併辦理、減少投開票所之設置等,再次證明朝野政客視公投為政黨禁臠的反民主心態。

其三,通過門檻過高扼殺草根民主:依現行《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2分之1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2分之1同意者,即為通過。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2分之1同意者,均為否決。」按此規定,依高雄市選舉委員會之公告,此次「高雄市25人小班制公投」之投票權人達115萬9,368人,亦即,需有超過57萬9,684人投票,且有效投票數超過2分之1同意,首次的地方性公投方為通過,難度之高無異是不可能的任務。我們呼籲國會應儘速將《公民投票法》修正排入議程,以無涉政治的地方性公共議題為例,只要有效票數中的同意票高於反對票,即應視為通過。

再就小班公投對教育發展的意義而言:

此次「小班公投」之主要訴求為,逐年降低國中小班級人數至每班25人,以提升教學品質。此一訴求無論就教育學理與教學實務均不難理解,此處不再贅言。對所有關心台灣教育發展的朋友來說,此次「小班公投」的意義在於,一旦公投案順利過關,意味著人民可以憑藉著自身的力量,要求政府正視並處理長年以來以廉價辦理國民教育的錯誤,易言之,人民可以集結力量扭轉牢牢掌握在教育行政手上的教育資源分配大權,是以,此次「小班公投」不啻為教育改革開啟了嶄新的可能。

高雄市何其有幸成為首次舉辦地方性公投的城市,期待所有設籍高雄市的朋友踴躍投票,讓民主與教育雙贏。

(教師)
(回目錄)



拜訪拜坊 專訪雙性戀刊物《Bi the Way‧拜坊》首刊主編夜西
  ■宋竑廣
打破沉默、堅定發聲,雙性戀刊物《Bi the Way‧拜坊》創刊了。為了慶祝這件LGBT圈內的大事與了解這份刊物,竑廣逮捕到《Bi the Way‧拜坊》的首刊主編與文書夜西小姐來哈拉一下,希望大家多認識雙性戀(或是自身的情慾流動),進而無偏見地看待這份跨越性別的愛(以下對談竑廣簡稱為廣,夜西簡稱為西)。

西:雙性戀團體《Bi the Way‧拜坊》成立後,一直想弄份刊物,方便大家認識或交流。台灣幾乎沒有雙性戀的資料,我們裡面有些做專業諮商、輔導的朋友,他們也發現台灣在這方面是很缺乏的。

廣:問一個稍微內行點的問題,我在國外的交友網站,看到除了Bisexual雙性戀之外,也有人寫自己的性傾向為Bicurious(不特別定義自己是同性戀或異性戀)這樣,「或許」該算在雙性戀的範疇裡的名詞。像這個也會是你們刊物內容嗎?

西:最早在構思的時候,也有人提到其他像是泛性戀或無性戀等名稱,不過雙性戀與同志文化是有階段性進展的,我們都同意無法跳過雙性戀一詞。其他進一步的介紹或分類,就等未來一一討論。實際上我們很強調「自我定義」與「尊重主觀認同」,也就是說,講雙性戀這個字的時候,我們不願也無法把一個很明確、詳盡的定義套在那裡。

廣:這次刊物裡面有好幾個關於雙性戀的認同故事,其中也有妳曾經在「真情酷兒」同志廣播上提過的「雙重衣櫃」。這是不存在於異性戀跟同性戀的特殊處境,可以稍微跟我們再講一下嗎?

西:除了跟異性戀世界解釋自己有同性情慾是一個衣櫃之外;如果原先認同自己是同性戀,或是想要加入同性戀圈子,這時要說出自己的異性情慾,就會發現有另一個櫃子。而且雙性戀若不出櫃,本來就很難被發現自己的身分,這種遊走兩方像雙面人的處境,也可稱為「雙面衣櫃」。

廣:我有個男雙性戀朋友說,如果他跟女異性戀結婚,希望對方可以理解他為什麼也會看男同性戀色情片。不過他有過一些不好的經驗,就是不被接受,要跟伴侶出櫃並不容易。

西:出櫃這件事對雙性戀來說有很多種特殊處境,比方怎麼跟伴侶出櫃是個問題。你講的例子我們社群裡也有人碰到,伴侶很難理解。更糟糕的狀況是,伴侶可能會上網查到一些充滿偏見的(專業?)輔導意見,像是預設雙性戀會花心甚至傳染性病,或者認為雙性戀就一定會同時游走在兩性情慾之間等等。

廣:妳是說像自由時報那一篇輔導文章(「男友是雙性戀,大受打擊」)嗎?

西:嗯,然後就吸收到一堆偏見資訊,造成彼此關係的緊張。這也是我們要做這份刊物的原因之一。

廣:比較順從社會的人,碰到雙性戀出櫃,大概就會勸說幹嘛出櫃什麼的。

西:對啊,父母會鬆一口氣,想說「以後會變好」,或者「還有路可以退」。其實這種情況很奇怪。

廣:當做「不幸中的大幸」嗎?

西:對呀,同性情慾還是會被否定掉。如果雙性戀身分無法被認同的話,我們參加任何同性戀活動或聚會也會覺得很奇怪。因為我不是同性戀,也不是對同性戀友善的異性戀(直同志);我就是一個雙性戀,我也想坦然這麼說。

廣:說到這個,雙性戀是少數嗎?在你看過的文獻裡,有提過雙性戀的人口比例嗎?大家不是常引用金賽的說法,性傾向是光譜,同性戀跟異性戀是兩端,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應該很多雙性戀啊?

西:這個說法不一,金賽以性行為為標準也不是人人都接受。我想,最重要的不是雙性戀的人數,而是社會是否願意承認情慾的流動。這又回到前面講的,我們強調「自我定義」以及「尊重主觀認同」(即使一個人認同自己是X,社會也常會質疑他。所以我們才要強調尊重主觀認同和定義,而不去斷定他人到底是不是所謂標準的X──無論他的行為和認同是否相符)。

廣:聽起來雙性戀的面貌相當豐富,而且這才剛起步而已。

西:對啊,國內是這樣。其實美國的雙性戀運動從1980年就開始了,是經過一番討論與爭取之後,才有現在的一些名詞像是LGBT(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等等。

廣:LGBT的使用,幫助不少人認知到這個族群的存在吧。對了,閱讀《Bi the Way‧拜坊》除了認識雙性戀之外,好像兼具一點認識朋友的功能,裡頭有你們社團的活動訊息,還有好康的樣子。

西:我們自從2007年6月成立以來,幾乎每個月都有活動,包括討論會、讀書會、工作坊、聚餐等,也接受相關座談的邀約。10月份辦過徵件贈女性影展《愛情雙向道》電影票的活動,也有映後座談會,只要是對雙性戀友善的人都可以參加。

廣:說到這部電影,裡面有個雙性戀板也寫過的場景,就是「雙性戀可以跟他的異性戀伴侶一起欣賞相同性別的身體」這回事。

西:電影裡有一段蠻有趣的,雙性戀的男友提出一男兩女的3P性幻想,但女方問他是否能接受她愛撫其他女人的性器官?這時男方就吶吶地說,她不覺得這樣有點不忠嗎?所以說,想像、迷思和現實,是完全不同的。

廣:如果是這對男女都是異性戀,狀況就不同了;但雙性戀而言還蠻微妙的。看來關於雙性戀的世界還有許多可以認識的地方。最後,作為《Bi the Way‧拜坊》的主編,妳有什麼話想跟大家說的嗎?

西:當初同志運動的理念就是真愛不分性別,我們也是如此相信。許多雙性戀在認同初期會對自己感到困惑,或者對雙性戀的社會污名感到不解。我想我們可以邀請同性戀和異性戀,以及我們的家人和伴侶,一起來慢慢理解,因為這些事情是需要想像的。當然,透過《Bi the Way‧拜坊》雙月刊來認識或彼此交流,會是一個不錯的方式。Bi the Way,by my side--歡迎來拜訪雙性戀!
(回目錄)



《Bi the Way‧拜坊》雙性戀社群
   
會員制論壇:http://bitheway.okk.cc

首頁與刊物:http://bitheway.pixnet.net/blog

訂閱信箱:bi.theway@hotmail.com

創社宣言:

雙性戀(bisexual),一直以來都默默地存在著。無論男性女性,甚至跨性無性,都在我們欣賞愛戀的範圍。因為我們相信,流動的情欲是忠於靈肉之美,而非性/別之分。

在這裡,打破雙櫃的壓迫誤解與忽視,我們驕傲現身。在非異即同的二元社會中,凝建一個屬於我們的溫暖多元社群。同時,我們歡迎並邀請訪客們,勇於探索自己的可能性,因為人人都(可能)是潛在的,獨一無二的雙性戀主體!

成立背景:

2003年台灣的《認識同志手冊》中,第一次增設「雙性戀」專題。然而時至今日,除了在PTT與5466的雙性戀版,我們幾乎仍然找不到一個以雙性戀為主的社群可以棲身。

在過去,正如異性戀們總是看不見同性戀,單性戀們(同/異性戀)也同樣看不見雙性戀──即使看見,也常是充滿誤解的眼神。於是,我們成為「花心外遇的濫情者、二元性向之間的曖昧過渡者、甚至是能夠選擇『正常』之路的叛徒騎牆派」!這些標籤,加上同性之愛受到的社會壓力,讓雙性戀處於「雙面衣櫃」 中,也讓許多人不得不隱瞞並扭曲自己的真實存在。

幸好,隨著國內的同志與性/別平權運動的蓬勃,越來越多人開始正視並了解雙性戀的存在。這幾年我們同步吸取力量,擴大族群並且發展豐富認同。2007年初,數次雙性戀網聚凝聚了大家的力量與共識,決定正式成立這個雙性戀社群。

命名與願景:

《Bi the Way‧拜坊》是一個活潑正向的可愛名字,代表我們打開心,擁抱自己的律動,迎接各種可能性的拜訪。Bi the Way, By my Side!在社群logo中,我們選擇黃色來代表活力,並以雙向箭頭代表流動,其中的紅紫藍則是國際公認的雙性戀旗色。

對內,我們要為雙性戀者打造一個依歸之所,可以分享認同、心情、創作、生活、聯誼,以及社會與藝文資訊。期許能凝聚社群的主體性,並以此為基礎提供雙性戀論述和運動所需的資源平台。

對外,我們希望《Bi the Way‧拜坊》成為雙性戀族群的發聲管道,不只要參予同志與性/別平權運動打造友善環境,更要主動與社會展開對話,激發不同的多元觀點與美麗浪花。

活動規劃:

1.每月舉行各種聚會,包括讀書會、討論會、聚餐、成長團體等。

2.每兩個月發行一份電子報,同時公佈於首頁部落格。

3.與各機關團體合作,提供雙性戀講師與分享者。

(資料來源/《Bi the Way‧拜坊》網頁)
(回目錄)



長期徵稿啟事

台灣立報網站討論區開張!讀者有任何話想說,都可以在這裡一吐快,同時歡迎對立報的任何批評指教。請由立報首頁點選「討論區」,或鍵入網址http://www.lihpao.com/phpbb/。

(回目錄)



參觀立報:
http://www.lihpao.com
立報地址:
台北縣新店市復興路43號1樓
  欲詳完整內容請訂閱立報
電話:02-86676655
傳真:02-82191213
訂報:02-86676655轉214
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復興路43號1樓
每週一至週六出報,每份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