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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真驕傲,別在家睡覺 *大田部落格:http://blog.pixnet.net/titan3 近來曉D調打開報紙扭開電視新聞所看到的皆是猜疑、烏煙與恐怖攻擊, 和大家分享最近我在編一本很搞笑的書:《小公司與爆炸頭》 ㄟ,那天我一聽到同事提出這個idea當下就覺得有趣, 於是,美麗的行銷企劃carrie, 按照我寫文案的習慣,標題總是最後才下的, 確定了這個大方向後,就正式開始寫囉! 這首歌與動畫今日(12/4)於大田部落格進行大首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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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公司一開始要先學的是…… 摘自大田12月新書《小公司與爆炸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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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甜蜜 那是我二十三歲的時候。 當時,我就讀一所美術大學。如今,我怎麼也想不透,當初為什麼會選擇就讀美術大學。雖然我父親是美術老師,我從小看他畫油畫長大,但我從來沒有想過,自己也要當畫家。 我想,當初的目的應該只是為了讓家裡寄錢給我。如果我不找一所大學讀,家裡就不會匯生活費給我。我重考了兩年,卻在美軍的橫田基地旁過著和「重考生」形象南轅北轍的生活。我和比我年長的女人同居,和美國大兵做朋友,嘗試了各種毒品,也曾經因為各種不同的嫌疑,出入拘留所好幾次。雖然我過著這種逆天悖理的生活,卻很少覺得快樂,而是很刻意的做一些壞事。那個比我年長的女人叫紀美子,我認識她時,她已經是有夫之婦了。她比我大六歲。我們是在吉祥寺的一家搖滾咖啡店認識的,店裡播放著門戶合唱團(The Doors)的〈Morrison Hotel〉。當然是我主動上前搭訕的。那時候,我才十八歲。我問她:「我有『玻璃』和『尼布洛』,妳要不要試試?」紀美子獨自喝著一種莫名其妙的雞尾酒。應該是側車(sidecar)或是莫斯科慕之類的吧。我和我朋友都沒喝過那種東西,也從來沒看過別人喝過。我們總是喝咖啡,不然就是可樂。我和那票朋友都認為,雞尾酒很貴,那是循規蹈矩的人喝的飲料。紀美子的頭髮吹得很漂亮,身上穿著一件洋裝,雙腿裹著絲襪,腳上是一雙真皮高跟鞋。當時,在我周圍的女人沒有一個人是這種打扮。她們不是把頭髮剪得超短,就是完全不整理,任憑頭髮自由生長。通常都穿T恤、牛仔褲,或是像印度紗麗般的衣服。至於腳上,不是穿拖鞋,就是人造漆皮的馬靴。平時很少有人穿球鞋(sneaker)。當時的日本,甚至還沒有這個字眼。「sneaker」這個名詞從美國傳入日本後,大家才開始在日常生活中穿球鞋。如果當時取名為「運動鞋」,恐怕就不會有人穿了。「玻璃」是大麻的行話,尼布洛則是在海米娜(Hyminal)之後流行的安眠藥。紀美子既聽不懂什麼是玻璃,也不知道尼布洛是什麼東西,她上下打量著一頭長髮,T恤外穿了一件黑色皮夾克的我問道: 「你剛才說的是毒品嗎?」 我朋友在遠處看著我和紀美子的談話。我在和他們打賭。我和這幾個從橫須賀來的朋友打賭,看我能不能釣到紀美子。贏的話,他們每個人要給我三顆麥斯卡靈(mescaline),輸的話,我要給他們每人十公克的大麻樹脂。我那些朋友認為紀美子很難泡到手。 我向她解釋玻璃和尼布洛。紀美子聽了以後,興奮的笑著問我:「你要給我嗎?」結果,因為藥物和大麻的效力在路上癱了好幾次,又吐了好幾次的紀美子,當天晚上就睡在我的公寓。雖然打賭我贏了,但第二天早晨,當我聽到她已經嫁作人婦時,著實慌了手腳。「沒關係。」紀美子說。紀美子的丈夫在銀座的珠寶店上班,三十出頭,據說是個怯懦的男人。他們婚後住在三鷹的高級公寓。紀美子三不五時來我這裡過夜,身上沒錢了,就回到她老公那裡。拿了錢,又回頭來找我。一個月後,紀美子叫我陪她去一個地方,結果就一起去了銀座。「最近他都不給我錢,所以,我們去他上班的地方拿。」我們挽著手,走進了珠寶店,男人滿臉難以置信的表情。「你也不喜歡我來你上班的地方吧?」紀美子把男人錢包裡的一萬圓紙鈔統統拿走了,走出珠寶店時,她對我說:「我們去橫須賀買迷幻藥(LSD)吧。」紀美子的父母好幾次都從岡山來到東京,來我的公寓找她,但是,最後紀美子還是離婚了。「音響是我的,他竟然不還我,老娘火大了。」紀美子叫我和朋友去他們在三鷹的高級公寓,打破玻璃窗,強行闖入,把音響和其他值錢的東西都拿出來,我們也照做了。然後,我和紀美子搬到橫田基地附近同居。一年半後,我們分手了。在這一年半期間,紀美子墮胎三次,割腕兩次,和黑人大兵上床無數次,曾經一度因為心臟停止跳動,被送進了醫院。然後,被逮捕了兩次。我的經歷也和她不相上下,但使用毒品和濫交的次數,以及快樂、痛苦、受傷程度都只有她的一半。紀美子回老家時,幾乎變成了廢人,我也設法混進了大學。 我無法參加美術大學的入學典禮。我和紀美子分手時惹了一點麻煩,被關進警局了。決定起訴後,才遭到保釋。在入學典禮後一個月,我第一次去學校上課。雖然我和同學的年紀相差不了幾歲,但其他同學看起來就像小毛頭。一方面是因為上課超級無聊,另一方面是因為身處那個班級,對我而言是一大痛苦,搞不清楚自己為什麼會在那種地方。有時候聽同學聊天,發現他們都在聊喝酒、滑雪、跑車和六本木的迪斯可。我不認為我可以在那裡交到朋友,也無法想像自己需要朋友。因為,我以為在橫田基地附近,已經經歷了所有的事。雖然高中畢業後才過了一、兩年而已,卻好像一下子老了十歲。 我忘了那次是午休還是放學後,班上的同學在踢足球。由於只有幾個人在玩而已,因此,並不是正式的比賽,而是幾個人圍成一圈,把球踢來踢去。我在一旁看了一會兒,除了一個人以外,其他人都是遜腳。他們圍成直徑二、三十公尺的圓圈,遊戲規則也很馬虎。隨時有人加入,也隨時有人離開,所以,我也加入了其中。一開始,球並沒有傳到我手上。我暗自下了決心,一旦我踢到球,就朝那個球技最好的人猛踢過去。我在國中時曾經踢過中場,很擅長高吊傳球。球好不容易飛到我的旁邊,我用大腿接住了球。接球的動作很漂亮,但踢的時候卻失敗了。我本來打算用一個腳背踢出一個慢速高吊傳球,正中他的腦袋,卻沒有踢中球的中心,我腳下一滑,球不知道飛到哪裡去了。不久,棒球隊的人開始練習,大叫著:「棒球不長眼睛,打到你們可不負責。」大家紛紛鳥獸散,只剩下我和一個小個子男生。我和他兩個人繼續踢著球,每次金屬球棒打到球,發出清脆的聲音,我們就順著球的方向看去。和我在一起踢球的那個男生就是櫻井。 「你真的只有國中時踢足球嗎?高中的時候有沒有參加什麼隊?」 櫻井很愛說話。我們在車站前的拉麵店聊了一下。我點啤酒時,櫻井嚇了一跳,說:「現在是大白天」。於是,我只好改喝可樂。我告訴他,「高中時很想打橄欖球,但練習太辛苦了,最後參加了樂團。」聽我這麼說,櫻井連連點頭,「樂團喔,應該很好玩吧。」我們吃著拉麵和蓋飯,聊著福士(譯註:Hans Hubert Vogts,德國足球選手,亦是德國隊一九七四年取得世界盃的功臣之一,後擔任德國國家隊的領隊)、畢根.鮑華(譯註:Franz Beckenbauer,德國足球隊員,有「足球皇帝」之稱)、約蘭.克魯伊夫(譯註:Hendrik Johannes Cruijff,荷蘭足球史上的名將)和內斯肯斯(譯註:Johan Jacobus Neeskens,荷蘭足球選手)。櫻井話很多,很愛笑。聊著聊著,我發現自己忘記了紀美子的事,正和櫻井一起說說笑笑。在此之前,我無論做什麼,紀美子都纏繞在我的腦海中。櫻井是埼玉一所高中的明星足球隊候補球員。我說:「雖然你們球隊小有名氣,但你這種控球技術,怎麼能當候補球員?」聽我這麼一說,櫻井立刻說:「我有自己的興趣。」說著,挺起了胸膛。 「我喜歡電影。」 -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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